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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sir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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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o學會了珍惜
《孔乙己》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後寫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描寫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孔乙己,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店裡人們嘲笑的物件,從而暴露了當時的社會問題。
孔乙己所代表的是地位低下,但熱衷功名利祿,窮困潦倒,又好吃懶做,迂腐不堪,死要面子,自命清高,而且又自欺欺人這樣一個群體。
孔乙己是個多面男人,說到底,他是一個充滿矛盾的人!
首先從外形上看,孔乙己是個矛盾體。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站著喝酒的,應該是沒錢的、穿短衣衫的老百姓。穿長衫的,一般要坐下認真叫上幾個菜,點上酒,慢慢吃。“站著喝酒而穿長衫”,說明孔乙己在身份的認同上,內心是充滿矛盾的。讀書人的長衫,即使再舊再破,他也捨不得脫下換上短衫,因為他在心裡,認定自己是高人一等的讀書人,即使沒有錢,也不能脫下象徵身份的長衫。
從行為上看,孔乙己是矛盾的。
孔乙己的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這是他去偷東西遭到別人打罵後留下的痕跡,但是他不願意承認。面對酒客看到他臉上的傷痕,認定他偷東西時,他的表現是睜大眼睛爭辯“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酒客言這鑿鑿,說親眼見他偷了別人家的書,被吊著打。他則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從孔乙己這番表現,就知道他的確偷了東西,也捱了別人打,但他卻極力爭辯,只想努力維護一點讀書人的尊嚴。然而,自己的不當行為在先,任他再怎麼掩飾,也只是蒼白無力而已。
從行為習慣上看,孔乙己是矛盾的。
孔乙己總是身穿那件看上去“似乎十幾年沒洗過”的長衫,他想維持自己知識分子的形象,以期達到受人尊重的目的。然後,這幅骯髒又邋遢的形象,和他想得到尊重的本意是相悖的。
小說中還提到,孔乙己能寫一手好字,他完全可以替人家抄書,來換一碗飯吃。可他又是好吃懶做的,抄書沒幾天,便會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這樣下去,別人也不敢讓他抄書了。
本該靠才華吃飯的孔乙己,就這麼錯失了施展才華的機會,落得個小偷小摸的形象,讓人隨時取笑,真是好矛盾,也讓人好惋惜。
從性格上看,孔乙己是矛盾的。
孔乙己這樣一個落魄文人,常遭他人奚落和嘲弄,按理說他該憤世嫉俗,他該自命不凡,然而在生活裡他又是一個善良、親和之人,從他對孩子的態度就能看出來。
比如,他熱心地教酒店小夥計認字,他給圍著他的孩子們分吃茴香豆,這茴香豆可是他好容易才捨得買一回的奢侈品啊,由此可見他的和氣和慷慨。
孔乙己身上的這個矛盾點,讓人覺得很溫暖。可是當他遭遇不測時,並沒有一個人對他的不幸表示出一絲同情!
諸多的矛盾,造就了魯迅筆下的落魄讀書人孔乙己的形象。
其實孔乙己身上的諸多矛盾,如今許多人身上也存在。只是,我們中的不少人,沒有了孔乙己那種舊時讀書人身上特有的迂腐,我們懂得如何去掩飾自己的矛盾而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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