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主要是指記人、敘事、寫景、狀物一類的文章。具體地說,它是藉助敘述、描寫、抒情等手段記敘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及其發展過程,用以表現作者的思想、抒發作者的某種感情的文章。
作為一般文章,記敘文和論說文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或者說,都是客觀事物經過作者頭腦加工的產物。但是,作為不同文體的文章,二者之間卻又有很大的差別。
第一,反映的物件不同。儘管兩種文體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但各有不同的側重點。一般地說,記敘文側重於表現客觀世界的人、事、景、物等各方面的情態本身;而論說文則側重於表達作者對客觀世界中人、事、景、物的各種複雜關係的本質規律的看法和主張。這兩個不同的側重點,制約著這兩種文體的題材範圍。
第二,思維的方式不同。這是兩種文體反映的不同物件決定的。論說文要揭示客觀規律、表達作者的認識,這就要求使用邏輯思維的方式,透過概念、判斷和推理來達到目的;而記敘文主要是反映客觀事物本身、表達作者的體驗和感受,這就只能側重用形象思維的方式,透過敘述、描寫和抒情等手段來具體表現。反映生活的這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可以說是區別論說文和記敘文兩種不同文體的基本特徵。
第三,表達的作用不同。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訴諸人們感官的作用是不同的。前者是“曉之以理”,後者是“動之以情”。如果說,論說文是透過嚴密的說理,喚起人們的理智,那麼,記敘文就是透過生動、具體的形象來激發人們的情感。
第四,構成的要素不同。說理的文章要寫出說的是什麼理、用什麼證明、怎樣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記敘性的文章,無論是記人還是敘事,都要寫出是什麼人、什麼事,事情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發生的,原因是什麼,結果又怎樣。如果不交代清楚,記敘就不完整,內容就說不明白。這就是記敘的“六要素”。
記敘文主要是指記人、敘事、寫景、狀物一類的文章。具體地說,它是藉助敘述、描寫、抒情等手段記敘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及其發展過程,用以表現作者的思想、抒發作者的某種感情的文章。
作為一般文章,記敘文和論說文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或者說,都是客觀事物經過作者頭腦加工的產物。但是,作為不同文體的文章,二者之間卻又有很大的差別。
第一,反映的物件不同。儘管兩種文體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但各有不同的側重點。一般地說,記敘文側重於表現客觀世界的人、事、景、物等各方面的情態本身;而論說文則側重於表達作者對客觀世界中人、事、景、物的各種複雜關係的本質規律的看法和主張。這兩個不同的側重點,制約著這兩種文體的題材範圍。
第二,思維的方式不同。這是兩種文體反映的不同物件決定的。論說文要揭示客觀規律、表達作者的認識,這就要求使用邏輯思維的方式,透過概念、判斷和推理來達到目的;而記敘文主要是反映客觀事物本身、表達作者的體驗和感受,這就只能側重用形象思維的方式,透過敘述、描寫和抒情等手段來具體表現。反映生活的這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可以說是區別論說文和記敘文兩種不同文體的基本特徵。
第三,表達的作用不同。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訴諸人們感官的作用是不同的。前者是“曉之以理”,後者是“動之以情”。如果說,論說文是透過嚴密的說理,喚起人們的理智,那麼,記敘文就是透過生動、具體的形象來激發人們的情感。
第四,構成的要素不同。說理的文章要寫出說的是什麼理、用什麼證明、怎樣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記敘性的文章,無論是記人還是敘事,都要寫出是什麼人、什麼事,事情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發生的,原因是什麼,結果又怎樣。如果不交代清楚,記敘就不完整,內容就說不明白。這就是記敘的“六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