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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姑說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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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京平律師事務所
城中村,即“城市中的農村”,形成於集體土地、農村拆遷、城市化程序,由於村莊周邊全部或大部分集體土地被徵收變成國有土地,逐漸形成與周邊的高樓大廈截然不同的自然村落。
所以,城中村原是集體土地,只是由於城市化程序,將原本是集體土地的區域納入到城市規劃區內,因而產生的土地性質上的認識爭議,但其本質上是集體土地,容易產生的爭議也是該類地區的拆遷補償是按照集體土地補償標準來執行,還是按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來執行。
那麼城中村您應該得到什麼補償呢?
如果是按照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來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那麼您應當獲得的補償主要包括:土地價值補償、房屋價值補償和安置過渡費等其他費用,這種情況下,被拆遷人應獲得的補償沒有直接法律規定,很多被拆遷人都不知道怎麼計算自己的補償,這裡告訴廣大被拆遷人一個參照的標準,即不低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計算下來的補償款的總額,能夠保障您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那麼這樣的補償安置方案才是可以接受的。
二、是安置過渡費,即從房屋被拆掉致使您無家可住到您實際拿到安置房的鑰匙期間,您一家人的基本住房費用,這種情況下的安置房是期房,因而需要一定的過渡期間,被拆遷人要謹記在此過渡期內,您應得的過渡費應按照您家的被安置人口來計算,能夠覆蓋您全家過渡期內的正常居住水平所需的費用。
三、是其他費用,如按期搬遷應得的補償獎勵費,商鋪拆遷導致的營業損失等。(京平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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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即明徵地拆遷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 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根據我們實際的補償經驗,城中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遇上拆遷,給的補償和農民個人的宅基地補償不同,與城市性建築的補償也是不一樣的。
去年我們這裡有個城中村改造,和旁邊的棚戶區改造連成一體,一起進行拆遷補償。
農民個人的宅基地補償標準是每平米4200元,連院子裡的面積都要按0.9折算成宅基地面積進行補償。但是有農村集體建的賓館,補償價格僅僅是2700元每平米,而且只補償建築面積,對周圍的空地,也可以說是開闊地停車場不進行補償。
而旁邊的棚戶區改造,每平米也是4200元。但實際補償下來要比農戶的宅基地補償低一些。原因是農村的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是永久性的。而棚戶區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有的是50年,有的是70年。所以給農村宅基地的補償就會高一些。補償的時候除了給農戶宅基地使用權外,還要給農村集體另外補償20%。這20%到了集體賬戶上,還會按人頭分給每個村民。
所以呢,根據題主的描述,你應該是將農村集體房屋與旁邊的城市棚戶區高樓拆遷作比較了吧?結論是不一樣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產權主體不同,寧虧集體不虧個人的緣故吧!城市集體房屋補償價格最低。如果變為農民個人的宅基地的話,價格就要高多了!
各地補償政策也許不同,切勿生搬硬套,平生是非!具體政策請諮詢當地土地和房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