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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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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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豁達明理
我怎麼感覺這裡面都是做買賣的條件而沒有絲毫的愛情成份?特別是那個第四條,誰能保證他倆的感情都不出問題?那萬一女孩突然不愛這個男孩了怎麼辦?這算誰的責任?退一步說,這女孩對男孩除了要彩禮還有沒有別的意思?也就是說她愛上男孩沒有?如果從一開始她就不愛這個男孩,那男方家裡人給他操辦婚事是不是不妥當呢?我覺著應該先讓一對年輕人交往一段時間,談一談戀愛,讓他倆自己去決定這件事,家裡人不要包辦婚姻,包辦是違法的,也不靠譜,婚姻關係是人身自主權的法律關係,只有自己說了算,別人無權干涉。這種婚前約定沒有法律依據支援,因此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除了男女主角之外,其他人無權干涉。男方父母對孩子婚姻過於著急上火,實際上婚姻關係恰恰不能急於求成,花錢買不來愛情,現在的年輕人不同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人,不會因為“花了很多錢”而湊合著過日子,婚姻是自由的,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就是這個意思。還是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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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7013334715
小舅子的這段婚緣
能成嗎?
能成,要想辦法促成。
在現實的婚緣中,條件也還算可以接受的,因你小舅子是缺陷的。
雖然你小舅子身體有缺陷的,但頭腦正常。只要頭惱正常,其它都無所謂,結婚後夫妻會幸福的。
至於女方提的條件要幫助想辦法解決,第四條也是不幸福後方可,怎麼可能不幸福呢?
什麼是幸福,只要不離婚就是幸福。
這種婚姻,我敢斷言,將來一定是一段刻苦銘心的痛苦婚姻。
結婚的目的有四。
第一,為了愛情而結婚;
第二,為了感恩而結婚;
第三,為了傳宗接代而結婚;
第四,為了達到個人目的而違背自己意願而結婚。
其中,第三種和第四種形式結婚的人的婚姻是最殘酷、最痛苦的。因為這兩種形式都是違心的,所以說,它是最殘酷、最痛苦的。
你小舅子雖然小有殘疾,但是,他也是有尊嚴的。
建議你們還是多徵求一下你小舅子的意見,讓他自己感覺無怨無悔才是。
但是,這種形式的婚姻,我有一百個不看好,從你們的字眼可以看到,對於你小舅子是處處的不平等。與其無尊嚴的生活在痛苦的婚姻裡,那才叫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