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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056806823186

    一句話:寫訴狀,交到法院,等著開庭,問題解決。

    漏水原因:樓上暖氣分水器管道破裂。

    樓上情況介紹:事發時是租戶在住,有一個老太太在家看孩子。兒子在縣城法院上班,兒媳在高中教書。樓上業主基本沒裝修,土坯房,地板都沒鋪,就在地上鋪了塊塑膠布,就租出去了。

    事發當天我家裡沒人,樓上暖氣管道破裂以後,她家裡面的老太太也什麼都不懂,等聯絡上物業和她家兒子之後已經是半天以後了,這期間一直漏水,不知道的人無法想象暖氣管道漏水是什麼樣子的,總之水把樓上淹了之後就順著樓梯,以及因為樓上沒鋪地板,所以水很容易從樓板上滲漏下來,水壓很大,小區半個院子都流的是水,你可以想象是什麼程度了。而這一切我家裡人都不知道,不論是樓上還是物業都沒有第一時間通知我家,直到隔壁樓上的鄰居發現我家不對,才打電話通知我家,這時我家才知道,已經是半天以後了。

    自始至終,就是最後法庭調解結束了,無論是樓上租戶,樓上業主還是物業,這三方都沒有道過歉,因為都覺的責任不在自己,這是我現在想起來都非常生氣的地方。

    租戶說我就是一個租房子的,房子出了問題跟我沒關係,去找業主。

    業主說這房子不到2年,它都驗收沒過關,去找物業(小地方物業和開發商是一家)。

    物業說,過了2個採暖季了,你這漏水是發生在你們房屋內部的,物業不管。

    總之三方相互推諉。

    剛開始我家真是萬般無奈,普通人家,也沒什麼門路,所以每日心煩苦悶。

    自己估計了一下損失,跟樓上和物業商量了不下十幾次,都沒什麼結果,我家人還要上班,也不能每天耗在這個上,屋子漏成這樣基本是潮溼不能住了,只能暫時投奔親戚家。後來實在沒有辦法,還想找居委會來調解,也沒用。

    我家提出的方案一讓再讓,就想著儘快把屋子恢復原樣,最後提出,我們不要錢,找來裝修師傅,你們把錢直接給裝修的人,錢不用過我們的手,裝修師傅說用什麼料就用什麼料,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都不行,租戶,樓上業主和物業三方都各懷鬼胎,達不成統一意見。

    我媽每日以淚洗面,不想跟他們折騰了,沒精力了,還要上班,說不要他們賠償了,自己裝修吧,我說不行。

    萬般無奈之下,才最終決定要起訴,走法律途徑,期間種種心酸委屈,世態炎涼,以後再更吧。

    已算是解決了吧,上來告訴各位知友一下。法庭調解結果,物業建築方賠償九千,樓上業主賠償五千,樓上租房的賠償一千,一共賠償了一萬五。就這樣吧,沒精力,也不想跟他們一般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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