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飛了木有

    不是的。交強險賠償時,不分責任比例,只分有責無責。具體賠付限額如下:

    如果是有責任,無論比例大小,賠償限額是: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如果無責,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賠償以後,剩餘的部分,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賠償數額,再有不足的部分,由雙方按比例賠償。

    例如。甲的車撞了乙。損失總額10萬(合理的損失,也就是經庭審質證,各方認可的損失數)。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交警判乙的全責,那麼先由交強險按無責限額賠償: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剩餘的部分,乙方只賠償不超過10%即可。

    也就是說,交強險賠償最多1.21萬,剩餘的8.79萬,乙最多賠償10%,也就是0.879萬,這樣的話乙方最多賠償1.21+0.879=2.089萬。

    第二種,交警判乙承擔主要責任。

    先由交強險按有責賠償: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最多12.2萬元。

    然後剩餘的部分7.8萬,由乙賠償80%,也就是6.24萬。

    這樣加獲得的最多賠償是12.2+6.24=18.44萬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關於小蝦水肥有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