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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85235815188

    透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扣繳義務人正常來講,都是統一用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起徵點進行計稅。它不會掌握我們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的個人資訊,這也是從個人資訊保密的角度出發的。

    如果我們選擇了由扣繳義務人申報,那麼扣繳義務人就可以得知我們專項附加扣除的資訊了。

    單位在申報時,需要事先下載個人提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比如子女教育費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房租或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這樣就能夠得出準確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能夠準確的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有什麼好處呢?到了第二年,我們就不用去稅務部門辦彙總清繳了。

    比如,一個人的工資是1萬元。如果個人所得稅不是有扣繳義務人申報,那麼起徵點是5000元。這樣我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1到7月份,我們是按照3%稅率享受35000元的應稅額度。到了8月份,應稅額度變成了4萬元,增加應稅額度5000元。增加了5000元中,1000元按照3%稅率扣稅,4000元按照10%稅率扣稅。9到10月份,每個月的應稅額度都會變成10%扣稅。

    如果我們有贍養老人支出,又是獨生子女扣除2000元,這樣實際上我們每個月累計的應稅額度只有3000元。從1月份一直到12月份,我們都可以用3%的稅率。

    像第一種方式,我們由於多交了一部分個人所得稅,應當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去稅務部門辦理彙總清繳,也就是退稅。麻不麻煩呢?到時候肯定麻煩。如果透過用人單位申報了,大家就省事了。

    那麼說第二種方式就沒有必要性了嗎?不,也是很有必要的。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我們綜合所得指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收入合一的綜合收入。

    比如,勞務費收入所得現在仍然是按照每月800元以內免稅,800元以上20%稅率。4000元以上扣除20%的減除費用後,按照20%稅率計稅。2萬元到5萬元的部分,30%稅率;5萬元以上,40%稅率。

    很明顯,預扣預繳的稅率非常高。對於月收入不過萬元的自媒體來說,退稅才是最合理的。

    所以,這兩項選擇的主要標準就是我們有沒有其他綜合所得收入了。如果沒有,讓單位代扣代繳就是最方便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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