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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有霖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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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雲鵬193600
房產的價格根據供需關係會不斷的變化,由於價格的變化所以會出現一些投機行為,炒房團自然會應然而生,如果買了房而導致虧損十幾萬那就自認倒黴了,沒理由去售樓部去大鬧,假如你花一塊錢買了一個雞蛋,第二天長了一毛,難道你第二天還找賣雞蛋的退了嗎?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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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偉聊房
降價不行,心理承受不了,因為開發商就相當於一個小賣店買東西一樣的,你前幾天買的東西還是10塊錢,過幾天就變成8塊錢了,那麼短時間內也會有人找你退貨的,不能完全用協議來解釋,只不過開發商賣的東西是房子,漲價的話肯定不退的啦,只能說平民老百姓攢錢買房子不容易,買了就跌了好幾年的積蓄內心承受不了啊!缺少契約精神或者說這個契約精神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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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銀行老鐵
買房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住,一種是投資,自住或者剛需,即使房價下跌,也不會去退房或者大鬧售樓處,投機者就另當別論了,開始心理就是想等房價上漲馬上拋售賺一筆就跑,有這種心理的,請你要做好思想準備,所謂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房市也一樣,盲目跟從,不認真觀察周邊配套是否齊全,有沒有學校,交通發不發達等等,看到別人買,自己跟風上,最後投資失敗,怪罪於市場和房地產商,甚至去大鬧售樓處,這種人根本就不值得同情!反過來,如果房子漲價了,你是不是也把差價拿出來送給房地產公司?所以,投資房地產要看準樓盤,做好有虧有賺的心理準備,保持良好的心態,順便提醒各位,更不要借錢去投資,如果出現閃失,那可就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了,不僅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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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領域小亮
買房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住,一種是投資,自住或者剛需,即使房價下跌,也不會去退房,投機者就另當別論了,開始心理就是想等房價上漲馬上拋售賺一筆就撤了,有這種心理的,請你要做好思想準備,所謂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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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水判官
首先這個問題要看是個別房地產商惡意下跌房價。還是地域性房價下跌導致。如果是地產商惡意下跌造成那就不用理睬。因為不構成市場影響。如果是地域性地產大量下跌那就要看是政府調控調至的還是市場行情導致的。所以應對方式應該是不一樣的。在中國房地產是唯一百姓參與的投資保值的途徑。所以對於房價下跌應該有比較強烈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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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青島人
自己回答:房價下跌30%對業主的影響,和對開發商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一、現在年營業額5000億以上的開發商三四個,3000億以上的幾十個!1000億以上的幾百個!房價降低20% 30% 甚至50%開發商依然是賺錢的!因為之前房價暴漲三倍也沒人管!沒人管!沒人管!
二、對於單個業主來說,六個錢包,幾十年積蓄全拿出來湊了個首付!下跌30%首付沒了,這不叫傾家蕩產叫什麼!誰能願意!不找開發商,找誰!
社會秩序是需要遵守的,但如果一夜之間傾家蕩產,估計多數人都失去了理智。
PS: 那些說什麼契約精神,投資有風險,下跌自己承擔的人。事兒沒發生在你自己身上,如果是你的房子,你比誰都猴急!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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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南椰黎客智慧科技
其實把,我們買所有的東西不能保證它以後就漲,難道都退回去嗎?買賣是雙方自願原則,沒有強買強賣,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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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浮沉市財經
說到底,這是對契約精神背叛。我也不管有多少有多少有房者會罵我,也不懼房價上漲或下跌。
趨利避害是人之本性,我理解那些降價動輒大鬧售樓部的人,但絕不意味著我對其行為表示認同或者讚賞。市場經濟的基本精神就是契約精神,商業行為就建立在契約精神之上,失去了契約精神交易就無從談起,也無法在市場中立足。做人也是如此,誠信守諾為立身之本。
如果我因為房價跌了就去大吵大鬧,我會認為是對我多年受教育的侮辱。買房是自己的選擇,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是一個成年人應有素質。房子明碼標價,合規合法,並非詐騙,受法律保護,大吵大鬧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也不建議。衣服都有淡旺季之分,你夏天買的襯衫在冬天打五折出售你要去找商家賠償你多支付的錢嗎?買之前你想必與商家談好價格,也瞭解了商品的各種屬性才決定成交,沒人強迫你去買賣。退一步說,就算價格虛高最後做決定的也是你自己,大吵大鬧不僅於事無補,而且還成了笑話。就如問題所說的,漲價了商家找到你說賣便宜了你會補差價嗎?這是你一定會大義凜然說:朋友,信守承諾為做人之本。
既然木已成舟,那麼該做的不是大吵大鬧,而是反思自己,下次不再魯莽,三思後行。
讓你成長的不是順風順水,艱難挫折才能令你成長。——浮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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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房產也是商品,有漲有跌很正常。賺了是自己的,虧了就一哭二鬧三上吊,世上哪裡有這樣的好事?建議有這樣心理的去股市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