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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生米4709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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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蔣閒言
作為一個大男人,難道說離開了女人就不能活,既有今日,何必當初。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就啥事都沒了。夫妻過日子,本來就要牢記床頭吵,床尾和這條硬道理。能把夫妻怨恨留過夜的,你就不屬於有包容,有智慧的大男人。正由於你們太作太任性,現在才想到有孩子,馬上就要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了。我勸你還是行行好,看在孩子的份上,把老婆的心用繩子栓住拉回來吧!
現在切入正題,無論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依照法律程式解除婚姻,雙方都有擔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只要孩子的撫養責任沒有落實到位,要想離婚辦不到。
如果落實好了孩子的撫養問題,依法不到兩週歲以內哺乳期的嬰兒,孩子的監護權是跟隨母親的。男方想要孩子的監護權,除非女方願意放棄孩子的監護權。同時法律還規定,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不能拒絕對方探視孩子的權利,也不能阻礙和拒絕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母親的權利。
如果孩子已經超過了兩週歲,離婚後,就要看誰有保障孩子撫養的經濟實力,在居住環境上,誰能給孩子更好的條件,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孩子已經有表達自己意願的能力,還要看孩子願意跟誰生活,經過綜合考慮,法院依法才能做出裁決的。
呵呵,簡單的說女方不過日子,就是說女方覺得過不下去了,應該是你的錯,如果人家如果下決心了就放了別人吧,孩子商量一下誰撫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