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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戴家圩

    對於"戀愛時同居"這個問題,本人雖然年近80,卻非常贊同這種做法。並認為最好能同居三年以上再結婚。感到這樣做決不會增加婚後的矛盾。結婚後矛盾的產生,大都是因為婚前雙雙瞭解、理解的不到家所致。做夫妻的前提是必須互相充分的瞭解和理解,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僅僅因為喜歡,因為愛,就結婚,就會有離婚的可能性出現。

    如果婚前就已經在一起生活數年,既可以增加相互瞭解、理解,又可以避免婚後出現離婚的現象。這實在是個有多多好處的做法。

    互相瞭解和理解,對於夫妻,這個比什麼都重要。瞭解和理解之後,再能夠互相忍讓,包容。這樣的夫妻,基本上就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出現。

  • 2 # 香氣分子

    我認為同居其實可以更好的提前磨合呀,很多矛盾或許在同居的時候就爆發出來。這樣不是應該會減少婚後的矛盾嗎。

    如果知道一個人的真實面目還是願意和他結婚在一起度過更長的歲月那不是很美好嗎,但如果這個過程中發現對方的很多地方自己無法接受也就可以早點發覺早點分開也是對雙方有利的,否則婚後才覺得生活方式不合再離婚不是很荒唐嗎~

  • 3 # 診愛

    會也不會。

    同居僅是半個現實的婚姻生活,因為沒有那張紙之前,男人與女人的關係都是戀愛關係,沒有形成實際的夫妻關係。那同居就是戀人中的一中游戲,不是真實的夫妻生活。男人還是擔心女人離開,還會表現出一些殷勤來。人性沒有赤裸地顯示出來。但是這種同居涉及到柴米油鹽的生活,因此還是比較容易產生一些問題矛盾。這是好事,之所以同居,一方面是為了激情,能時刻相見,但最最重要的是能考驗愛情的純度。出現問題是好事,能在結婚之前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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