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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第一娛記

    現在很多明星出行,前面一隊保鏢開路,我的觀點很鮮明:沒有那條法律規定,在公共場合我們要給明星讓路!要讓路也是給軍人,急救醫生,給大家尊重的人讓路!

    明星僱保鏢要人讓路很反感

    現在明星參加活動,或者出行,已經形成一個習慣了,身邊沒有幾個保鏢開路,沒有助理前團團圍住,沒有粉絲前呼後擁,好像就不是明星似的。

    明星發這種行為其實已經讓很多觀眾非常反感。在平時,你拍一部戲幾百萬上千萬,很輕鬆的就拿到了,而且還享受了名,走到哪裡都把你供著。臺前你名利雙收,臺下你還要僱保鏢,催趕路人,我不禁要問:都是人,你高人一等嗎?

    如果遇到明星在公共場合要你讓路,我建議按公共冶安管理處罰條例執行!如果還要耀武揚威,要讓正常行走的老百姓給他們讓路,就按打黑處理!

    沒有給明星讓路的法律和情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不違反法律,老百姓沒有給明星讓路的理由!所以如果明星要你讓路,我建議報警!

    如果遇到有人要你讓路,一般三種情況可以讓:第一,軍人、警察執行任務可以讓;第二,醫生救助病患可以讓;第三,消防救火可以讓。明星?憑什麼要讓?怕我蹭他熱度嗎?

    還有一點,明星出現在公眾場合,大多都是參加商業活動。他們一場活動下來,個把小時,隨隨便便幾十萬到手,這已經是社會分配不公平的一種體現,現在還要我們讓路,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所以,堅決不讓!

    可是有人說,你不讓保鏢會揍你怎麼辦?你這個問題難到我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辦,現實總讓人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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