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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匠6295

    再婚的老人必須要領證,老人結婚雖然歲月不多,但生活到了一起,起碼要有個信任度吧,晚年婚姻雖然沒有年輕人那樣浪漫有情調,也不會有生育子女的煩惱,但走到一起生活,總有人世間萬物的各種各樣的煩惱事,雙方都有兒女,如果兒女加入老人的婚姻,那不會有好結果,特別是經濟財產問題,有的老人和他的兒女總認另一方是奔他的錢去的,老像賊一樣防著對方,這樣的老人還是不要結婚,有的老人是為找個免費的保姆而找老伴,我們這裡有個鄰居,父親老了長年生病,母親以去世多年,父親需要人照顧,兒女沒空,那需要找個保姆,女兒不同意,她說現在的保姆讓人不放心,而且費用也高,不如給父親找個老伴,兒子年紀大了身體有病也照顧不了父親,最後有女兒到勞務中價去找,婚姻介紹所是找不到這樣的人的,因為她是老伴又要是保姆形的,還真讓她給找到了,那阿姨是去,應聘保姆工作的,那女兒告訴這位阿姨,你別做保姆,找個老頭好不好,阿姨說好是好,但老頭如走了我怎麼辦,後來雙方達成協議,阿姨嫁給她爸,阿姨沒有退休金,老頭的退休金做生活費,她女兒每月付阿姨一千元錢零花線,生活費醫藥費不夠全有兒女分灘,住房給兒子,但必須要兩個老人全去世後,他才能收回,如老頭先去世,這阿姨有老頭的兒女給她每月生活,直到去世為止,但女兒說必須要領結婚證,這表明對阿姨的認可,也是一種約束力,她怕老父病了,阿姨跑了,後來兩老人結婚後11年老頭死了,這阿姨還住這老頭家裡,兒女每個月給點生活費,她過的很好,這老人再婚最主要的就是財產問題,事實上也可以做了協議,婚前財產給各自的兒女,老夫妻雙方的收入有老人兩個人指配開資,住房到死了,兒女才能收回,但說到底任何事多要有章程的約束,兒女和老人多不得反悔,而損害別人,所以老人再婚一定要辦結婚證,兒女要信守諾言,這樣老人的晚年婚姻才能幸福,兒女也減輕了照顧老人的負擔。

  • 2 # 彩貝

    老年人單身再找 我個人認為 如果不是太老 應該領證結婚 太老找伴主要是解決孤獨的問題 若說生病後的照顧 會因為各自年事已高 不太現實 生病後多半都還得靠自己的兒女 當然 老人自己願意領證結婚 又另當別論 而較年輕的老人 因為還有相對長的路要走 身邊還是需要一個能夠噓寒問暖相互關心體貼的伴與之同行 畢竟感情生活不是年輕人的專利 一個可心的伴侶 是每個人的追求 領證結婚是水到渠成的事 也是對彼此的一個保障 因為領證結婚 可以讓彼此無論是貧窮還是富有 健康還是疾病 都擁有了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 也讓彼此的關係更加牢固 但老年人再婚 確實也有不少障礙 主要來自於婚前財產和子女 而子女反對老年人再婚 多半都與財產有關 理性的處理方式 就是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 當然 即便是這樣 也還是有子女反對老人再婚 他們(她們)把自己的感受看得比父母的幸福更重要 這類子女相對比較自私 遇到這種情況的老人若想再婚 那就要儘量處理好許多問題 否則 再婚就會讓彼此感到很累

  • 3 # 張春芳29

    現在進入了老齡社會階段,養老幫扶精神寄託成了社會的困惑與話題,雖然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國,但人口龐大,起步較晩,雖然每年口號響亮但實際操作非常緩慢,主要還是靠自身的力量來度過晚年的生活。

    天有不測風雲,貧窮、疾病、情感的缺失總有一方離他而去,老年再婚同時也擺上了議事日程。是領證還是同居(或叫搭夥過日子)各有利弊,各人有各人的選擇!

    雖然中國法律沒有對同居有實際的懲戒,但人們的意識形態中總有道德上的蔑視,總認為“名不正、言不順”。但避免了雙方財產的分割,又能互相幫持,其實風險也是挺大的。身體健康的時候有幸福,同時也能散發老人的某些激情與撫慰,一但發生情感糾葛難道就能做到和平散夥、一拍二散?如果一方有疾病纏身,需要大量的金錢與時間救治,能做到傾囊而出、甚至賣房賣車而不悔?雙方的兒女可能又是一場拉據戰,各說各理,但法律不保護同居婚姻!

    老人婚姻合法領證,就有了互相忠貞丶互相幫扶的義務,如有拖諉可一紙訴訟要求對方履行義務與職責!關於財產可做婚前公證,以打消兒女的顧慮,只分配婚後共同財產。說的說、聽的聽,其實在現實社會中很難,您說~是嗎?

    銀髮市場、老人經濟,是一項民生工程,有龐大的消費群,各級政府要為民所想、為民所樂、為民所辦!真正落實老一輩革命家所提倡的“為人民服務!”

    老年朋友用一顆平常心保持健康,

    老年朋友用一顆兒童心保持快樂,

    老年朋友用一顆感恩心保持微笑

    老年朋友用一顆不惑心保持夕陽紅,無論生活有多艱難~活著就是勝利!

  • 4 # 情感看單

    老人再婚領不領證確實是個問題。到底是領證好呢?還是同居,搭夥過日子就行。

    就我的個人閱歷來看的話,很多老人,他們其實都沒有在拿結婚證,只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相互扶持幫助而已。

    然後呢,我也想了想。可能老人家再找老伴,不領證的話,可能對子女的生活壓力會更小

    我小區裡就有一個這樣的情況。一個60多歲的老頭找了個50多歲的老伴,兩個人天天手牽手一起散步啊,逛公園啊,一起吃飯同居。然後呢老頭子兒子就覺得這樣也挺好的,就讓他們一起,請領個證結婚算了。

    老頭的兒子呢,當時也沒考慮太多,覺得老人家嘛,領個證有個名分也比較好。可是呢,沒過幾年,老頭子死了。

    老頭的兒子呢,就很煩。他在煩惱什麼呢?你們也應該知道了吧。就是他這個後媽,因為呢,也是領過證的,是他的後媽沒錯。老頭子走了之後呢,老太婆的親生子女沒有來接走老太婆,他就要照顧他這個後媽了。

    於是天天愁眉苦臉,他就後悔那時候為什麼要叫他們領證,如果沒領證的話。他也就不用照顧他現在這個後媽了。也就少了現在這麼多煩惱。

    他們呢,只想清清靜靜的度過餘生,已經不想再參與那麼多麻煩事情了。倒不如就這樣清清靜靜的過完,然後各自有各自的子女幫忙料理後事。而且因為兩個老人的關係,還可以相互幫忙一下,總之也是感覺很和諧。

    那如果雙方家庭差不多的話,子女們倒是可以商量一下,給兩個老人辦個證。也僅僅是辦個證,讓兩個老人家拿著證書開心一下,但是不涉及到其他利益方面,比如財產之類的等等。

  • 5 # 玉堂行佛人

    首先,要清楚老人喪偶或離異後,最需要的是什麼?本人認為是需要一個伴侶,陪著說說話,陪著逛逛街,陪著去健身,陪著去旅行,起居有照料,生病有關愛,生活有體貼,相互有依靠。

    其次,要清楚老人再婚擔心什麼?一是雙方或一方子女反對;二是遺產分割,怕引起雙方子女由此產生矛盾,糾纏不清。

    再次,要清楚老人再婚顧慮什麼?最顧慮的是再婚後彼此相處不好,性格不合,想法不同,貌合神離,發生矛盾。如果再鬧離婚怎麼辦?

    瞭解清楚老人再婚的所需、所想、所慮,答案就出來了:本人認為老人喪偶或離異後,如果找另一半,還是釆取同居方式比較好。

    一是同居伴侶,同樣可以達到生活等方面互相照應的目的,而且往往彼此會更珍惜和尊重。

    二是同居伴侶,雙方子女一般不會反對,因為不會產生遺產分割矛盾,而且父母有另一半照顧,自己可以省心不少,可以有更多時間集中於工作與孩子教育培養。

    三是同居伴侶,沒有婚姻關係,合則更好,分離也方便,不需辦法定結婚或離婚手續。

    老人同居,本人建議對雙方同居前各自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存款、股票、貴重物品等)進行法定公證或在雙方子女見證下籤訂協議,以表示歸各方所有。同居後,雙方的養老金(如一方沒有養老金,則對生活開支的各項費用作出確定後拿出應有的數額),應該全部拿出來共同使用。總之,要讓同居老人,幸福開心,安享晚年。

  • 6 # 江峰說情感

    老人也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那面對老人再婚,是領結婚證好,還是不領結婚證,只單純是同居搭夥過日子好,其實這各有各的好處,最主要還是要看老人的內心選擇,下面我們就從這正反兩個方面來分析一下具體情況。

    領結婚證的好處:

    1. 有婚姻的保障,關係自然更穩定些。

    結婚證就像是一種契約,將兩個人的關係簽訂在一起。有的時候,人年紀越大,做事反而會“孩子氣”。比如吵架之後,就分手的,其實老人比年輕人更常見。

    這可能有點顛覆我們的常規認知,但是據統計調查,50%的老人在戀愛三個月內就結束了彼此的戀情。

    所以,不要覺得老年人在感情上更穩重,其實恰恰相反,他們說分手就分手的氣概,一點不比年輕人差。因此,有一張結婚證做保障,多少還是會好很多的。畢竟都領證了,總不可能再說“分手”就“分手”吧。

    2. 在生活上,兒女會更放心一些。

    關於老人的照顧方面,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畢竟兒女要長時間工作,也沒有很多時間和精力來照看老人。請保姆也不是很安全和放心,現在那些保姆欺負老人的新聞,也不是一次兩次被曝光了。

    所以老人再婚,兩個人之間就有一個伴,可以互相說說話。在日常生活上,也可以互相照顧,這樣兒女就可以安心工作了。還可以省下一筆請保姆的費用,畢竟保姆照顧人肯定沒有老伴來的細心。

    領結婚證的顧慮。

    領了結婚證,自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問題。到時候就有可能有財產糾紛,兩個家庭的兒女會因為這個事情有矛盾。

    解決方案:

    最好是在結婚之前做一個財產公正,並在婚後立好遺囑,這樣可以相對有效的減少類似的財產糾紛。

    不領結婚證,只是同居的好處。

    1. 不會涉及到財產問題。

    兩個人結婚,就表明另一方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比如老人有養老金,在結婚之後,這就是屬於共同財產,在老人逝世後,這個再婚的老伴也就相應的繼承權。而如果不領證,則不會有這些問題,子女對老人的財產分配問題,也會更放心些。

    2. 不會被人說閒話問題。

    在老一輩人的思想中,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人到了晚年則應該安分守己,安安靜靜的過完最後的人生。如果老人這個時候還要找一個老伴登記結婚,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老人的臉皮都比較薄,這樣兩個人的心裡都會有點不好受。所以,同居不領證,就會相對好很多了。

    不領結婚證,只是同居的壞處。

    同居不領證,剛才也已經說了,兩個人的關係可能不太穩定。有的老人也會覺得自己沒有一個名分,心裡會有些介意,這也會造成在後續生活中,各種矛盾的產生。

    綜上所述,對於老人再婚,是領結婚證好,還是不領結婚證只同居好,這要看老人自己的選擇了。領證讓關係更加穩定,兒女也可以安心工作;而同居則不會涉及到財產問題及別人說閒話問題。可謂各有利弊,至於怎麼選,還是看各位老人和子女商量後,再做決定吧。(end)

  • 7 # 春韻劉姥姥

    老年人再婚,是領結婚證好,還是不領結婚證,只是同居更好?

    我覺得領結婚證好!

    領結婚證是尊重國家婚姻法。

    領結婚證是婚姻的保障。

    老人再婚沒有結婚證後患很多。

    現在的人自己的親媽還能逼著住豬圈。

    老年人再婚沒有結婚證,有了病那家裡的孩子就會把你驅除家門。

    現在有同居的老年人,到了真正有病不能動的時候,就是各回各家。

    現在孩子們,有的人是不讓自己的父母再婚。

    現在的老年人也是心裡揣著明白裝糊塗。

    其實現在選擇再婚的老年人不多了。

    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 農曆八月三十

  • 8 # 李梅6613

    既然是再婚,當然是領結婚證為好,否則,只是個非法同居。萬一有三長兩短,不受法律保護,鬧的不可開交,對老人對雙方的子女都不好。

    老人已經幸苦了大半輩子,由於疾病、意外等原因,夫妻中有一人先行一步,去了九泉,剩下的另一個人,難免形隻影單。我以為,悲痛過後,心情平復,根據自己的身體和家庭情況,再決定是否再婚續絃。

    由於是再婚,且是老人,當然拖泥帶水的事就比較多。但首先是老伴的選擇,不管是別人介紹,還是自己親自選擇,雖然不能像年輕時挑三揀四,但也總要合脾氣,看著順眼,不然以後怎麼過活。

    兩個人都有意了,再商量家產兒女的事。老人再婚,多數兒女由於擔心婚後老人過不好,財產被外人拿走,往往持反對態度。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不妨結婚時籤一個協議,對再婚後的財產等問題約法三章,以免糾紛。

    寫一個真實的故事,供大家參考。我的一位領導,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革命,夫妻伉儷情深。後妻子病逝,他守孝三年。後經人介紹再婚,他就向女方提出幾條約定:

    1、婚前各人財產歸各人,雙方子女不繼承對方的房屋等財產。

    2、婚後夫妻在男方家裡生活居住。若男方病故,女方可繼續居住至女方離世,但女方子女不得居住使用。

    3、男方逝世後,骨灰與髮妻合葬。

    另外,還約定了婚後生活費的處理等問題,不再贅述。前些年,他病逝後,單位和子女按協議辦事,把其骨灰與原配合葬,沒有什麼糾紛。

    中國已進入老年社會,今後幾年,老年人仍呈上升趨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當然也離不開老年人自己的努力爭取。我們老年人也要自己尊重自己,自己愛惜自己,活出精彩,活出精氣神,回饋社會,做最美的夕陽。

  • 9 # 東友律師團

    但是我們不光要對另一半負責也要對父母、子女負責,所以要對自己的財產有清晰的規劃。

    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繼承權益保護:

    一、婚姻關係締結前,通過夫妻財產約定、婚前協議等形式,對各自財產進行確認

    再婚老人在財產、子女等問題上爭議較大,可在婚前對此協商確定解決方案,或者通過夫妻婚前財產約定等方式,對目前取得的雙方各自名下財產或以後取得的財產進行權屬方面的約定,避免之後不必要的爭議。

    二、保留儘可能多的財產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老年人再婚時,有時會出現一方的存款賬號、工資卡、國債明細等財產憑證一直由己方子女保管的情況,其配偶尤其是從事家務勞動無退休收入的老年女性,往往對上述財產並不知曉,導致因缺乏財產線索而無處主張權利。建議老年女性增強法律意識,在維護家庭和睦的同時,注意日常留存和積累相應證據和財產線索,以利於日後維權和舉證。

    三、通過公正遺囑保護財產繼承權

  • 10 # 壞姐姐永遠都對

    老人能找到幸福,可以相互陪伴,開心享受感情,這是最重要的。

    1.領證是從法律層面保障兩位老人的權利。老人願意領證就領,她覺得領證有安全感,他覺得可以給對方安全感,肯定是領證更好,某種程度上被法律保護的感情會更穩定,對老人身心都有好處。也可以減少過世後與對方子女產生的矛盾。

    2.老人們覺得太麻煩懶得折騰,或者不願意關係更復雜化,同居也很好啊。反正只需要陪伴一段時間,又不用套牢,萬一以後性格不合相處不順,分開更方便。

    3.這其實是要綜合考慮的,如果老人雙方家庭關係很簡單,他們不願意麻煩,或者對領證沒有執念,亦或是對結婚有畏懼,不願意完全寄託在別人身上,選擇不領證更好,我自己傾向不領證。相愛就在一起,老了老了更不要揹負枷鎖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親戚家的小輩都快30歲了,春節還需要給他們發壓歲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