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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492944496

    怎麼不正常?現在是市場經濟,你能買就買,買不起就別買!你在家過年,人家還在工作,不應該多掙點嗎?如果你上班就要加班費,人家憑什麼不能漲點價?一看你就是個小人!只考慮你自己!

  • 2 # 本溪慧購電子商務

    人家在過年加班加點的工作,漲點價是可以接受的,經濟社會按勞取籌正常,換做我給在高的工資也不能去工作,家裡老少還等著我去幹活呢?零酬勞也得繼續任勞任怨,得看你服務的物件決定你酬勞

  • 3 # 青春不散88086

    過年飲食店漲價正常。現在是市裡經濟,物價因需求的不同而發生變化是正常的。春節期間消費需求旺盛,人們在這幾天裡闔家團聚,走親訪友,外出遊玩都需要購買大量的食品,飲品,為了圖個高興吉利,對價格一般都不太在乎。再說了春節期間飲食店正常開門,也實實在在的為我們帶來了方便,讓人家多賺點也是應該的。畢竟那些節日堅守工作崗位的勞動者也都有加班費嘛。

  • 4 # 人在風上走

    過年期間餐飲店價格上漲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但是上漲百分之百我認為就不合理了。

    首先,宣告一下,我不是做餐飲行業的。

    雖然我也不喜歡春節期間飯店價格上漲,但是服務行業的廣大從業人員放棄回家過年,服務於百姓生活,理應多拿點工資。

    國家也有明文規定,法定節假日日薪三倍或二倍,這些規定都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餐飲店過年不讓員工休息,就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而多發的這一部分工資從哪裡來?

    很明顯,從春節期間餐飲店漲價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中來。

    記得2013年時春節,我們家剛開始在飯店包桌,那年在紗廠西路一家中檔酒店包的二桌,平常的包桌假528元,春節期間為598元每桌。

    2014、2015年在嵩山路上一家飯店包桌,平常468的包桌變成了568元。

    2016年、2017、2018年在芳華路一家水席園包桌,這個飯店是俺村人開的,從2016年時的468元每桌吃到2018年的568元每桌(水席包桌價格略便宜一些)。

    今天是2019年正月初五,初二那天又到嵩山路上那家飯店包桌,559元的包桌成了659元。

    根據我個人最近這七年包桌經驗,再加上我對春節(法定節假日)上班三倍工資的規定,我認為,春節期間餐飲店價格上漲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屬於正常現象,但是如果上漲百分之百,那就打電話舉報他“哄抬物價”!

  • 5 # qimmmmmmm不

    正常啊,你春節前買菜知道什麼價位嗎?春節期間飯店營業還是很方便的,要不然值班都沒地方吃飯,再說了,上班的人還有三倍工資,人家飯店多加點錢也無可厚非,反正就吃那幾次,也不是天天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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