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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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客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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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曲拆的小路
結婚的兩人是平等的個體,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早已過時,說養女兒不容易別人養兒子就容易嗎?說嫁入你家就是你家的人,那還有一個女婿,半個兒子之說。當然要彩禮也無可厚非,但須雙方協商做到雙方認可,這中間要顧及男方的經濟能力,適可而止,不可漫天要價。結婚後要把雙方的父母當自己的父母。新社會了沒有什麼男尊女卑,雙方處於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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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走貓步的陽光1
請問問問題者,如果女方家長真要賣女兒的話,成本價是多少?既然要賣,多少要賺點吧?別說三五萬,三五十萬應遠遠不夠吧,請問你買得起嗎?越是沒本事賺錢,越喜歡開口閉口賣女兒。不滿女方"賣"女兒,可以不"買"呀。或者有本事,讓女方排著隊爭著搶著要嫁給你。可能不僅不會要一分彩禮,還會陪嫁鉅額嫁妝。或者有骨氣,寧可單身,也不助長"賣"女兒之風。呵呵,申明一下,我不是"彩禮"的支持者。但我不反對適當彩禮,反對"鉅額彩禮",更反感"要彩禮就是賣女兒"之說,這種說法不僅對女方不尊重,也對自己不尊重。
不能說全然沒有,但我相信大大多數的父母結婚一定要彩禮並不是為了賣閨女,圖回報的,是為了給這個新家庭一定的物質基礎,百分之九十的父母會選擇把彩禮給了女兒,就算暫時沒有給,以後也終究會給,將心比心,假以時日你生了女兒,看著女兒出嫁你也會希望,她的另一半有能力向你證明他能給你女兒幸福,但是筆者也不是認為收彩禮多多益善,適可而止,量力而出,天價彩禮嚇退女婿的做法也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