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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芳靜6

    我若作家可以用第一人稱,寫現實社會生活給我感受到的酸甜苦辣,既有Sunny下的美好,也有黑暗中醜陋的靈與肉。做人格局要大,不能自已生活中的不公平,就否認這個多彩的世界,否定政府否定社會。

  • 2 # 淺黃喵

    會的,我以前在17k寫過小說,會把周圍發生的不公平的事和黑暗的事全編進小說裡

    這是一種代入法,往往作者會把自己帶入小說裡的角色,有時候會把身邊發生的事聽來的事全編進小說裡,這是一種常見的方法

    增強了小說的真實性,更貼切生活

  • 3 # 使用者83141778488

    方靜說非常好!人社會中的人,社會是人的社會,做人為事不可能事事如願,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平常心對待生活,寬容心對待相遇自己的人,進取心對待自己的工作。萬不可偏激思維看社會,極端的方式處理人事,才會成為工作生活處事中真正贏家!

  • 4 # 入夢之時寫原創

    會的,但我會把它當成素材寫,儘可能讓生活在陰暗裡面的主人公,有純淨的身體,健康的思維,還有積極向上的處事心態。

  • 5 # 李三萬的三萬裡

    現在看起來,大家恐怕還得感謝敏感詞過濾系統呢,保護你沒因為亂說話把自己折騰進去。所以,魯迅先生的早逝,大家非常唏噓,有還是早走的好的共識。這位真的敢直面慘談人生的勇士,要感謝北洋政府對高階知識分子的敬畏,還可以感嘆當時有亂哄哄的租界給他躲。

    後來對作家,寫自己經歷過的黑暗,有過一個好時代,就是當時需要讓大眾感受浩劫年代的黑暗,流行過的傷痕文學,以及進階版的反思文學時期,那時很多作家寫這個,可以暢所欲言的寫,我最後看到的是楊沫的兒子寫的《血色青春》,從個人感覺上,再後來的王小波寫的《黃金時代》,不知該不該也分進這個型別。九十年代以後,唯一讀過的,描寫身邊黑暗的,只有張平的《法憾汾西》,《蒼天在上》。非常震憾,沒看過的建議看看。至於我自己,老實說,這種程度的東西我不敢寫,直接不考慮。等你讀過這兩本書,就會覺得別的自稱揭露黑暗的作品,就有點像抗日神劇一樣喜感了。

  • 6 # 康建華

    不會的,因為真正的傷痛是無法訴說的,傷口已經結疤,為什麼還要去剝離,不要問,不要說,一切盡在不言中。

    很多時候家族的歷史就是一本苦難史。

    長輩們曾留下的《留餘匾》教育我們做任何事都學會換位思考,在人之上,視他人為人,在人之下,視自己為人。

    我們無法改變現實,只有適應生活的殘酷現實,學會含淚的微笑,學會漫無邊際地思考,如何逃離悲劇的重蹈,以及無奈中的掙扎,一步一步的前進,相信邪不壓正,也相信Sunny的影子會閃耀在生活的陰暗面。

    所有暗淡的一面,遲早都會在冰山一角中重見光明,我們唯一的責任就是堅持做一名正直的人,不損人利己,不做傷天害理的事。

    保留一份正義感,至少心靈要善良,開朗,相信這世上好人好事,永遠是主流文化的傳播者,這就行了,我們個人的力量在強大的現實面前太渺小了,唯有自己不斷地變得強大,才有力量扭轉不完美的現實一面,才能在春暖花開中笑談生活。

    我們要生活,不得不低頭,可我們從沒有尚失人性的光芒,我們也深信未來會越來越好。

    我們的生活,不忘悲劇,也不曾喪失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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