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管理:
5、出勤紀律:員工應按規定上班,下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出勤違紀:
A、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三次者可享有當月全勤獎但予以警告,總超過15分鐘扣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後,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含5分鐘)內,不計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B、曠工: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 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C、事假: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事後補假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員工有請假行為發生的當月不發放全勤獎。
人性化管理:
5、出勤紀律:員工應按規定上班,下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出勤違紀:
A、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三次者可享有當月全勤獎但予以警告,總超過15分鐘扣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後,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含5分鐘)內,不計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B、曠工: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 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C、事假: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事後補假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員工有請假行為發生的當月不發放全勤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