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女不是皇上的妻妾。
宮女,也稱宮人,狹義上指君主及其家庭的女僕或女奴。
按其職責和地位大致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在宮中管理君主日常生活事務的人,其地位較高授予官職者被稱為女官。一類是在宮中服勞役而被役使的侍婢、織婢等。
早期的宮女,大多來源於女奴隸、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此後,有一部分開始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選美”就像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參選女子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取自良家子。
清承明制,基本沿襲了明代的宮女制度,但是在選擇的範圍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較而言,更為嚴格。
清代選入宮中的女子有兩種,一種是秀女,一種是宮女,在清初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到順治十八年後才將秀女和宮女分開。秀女是八旗官員的女兒,可以選為妃嬪或指配給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宮女是內務府包衣佐領下的女子,地位較低,供內廷役使。
清代宮女選擇的範圍只限於內務府各佐領所屬上三旗包衣任職佐領、管領以下家庭的女兒。初期選宮女是一年二次,時間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從順治十八年後改為每年一次,時間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齡在13歲以上者,便造冊送內務府會計司備選。在選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宮,第二天天明時由敬事房太監帶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選閱。以6人為一排,每人身上掛一木牌,上面寫有旗分和姓名,被選中者喚出排,入選後當日留宮內,否則立即遣出。若有妃嬪的姐妹或親族女子則另組一排檢選。如果此次已經入選,但是在所選名額之外,就令會計司記名,即“記名宮女”,下次再選時先以記名者入選。若是記名後未到下次選閱時父母就將其嫁出去,則屬於抗旨。
皇帝的妻妾介紹:
皇帝妻妾又分若干等,如同朝廷中的大臣有不同官職,不同等級的妻妾享受不同俸祿。後官妃嬪制度隨皇權制度的完善而完善。夏商以前,帝王靠的是以德服人,以才治國,因此帝王生活並不奢靡,后妃制度也相對簡單。據《通典》記載,帝嚳、堯帝均有四妃,嫡妻為正妃,其餘為次妃,舜帝僅有三妃,不立正妃,三妃並稱夫人。
妻妾的等級: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等。
宮女不是皇上的妻妾。
宮女,也稱宮人,狹義上指君主及其家庭的女僕或女奴。
按其職責和地位大致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在宮中管理君主日常生活事務的人,其地位較高授予官職者被稱為女官。一類是在宮中服勞役而被役使的侍婢、織婢等。
早期的宮女,大多來源於女奴隸、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此後,有一部分開始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選美”就像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參選女子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取自良家子。
清承明制,基本沿襲了明代的宮女制度,但是在選擇的範圍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較而言,更為嚴格。
清代選入宮中的女子有兩種,一種是秀女,一種是宮女,在清初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到順治十八年後才將秀女和宮女分開。秀女是八旗官員的女兒,可以選為妃嬪或指配給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宮女是內務府包衣佐領下的女子,地位較低,供內廷役使。
清代宮女選擇的範圍只限於內務府各佐領所屬上三旗包衣任職佐領、管領以下家庭的女兒。初期選宮女是一年二次,時間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從順治十八年後改為每年一次,時間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齡在13歲以上者,便造冊送內務府會計司備選。在選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宮,第二天天明時由敬事房太監帶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選閱。以6人為一排,每人身上掛一木牌,上面寫有旗分和姓名,被選中者喚出排,入選後當日留宮內,否則立即遣出。若有妃嬪的姐妹或親族女子則另組一排檢選。如果此次已經入選,但是在所選名額之外,就令會計司記名,即“記名宮女”,下次再選時先以記名者入選。若是記名後未到下次選閱時父母就將其嫁出去,則屬於抗旨。
皇帝的妻妾介紹:
皇帝妻妾又分若干等,如同朝廷中的大臣有不同官職,不同等級的妻妾享受不同俸祿。後官妃嬪制度隨皇權制度的完善而完善。夏商以前,帝王靠的是以德服人,以才治國,因此帝王生活並不奢靡,后妃制度也相對簡單。據《通典》記載,帝嚳、堯帝均有四妃,嫡妻為正妃,其餘為次妃,舜帝僅有三妃,不立正妃,三妃並稱夫人。
妻妾的等級: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