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如下: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影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證據提取如下:
1、作案人的身份證明。
2、案發證明。
3、作案工具:照片、實物(撲克、麻將等)。
4、前科劣跡的證明。
5、物證書證:照片、實物(賭資、欠條等)。
6、證人證言:知情人、目睹人、賭場人員、同事的證言。
7、鑑定結論。
8、現場:現場照片、現場勘查、賭場收查筆錄。
9、同案人的供述和辯解。
10、視聽資料:照片、錄影帶等。
11、起贓、收繳、退贓筆錄。
12、銷燬證明。
13、證明行為人有賭博行為的其他證明。
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如下: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影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證據提取如下:
1、作案人的身份證明。
2、案發證明。
3、作案工具:照片、實物(撲克、麻將等)。
4、前科劣跡的證明。
5、物證書證:照片、實物(賭資、欠條等)。
6、證人證言:知情人、目睹人、賭場人員、同事的證言。
7、鑑定結論。
8、現場:現場照片、現場勘查、賭場收查筆錄。
9、同案人的供述和辯解。
10、視聽資料:照片、錄影帶等。
11、起贓、收繳、退贓筆錄。
12、銷燬證明。
13、證明行為人有賭博行為的其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