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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伍申奧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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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趙的自留地
我是一個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老教師了,也參加過多次捐款活動。截至目前,我已經累計為貧困師生和群眾捐獻款項和物品約一萬多元。雖然不多,但一直在堅持。我的看法是:學校有組織捐款的權利。
學校的任務是教書育人。在向學生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組織學生參加捐款活動就是德育工作的途徑之一。當國家遇到旱災、水災、地震等重達災害時,當學校身邊的老師同學身患重達疾病急需救治時,學校可以組織捐款活動。
這種活動可以培養孩子的集體主義精神和樂於助人的好品德,讓學生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和優越性,是可以組織的。
但是,活動中一定要堅持自願的原則和量力而行的原則。捐款要登記、公佈數額和去向,接受師生的監督,把好事辦好。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老趙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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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火火1982
學校不得強制學生捐款捐物,捐款捐物必須是學生自願行為。學校動員學生捐款捐物必須徵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的允許,不得擅自做主動員學生捐款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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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金龍俊傑
學校是育人的基地。不但是傳授知識,也是教育做人的道理。當有大的災難,需要人人獻出一份愛的時侯。無論成人,學生都可以獻出自已的愛心。老師動員學生捐款,無論多少都可以。並非強制。從小讓學生學習做慈善的事,早日融入社會。在全閏執行手拉手的活動中。全國發達地區的小學生,也主動與山區貧困地區的學生進行書信往來,捐款,捐物,捐書報。他們從不認識,但以愛心相奉,心心相映使他們從小學會互相關心,愛護,幫助,讓愛融入美好的心靈。在學校教師的教導下,學生捐款,只要不強制性,是應該支援的。家長也要支援。所捐的款,張榜公佈,加強監管。讓愛充滿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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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米小寶的小世界
捐款救人,我覺得不是有沒有權利吧,正當的誰都可以,可以響應也可以無視,只要不是逼迫性捐款都能接受,就如公交車讓座一樣,我可以讓也可以不讓,我可以捐也可以不捐,全憑學生自願就沒問題啊。再說了,只要事實證明是真實的,也算是一種愛的教育,讓孩子們懂得愛,有善心,知道奉獻,每個人只要獻出一點點,積少成多就能幫助別人渡過難關,讓孩子知道愛的力量,懂得感恩和回饋也不是什麼壞事,當然也看經濟情況,如果自己生活都緊緊巴巴沒有多餘的財力去幫助別人也可以參與募捐活動當志願者,總之有自己的方式是愛別人幫助別人也是挺好一件事。只要不是詐捐斂財就行,不然會傷了孩子的心,讓孩子生性多疑,孤獨冷漠,歸根到底一句話,只要學校透過核實,受捐人情況真實的,我覺得可以開展捐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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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動員學生捐款的情況很少,我在讀書和工作期間碰到幾次,大多是因為校內和鄰校有學生患重病而其家庭又特別困難,還有一次是為汶川地震的受災家庭。遇到這種情況,出於人道主義,學校動員老師、學生或其家長捐款,我覺得是應該的。至於捐不捐,捐多少,那就是別人的自由了。我沒有看到學校強制的。所以,我覺得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