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股東之後,股東彼此間的股權轉讓,在有限公司體制下很簡單,但在股份公司就稍微複雜一點。一般而言,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即可。
《公司法》對於股份轉讓是這樣規定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份的。另外,股東不僅可以向內部轉讓股份,還可以向外部轉讓股份。但是向外部轉讓股份有個前提,先透過書面的方式讓內部人知道。如果沒有書面通知,股份轉讓就
是非法、無效的。假設有風投想要入股,那麼企業在把股份給風投之前,要給所有的內部股東發一個意見徵詢函,比如說企業計劃增發股份1000萬股,問是否有人需要,如果有人需要,可以優先購買。但是,一般說來企業內部股東是會放棄的,因為引進風投時,內部沒必要“攪局”。
成為股東之後,股東彼此間的股權轉讓,在有限公司體制下很簡單,但在股份公司就稍微複雜一點。一般而言,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即可。
《公司法》對於股份轉讓是這樣規定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份的。另外,股東不僅可以向內部轉讓股份,還可以向外部轉讓股份。但是向外部轉讓股份有個前提,先透過書面的方式讓內部人知道。如果沒有書面通知,股份轉讓就
是非法、無效的。假設有風投想要入股,那麼企業在把股份給風投之前,要給所有的內部股東發一個意見徵詢函,比如說企業計劃增發股份1000萬股,問是否有人需要,如果有人需要,可以優先購買。但是,一般說來企業內部股東是會放棄的,因為引進風投時,內部沒必要“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