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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賣房,但房屋是貸款的,如果想賣房,可以嗎? 辦手續時,會查出我在還貸中嗎?而不允許辦產權轉讓嗎? 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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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專注的輝哥

    一、正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賣:

    1、先到銀行查一下貸款本金有多少,找到新買主後,讓新買主把商定的房價減去貸款本金的現金給你,到銀行辦理轉按揭手續,把房子和貸款均轉到新房主的名下。

    2、自己拿錢或借錢把貸款還上,然後賣房,賣完後還借款。

    3、如果買房人有足夠的現金,讓買房人先拿一部分錢把貸款還上,解除抵押後,更名同時把餘款付清。

    二、還貸款的房子買賣流程:

    1、我們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後由買方、賣方、律師方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之後買方向賣方支付30%或者約定的首付款。

    2、由賣方向原貸款銀行(稱為A)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獲得A銀行出具的確認函,賣方收到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意見後,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由買方拿著《房屋買賣合同》向B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B銀行審批的房屋的屬性和貸款人的還貸能力等相關資訊之後,開始放款。

    3、銀行的貸款是直接劃入賣方的賬戶中的,賣方拿這筆錢還了A銀行的貸款之後,將房產解押,交付買方使用,並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將房產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4、需賣方結束對房屋的所有權,買方開始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並開始還貸。還貸結束後,將房產解押,擁有所有權。

    三、房貸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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