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雙方根據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分別施工與結算工程款。但是有時候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合同無效,那麼這樣的時候怎麼結算工程款呢?
一、 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院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下文簡稱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該條規定可謂削弱合同無效後,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影響。各地高院也紛紛出臺意見,進一步減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認定,或者弱化合同無效後對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全盤否定。最高院民一庭曾明確指出,無效合同很容易造成當事人利益的失衡;浙江高院在2012年新聞釋出會中 , 就明確提出要慎用合同無效等。
二、施工合同整體無效通常有以下幾類原因
第一類原因:由於施工企業的資質問題導致了合同無效。具體可以包括:無資質、借用資質、超越資質;
第二類:違反招投標的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效。具體包括應當招標而未招標、中標無效、投標無效;
第三類:違反施工的管理規定導致無效。例如:違法轉包、分包,未取得規劃許可證(規劃用地和規劃工程)。
三、核心問題
施工合同無效,首先要透過結算確定返還或補償的金額。因此,是按照定額結算,還是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就成為合同無效後果的核心問題
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如果並未履行則比較容易處理,本文不做贅述。但發生爭議的情況往往是已經履行,或在建或已完工,均不能返還。所以,施工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的結算目的是為了確定折價補償的金額。
目前,司法實踐中通常按兩者方式處理施工合同無效結算:一種是按照合同約定,一種是按照定額(習慣中的按實結算多指此種)。但是,反對按照合同約定結算者認為,因為合同整體無效,那麼合同中約定的價格條款也必然無效,合同約定因合同無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無效合同約定作為結算的標準,進而主張按照後者——定額結算。司法實踐中,在施工合同整體無效的情況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額委託第三方結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還規定,合同無效按照定額結算,再扣除利潤、管理費等。
合同雙方根據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分別施工與結算工程款。但是有時候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合同無效,那麼這樣的時候怎麼結算工程款呢?
一、 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院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下文簡稱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該條規定可謂削弱合同無效後,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影響。各地高院也紛紛出臺意見,進一步減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認定,或者弱化合同無效後對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全盤否定。最高院民一庭曾明確指出,無效合同很容易造成當事人利益的失衡;浙江高院在2012年新聞釋出會中 , 就明確提出要慎用合同無效等。
二、施工合同整體無效通常有以下幾類原因
第一類原因:由於施工企業的資質問題導致了合同無效。具體可以包括:無資質、借用資質、超越資質;
第二類:違反招投標的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效。具體包括應當招標而未招標、中標無效、投標無效;
第三類:違反施工的管理規定導致無效。例如:違法轉包、分包,未取得規劃許可證(規劃用地和規劃工程)。
三、核心問題
施工合同無效,首先要透過結算確定返還或補償的金額。因此,是按照定額結算,還是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就成為合同無效後果的核心問題
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如果並未履行則比較容易處理,本文不做贅述。但發生爭議的情況往往是已經履行,或在建或已完工,均不能返還。所以,施工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的結算目的是為了確定折價補償的金額。
目前,司法實踐中通常按兩者方式處理施工合同無效結算:一種是按照合同約定,一種是按照定額(習慣中的按實結算多指此種)。但是,反對按照合同約定結算者認為,因為合同整體無效,那麼合同中約定的價格條款也必然無效,合同約定因合同無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無效合同約定作為結算的標準,進而主張按照後者——定額結算。司法實踐中,在施工合同整體無效的情況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額委託第三方結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還規定,合同無效按照定額結算,再扣除利潤、管理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