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交強險賠償時,不分責任比例,只分有責無責。具體賠付限額如下:
如果是有責任,無論比例大小,賠償限額是: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如果無責,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賠償以後,剩餘的部分,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賠償數額,再有不足的部分,由雙方按比例賠償。
例如。甲的車撞了乙。損失總額10萬(合理的損失,也就是經庭審質證,各方認可的損失數)。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交警判乙的全責,那麼先由交強險按無責限額賠償: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剩餘的部分,乙方只賠償不超過10%即可。
也就是說,交強險賠償最多1.21萬,剩餘的8.79萬,乙最多賠償10%,也就是0.879萬,這樣的話乙方最多賠償1.21+0.879=2.089萬。
第二種,交警判乙承擔主要責任。
先由交強險按有責賠償: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最多12.2萬元。
然後剩餘的部分7.8萬,由乙賠償80%,也就是6.24萬。
這樣加獲得的最多賠償是12.2+6.24=18.44萬元。
不是的。交強險賠償時,不分責任比例,只分有責無責。具體賠付限額如下:
如果是有責任,無論比例大小,賠償限額是: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如果無責,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賠償以後,剩餘的部分,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賠償數額,再有不足的部分,由雙方按比例賠償。
例如。甲的車撞了乙。損失總額10萬(合理的損失,也就是經庭審質證,各方認可的損失數)。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交警判乙的全責,那麼先由交強險按無責限額賠償: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剩餘的部分,乙方只賠償不超過10%即可。
也就是說,交強險賠償最多1.21萬,剩餘的8.79萬,乙最多賠償10%,也就是0.879萬,這樣的話乙方最多賠償1.21+0.879=2.089萬。
第二種,交警判乙承擔主要責任。
先由交強險按有責賠償: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最多12.2萬元。
然後剩餘的部分7.8萬,由乙賠償80%,也就是6.24萬。
這樣加獲得的最多賠償是12.2+6.24=18.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