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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捲簾西風3774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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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於左
尚方寶劍是皇帝親賜,象徵著一種特權,就是可以便宜行事,當機立斷,不必遵循正常的程式,層層彙報請示。每個尚方寶劍的許可權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下,在賜給尚方寶劍的時候,會明確說明其許可權是什麼。
毛文龍的手中確實有尚方寶劍。天啟三年,他被授為平遼總兵官,左都督,賜給一把尚方寶劍。但毛文龍的這把尚方寶劍的許可權應該是比較低的。
我們可以參照一下楊鎬、熊廷弼手中尚方寶劍的許可權。當初楊鎬被任命為遼東經略,統帥四路大軍,賜尚方劍,可斬“總兵以下官”。
天啟元年,熊廷弼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軍務,同時賜給一把尚方劍,給他的許可權是副總兵以下可以先斬後奏。
遼東經略的地位比毛文龍這個總兵官高得多,也只能殺到總兵、副總兵。相比之下,毛文龍大概只能殺一殺參將之類的。
做為薊遼督師,袁崇煥當然也有尚方寶劍,許可權應該和熊廷弼差不多,他用它斬殺了毛文龍,應該是越權的。
回到問題本身,毛文龍為什麼不用尚方寶劍殺了袁崇煥?
明代的武將地位低,總兵官在巡撫、總督面前像孫子一樣,所以毛文龍在袁崇煥面前畢恭畢敬。而且袁崇煥斬殺毛文龍,並不是在毛文龍的大本營,而是選在雙島,中間經過了精心的準備和佈局,把毛文龍和他的將士們分隔開來,最後斬殺。
毛文龍完全沒有料到這樣的結果,否則,他肯定不會坐以待斃。他的水師要比袁崇煥強大,他的選項也不少,比如可以在皮島獨立為王,可以投降皇太極等等,結果都不會太差。
說到底,毛文龍有實力和袁崇煥對抗,如果他知道自己要被殺,肯定會放手一搏,這和個人的意志有關,和手中的尚方劍毫無關係。
但是,袁崇煥是有備而來,毛文龍要想殺他,基本沒有可能性。
尚方寶劍不是逮誰殺誰,是和你的身份匹配的。縣官持有尚方寶劍,親王在你的縣內犯了死罪,你可持此劍押他殺他。記著:前提是犯了死罪,再者是在你職權範圍。包拯在開封轄區,犯了死罪的,上至王侯下至庶民,儘可問斬(三口鍘刀等同於尚方寶劍),陳世美駙馬爺就屬開封府管轄,所以包府尹太后的帳也可不買,皇帝的聖旨也可暫時關在門外。山東、兩江等就不可以了,不屬於他的轄區了,至於之後可以是因為他又變成了巡按,巡按加三口鍘刀那就牛叉了。一樣,毛文龍對袁崇煥,袁沒有在毛的轄區範有死罪,其實是連一般罪也沒有;而反之,袁對毛則滿足了這兩條,毛在袁的管轄區範有了死罪,袁殺毛之前之後都申明過,所以毛沒有反抗,其麾下人員亦束手看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