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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7405655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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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u吳金泉
首先你說對方騙婚騙孕得有充分的證據,若證據不充分都不能確認其騙婚騙孕。除非你掌握了其己婚據,還在騙財騙色,致使你未婚先孕。你可起訴其重婚罪,並要求附帶民事賠償。或者你有證據其也曾有過以談戀愛為名玩弄其他女性,有致使其他婦女懷孕後又無情將其拋棄的流氓犯罪前科證據,說明其這次是哄騙你上鉤屢教不改的慣犯,你就可起訴其強姦並要求附帶民事賠償。否則若沒有允足證據我建議為了醜事不外揚,還是打掉此胎,找其協商賠償營養費。吸取教訓謹防再次受騙!
1、“騙婚可以要求賠償麼”:如果真是“騙婚”,可以到公安局去告他強姦,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你可以請求附帶民事賠償。
2、問題是:說他是“騙婚”、想讓他賠償,你總得拿出證據來證明、法官或公安不能光聽你的一面之詞吧?你如何證明他當初根本就沒有想結婚的本意?如果證明“女方第一次非自願”?
3、“請問這個構成犯法麼?”:如果能證明他不是真的想與人結婚、只以結婚作幌子騙奸他人,就犯法。如果無法證明,就不犯法。
4、你的情況:(1)如果你知道他以同樣手法騙了很多人:他就有犯罪、“騙婚”的嫌疑,你可以向公安報案,如果公安偵查後確定他是犯罪你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2)如果沒有以上情況,你很難證明他就是“騙婚”,還是儘量不要再提這事、只怨自己不小心吧:早點離開,記得越遠越好,再抒懷事情鬧大了,對你並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