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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臺美大小事

    火鍋店要求向嬰兒收 共鍋費?這家火鍋店的店員當時是處理過當了,不過,最後店家並沒有收這筆費用。

    就事論事,如果店家確實公告,任何人來餐廳吃,無論年齡大小隻算人頭收費,那店家也是可以向嬰兒收費的。單然,現實上,沒有店家會這樣做,而這家連鎖店的規定是:身高110釐米以上才收費(沒有單獨開一個鍋,110釐米小朋友收30臺幣,150釐米收50臺幣)。

    先說說臺灣消費者保護方面的規定就是:你得明碼標價、寫清規則。

    我們寫過很多次,臺北計程車林夜市現切水果貪坑觀光客,標價是每100克xx元收費,而不是臺灣一般習慣的每一臺斤(600克)收費,但是,士林夜市的這些攤販依舊活得好好的,官方拿他們沒有辦法,就因為 明碼標價 了。標價以後,就變成願打願挨。

    所以,如果餐廳確實公告以 人頭數 收費,那即使向嬰兒收費,也不造成違規了。

    回到事件本身,這事情發生在2019/4月初,一名媽媽帶嬰兒到新北市三重的著名連鎖涮涮火鍋店錢都去吃火鍋,嬰兒佔用了一個位置,吃到一半,嬰兒哭鬧,媽媽就拿了一塊高麗菜梗給嬰兒吃(也就舔著玩吧),這時候一名服務員看到過來說,那要加收嬰兒共鍋費40元臺幣。這媽媽不滿意而有些爭論,最後結帳時,店家沒有收取這筆費用。但這名媽媽在網路上將這見事情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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