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選拔官員,一共有:科舉、薦舉、吏士三個途徑。不過一般來說,明朝最重視的是科舉這一途,而其中最重視的則是進士科。透過官員選拔,獲得官員候選人身份之後,就要面對銓選制度了。
明代選官制度,一般分為如下幾類:部選、部推、廷推、部選,顧名思義,就是由吏部自行給予候選人以具體職務,一般來說,五品以下的京官,和四品以下的地方官,都由吏部部選出任。明代在部選中最大的創舉之一就是擎籤法,也就是抽籤。因為每次的候選人都是成百上千,而古代資訊比較落後,很難在短時間內確定誰到底應該去哪裡當什麼官,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用抽籤的方式,決定你的去向。這個制度最早在太祖朝就開始實行,但是正式成為慣例則是神宗萬曆年間,並且一直沿用到了清代。這個創舉最大的好處,就是公正,最大的壞處,就是懶!有的人手氣不好,被分配去窮鄉僻壤當縣太爺,有的人手氣好,撿到江南某地肥缺,但是不管怎麼樣,你分配去哪裡,都跟吏部老爺的私心無關,全看你自己的爪子在那一刻搖出了哪根籤。正因為這樣,很多很多很多的候選人都認為自己懷才不遇,以至於在萬曆間曾發生過幾十個認為自己懷才不遇的進士集體跑到吏部門口大罵尚書是畜生的事情,而尚書的對策也很明確,帶著侍郎郎中等一干屬官,跑到門口叉著腰,跟人對罵畜生。
1) 部推的意思,就是當某些職位有空缺的時候,由吏部推選出候選人名單,上交朝廷請求審批。一般情況下會有一到若干個主推,也就是第一候選人,以及更多數量的陪推,也就是第二候選人。明朝的慣例,是皇帝看到名單以後,用硃筆在他滿意的人員名字上畫個圈,大部分情況下皇帝都會在主推的名字上畫圈,也有時候,皇帝跟大臣賭氣,那麼就故意在陪推的名字上畫圈,甚至把部推的名單打回來要求重推。一般來說,部推的適用範圍,主要是三品以下的中層京官和地方官。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會知道為什麼我之前說吏部尚書職權很大了,因為他事實上掌握著整個明帝國中基層官員的任命權。
2) 廷推,是由吏部尚書領銜,六部正副官員以及言官和大學士全部到場,推選高階京官和地方官人選。一般來說,職位越高,參與推選的人數就越多,擬定名單之後,像部推那樣,上交皇帝處,要求畫圈。
選官制度的演變
自嘉靖以後,上自內閣輔臣和吏部尚書,下自地方大員,大部高階官員,都由廷推出身.有個官員曾經說過,“我朝大臣多出廷推,其不由廷推出身者多被論去”,原文大意如此,也就是說明代中後期形成的慣例,就是高階官員必須由大家推選產生,你皇帝可以特簡官員,但是往往會被言官以及同僚彈劾下臺.現在有個時髦說法,即認為明代具有民主風氣,我不能完全附和這一觀點,但是也不全盤否認,比如在選官制度上,皇帝就明顯收到大臣們的約束.首先,形成廷推和部推的慣例之後,皇帝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隨便任命官員。
明代選拔官員,一共有:科舉、薦舉、吏士三個途徑。不過一般來說,明朝最重視的是科舉這一途,而其中最重視的則是進士科。透過官員選拔,獲得官員候選人身份之後,就要面對銓選制度了。
明代選官制度,一般分為如下幾類:部選、部推、廷推、部選,顧名思義,就是由吏部自行給予候選人以具體職務,一般來說,五品以下的京官,和四品以下的地方官,都由吏部部選出任。明代在部選中最大的創舉之一就是擎籤法,也就是抽籤。因為每次的候選人都是成百上千,而古代資訊比較落後,很難在短時間內確定誰到底應該去哪裡當什麼官,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用抽籤的方式,決定你的去向。這個制度最早在太祖朝就開始實行,但是正式成為慣例則是神宗萬曆年間,並且一直沿用到了清代。這個創舉最大的好處,就是公正,最大的壞處,就是懶!有的人手氣不好,被分配去窮鄉僻壤當縣太爺,有的人手氣好,撿到江南某地肥缺,但是不管怎麼樣,你分配去哪裡,都跟吏部老爺的私心無關,全看你自己的爪子在那一刻搖出了哪根籤。正因為這樣,很多很多很多的候選人都認為自己懷才不遇,以至於在萬曆間曾發生過幾十個認為自己懷才不遇的進士集體跑到吏部門口大罵尚書是畜生的事情,而尚書的對策也很明確,帶著侍郎郎中等一干屬官,跑到門口叉著腰,跟人對罵畜生。
1) 部推的意思,就是當某些職位有空缺的時候,由吏部推選出候選人名單,上交朝廷請求審批。一般情況下會有一到若干個主推,也就是第一候選人,以及更多數量的陪推,也就是第二候選人。明朝的慣例,是皇帝看到名單以後,用硃筆在他滿意的人員名字上畫個圈,大部分情況下皇帝都會在主推的名字上畫圈,也有時候,皇帝跟大臣賭氣,那麼就故意在陪推的名字上畫圈,甚至把部推的名單打回來要求重推。一般來說,部推的適用範圍,主要是三品以下的中層京官和地方官。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會知道為什麼我之前說吏部尚書職權很大了,因為他事實上掌握著整個明帝國中基層官員的任命權。
2) 廷推,是由吏部尚書領銜,六部正副官員以及言官和大學士全部到場,推選高階京官和地方官人選。一般來說,職位越高,參與推選的人數就越多,擬定名單之後,像部推那樣,上交皇帝處,要求畫圈。
選官制度的演變
自嘉靖以後,上自內閣輔臣和吏部尚書,下自地方大員,大部高階官員,都由廷推出身.有個官員曾經說過,“我朝大臣多出廷推,其不由廷推出身者多被論去”,原文大意如此,也就是說明代中後期形成的慣例,就是高階官員必須由大家推選產生,你皇帝可以特簡官員,但是往往會被言官以及同僚彈劾下臺.現在有個時髦說法,即認為明代具有民主風氣,我不能完全附和這一觀點,但是也不全盤否認,比如在選官制度上,皇帝就明顯收到大臣們的約束.首先,形成廷推和部推的慣例之後,皇帝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隨便任命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