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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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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言勸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女友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再結婚,合理嗎?”這個問題已經困擾了不少準婚的男女,至於合理不合理,男女各有說場。
男方是全款買房,屬婚前男方財產,不屬於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女方何必要爭呢?如果女方有錢可以自己陪嫁一套,婚後底氣會足一些;如果男方自願寫上女方名字,那就另當別論;如果以此要挾不結婚,那把兩個人的感情放哪了?就是免強寫上自己的名字,婚後不幸福也是“白搭”。
女方要求婚前把房子寫上自己的名字主要顧慮是:婚後圖個“安全感”。夫妻婚後鬧矛盾,認為住的男方房子沒底氣;如果往更糟糕的方面想,實在是兩口子混不下去了,離婚時房子也有自己的一半。男方的顧慮就更明瞭了:自己全款買房就是自己的,女方為什麼要爭?不就是不信任我嗎?不就是要佔我那一半的房產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於撫養孩子形成的合作關係。大家都希望從合作中獲利而非吃虧,所以都想找條件儘可能好的另一半,並希望對方更多付出。只有雙方都覺得獲利,婚姻關係才能夠建立並維持。
因此,婚姻關係中並不只有感情因素,還有博弈成分,每個人都希望達成對自己有利的協議。這裡,女友要求“在你的全款房上加上她的名字再結婚”就屬於博弈。
對男人提出物質要求是許多中國女性會做的事情,她們的理由是什麼呢?首先是基於傳宗接代的傳統思想,認為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所以女人生孩子就意味著幫助男人完成使命。在從前,男人要為此付出養活女人後半生的代價。而且,由此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分工方式,女人會樂意更多主內,把掙錢養家的責任全部或大部分推給男人。但由此會給帶她帶來一些風險,即自己“為男人”專心帶孩子,導致失去或減少收入。而男人一旦出軌,就會造成女人和孩子失去經濟來源。注意這裡有個前提,就是一旦發生婚變,多數女人會爭取撫養權。所以,許多女人要求分享男人的大額財產(如房產),理由之一是給男人傳宗接代,之二是讓男人付出質押而不敢出軌。或即使男人出軌,女人也能夠獲得補償而非一無所有。這種協議屬於社會性問題,沒有嚴格的合理、不合理之分,只有個當事人是否都樂意接受。當今社會兩性博弈的特點,是傳統與現代的價值觀並存,沒有形成統一的規則。因此,兩性都希望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作為共同準則。對女性來說,就是既要男女平等,又要保留依賴男人的傳統福利,同時把貞操觀、三從四德當做封建糟粕統統拋棄;男人則正常反,希望女人既減少對自己的依賴,又要保留“傳統美德”。
這種博弈類似於買東西的討價還價。如果你不同意她的要求,也可以說明自己的理由,但同時也要以其他方式滿足她的核心關切。切忌只顧博弈,忘了兩人還有感情因素。在溝透過程中,一定要體現出互諒互讓,爭取最終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