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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畜牧大集網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只要有合法的檢疫合格證明,老母豬肉是可以在市場上銷售的,不過必須明顯位置標識這是母豬肉。

    不過老母豬肉雖然能在市場上銷售,也是能吃的,但願意吃的人並不多,這是因為老母豬飼養的時間太久,而且是做種用,所以肌肉中脂肪少、肉質柴、有腥味,口感比較差。現在生活水平高了,大家都願意吃品質更好的肉。

    目前,中國母豬的年淘汰比例在30%多,每年淘汰的母豬數量在1000萬頭左右,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我們很少看見市場上有賣母豬肉的,因為就算去了消費者也不會買。那麼這些母豬都去了哪裡?主要是去了食品加工企業。

    總之,合格的老母豬肉可以在市場上銷售,由於口感差,消費者不願意購買,所以市場上難以看見老母豬肉,以豬肉為原料的食品深加工企業是老母豬主要的消化領域。

  • 2 # 北大屠夫陸步軒

    那麼,母豬肉可以在市場銷售嗎?

    根據2008年7月商務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經過檢疫併合格的母豬肉可以進入市場銷售,應該在胴體和《肉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上標明相關資訊。但是,2014年2月,國家標準委《關於批准釋出GB9959.1—2001“鮮、凍片豬肉”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的公告》中有關強制性條款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公、母種豬及晚閹豬不得用於加工鮮、凍片豬肉。可見,2014年4月之前,母豬肉是可以上市銷售的,但要在胴體和《肉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上標明;之後是禁止銷售的,只能用於加工。

    但是,由於政出多門,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執行不到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為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基層是各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主要管理生產環節,對流通環節監管乏力;定點屠宰企業的主管部門為各地商貿局,最高領導機關是國家商務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是商務部頒佈的,又沒有廢止,故各屠宰企業依然執行“條例”;加之規模養殖場基本以全價飼料或濃縮飼料養殖瘦肉型豬種,生長週期只有半年左右,作為肉豬的母豬崽(奶劁豬)可能還未發情,就到了出槽的時間,所以基本不閹割,這在一般人眼裡,很容易與嫩母豬相混淆,造成監管上的難度。

    基於以上實際,在中國絕大部分地區,母豬肉依然作為鮮肉的形式,在市場銷售,而且由於利益的關係,基本上沒有標明。作為消費者,應該學一些辨別知識,以免吃虧上當。

  • 3 # 小市民的茶餘飯後

    連病死豬肉都照賣不誤,種公母豬肉哪有不賣的道理?

    不小心錯買了種豬肉,大多數消費者都是自認倒黴,極少有人端一鍋煮不熟燉不爛的肉去維權。至於病、死豬肉,更是吃得神不知鬼不覺。

    以前也到菜市場買狗肉,運氣太好,買了兩回高壓鍋燉半小時也不爛的超級神狗肉後,再也不隨便買了,只買熟人宰的土狗了。

    還有小龍蝦,一表弟自己養了一年蝦,找他買,一定到外湖去捕來,從來不給我們吃自家養的。

    現在他不養蝦了,才告訴我們,從蝦苗入池到成品蝦出售,只需要15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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