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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解汝之憂

    首先理性地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1.你所指的不愛,是指沒有了曾經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了麼,還是性格不合,一言不合就開吵。如果僅是沒有了心動的感覺,我覺得沒有必要去離婚。

    2.是有沒有孩子,離婚這件事對於孩子的影響會很大,如果對方不是讓你覺得厭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還是不要離。

    感性的話就是一句話:當褪去青澀的愛情時,我們的婚姻會給我們一份不離不棄的親情。

  • 2 # 瘋瓶兒

    如果真的已經確定沒有感情可言了,還是離婚好,各自去尋找各自的幸福,否則兩個人在一起依舊是痛苦不堪,特別那種兩個人相互看不順眼的,性格極其不合,而且兩方還互不相讓的,隨著時間的推移,也許有的已經磨平了,但是早已經失去了男女之間的激情,有人說都那個年齡了還要什麼激情,但當你看到那些白髮蒼蒼的老爺爺老奶奶還一臉寵溺地看著對方時你就不會這麼說了。而另一種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僅沒有磨平,還越磨越尖銳,這樣到頭來,本來好好的夫妻說不定會成為冤家,會成為仇敵,水火不容。

    當然很多人都會說為了孩子湊合了吧!我是十分不同意這樣的觀點,因為說是為了孩子不離婚,然後兩個人繼續三天兩頭大吵小鬧,這些孩子都看在眼裡,試想一個小孩從小看著父母的戰爭長大,他的心裡能健康到哪裡去,所以我主張真正走到婚姻的盡頭,就離了算了,與其不斷地積累矛盾增加兩人的痛苦,不如選擇放手,這樣也能給對方留下好印象。也不要拿孩子說事兒,雖然孩子跟著親生父母好,但是更為重要的是他的生活環境。

    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但是現在是21世紀,婚姻自由,戀愛自由,沒有誰離不開誰,也沒有誰屬於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更何況還是婚姻已經走到盡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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