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DRS測最佳矯正視力
一、視力表:
1. R表:驗光使用
2. 1表:查右眼視力
3. 2表:查左眼視力
二、環境要求:
1. 視力表距離:前表面距被檢者眼睛4m、1m。(視力表上有明確標識),檢查過程中頭部不可前後移動,但可稍側向扭動。
2. 視力表高度:124cm(上數第3行字標上沿距離地面距離)
3. 視力表表面亮度:<15燭光,最好保持恆定---應用亮度測量儀器。
4. 照明燈管要求:已累計照明達96小時以上,待光強穩定後方可檢查使用,燈管安裝時將刷有塗層一側朝向視力表,並有備用的燈管2根; 一年一換,燈箱上標籤記錄燈管開始使用的日期, 更換燈管要有專門的表格記錄.
三、驗光:R表
1. 檢查順序:球鏡光度----〉柱鏡軸位----〉柱鏡光度
2. 客觀檢查:檢影驗光,電腦驗光。
3. 球鏡光度:加+0.50DS 開始,看視力表
加:好或無變化(正球鏡是不差就加)
不加:不好
加—0.25DS,看視力表
加:多讀至少1個字母
不加:不好或無變化(負球鏡是好才加)
注:每次更改鏡片以查視力表字標變化為準。
4. 柱鏡軸位:±0.50D交叉柱鏡手柄與柱鏡軸位重合,以看到的視標上一排字標為參考,翻轉手柄(45度改變),好:向相同顏色方向轉5—15度;再次翻轉換顏色:好:向同色方向轉5度,不好:向異色方向繼續轉動。反覆直至雙向無差別。
5. 柱鏡光度:加±0.25D交叉柱鏡軸位與鏡片軸位重合,同色變好加相同柱鏡,直至雙向無差別。柱鏡度數每增加+0.50D,球鏡度數減去+0.25D。反之亦然。
6. 確認度數:用+0.25D,-0.25D球鏡確認。
7. 注:4M處看第一行字母表≤2個,移至1M處,加+0.75D球鏡檢查,回到4M處查視力
ETDRS測最佳矯正視力
一、視力表:
1. R表:驗光使用
2. 1表:查右眼視力
3. 2表:查左眼視力
二、環境要求:
1. 視力表距離:前表面距被檢者眼睛4m、1m。(視力表上有明確標識),檢查過程中頭部不可前後移動,但可稍側向扭動。
2. 視力表高度:124cm(上數第3行字標上沿距離地面距離)
3. 視力表表面亮度:<15燭光,最好保持恆定---應用亮度測量儀器。
4. 照明燈管要求:已累計照明達96小時以上,待光強穩定後方可檢查使用,燈管安裝時將刷有塗層一側朝向視力表,並有備用的燈管2根; 一年一換,燈箱上標籤記錄燈管開始使用的日期, 更換燈管要有專門的表格記錄.
三、驗光:R表
1. 檢查順序:球鏡光度----〉柱鏡軸位----〉柱鏡光度
2. 客觀檢查:檢影驗光,電腦驗光。
3. 球鏡光度:加+0.50DS 開始,看視力表
加:好或無變化(正球鏡是不差就加)
不加:不好
加—0.25DS,看視力表
加:多讀至少1個字母
不加:不好或無變化(負球鏡是好才加)
注:每次更改鏡片以查視力表字標變化為準。
4. 柱鏡軸位:±0.50D交叉柱鏡手柄與柱鏡軸位重合,以看到的視標上一排字標為參考,翻轉手柄(45度改變),好:向相同顏色方向轉5—15度;再次翻轉換顏色:好:向同色方向轉5度,不好:向異色方向繼續轉動。反覆直至雙向無差別。
5. 柱鏡光度:加±0.25D交叉柱鏡軸位與鏡片軸位重合,同色變好加相同柱鏡,直至雙向無差別。柱鏡度數每增加+0.50D,球鏡度數減去+0.25D。反之亦然。
6. 確認度數:用+0.25D,-0.25D球鏡確認。
7. 注:4M處看第一行字母表≤2個,移至1M處,加+0.75D球鏡檢查,回到4M處查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