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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月莎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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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魅力四射之80後大叔
一、刑事案件可以理解為解決兩個問題:定罪和量刑。 定罪就是確定被告人犯了什麼罪,量刑就是在確定被告人犯了什麼罪後如何處罰。二、有罪辯護,就是在認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認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認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時認為被告人構成其他犯罪),對其作出罪輕的量刑辯護。 量刑辯護是本次刑事訴訟法修改的一個新亮點,給辯護工作提供了更大的發揮空間。三、無罪辯護,就是認為被告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或不構成控方指控的犯罪。四、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辯護的目的是促進法律的正確適用,讓被告人受到公正的處理,而不是譁眾取寵,博取眼球。 對於律師而言,尤其不能輕言無罪辯護。 一些案件,事實已經很清楚了,證據也很確鑿,律師再做無罪辯護,就是給被告人和家屬一個錯誤的訊號,讓他們以為“抗到底”、“死不認罪”,法院就不敢怎麼樣。這種做法絕對是對當事人的不負責,絕對是一種違法律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如果律師認為案件證據存疑,應當做出證據存疑的無罪辯護,而不能一邊看著控方的確鑿證據,一邊滿口跑火車不認賬。五、關於刑事辯護,還應說明以下幾點:1、刑事辯護不是作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促進法律之正確實施,依法維護被告人之合法權益,才是辯護律師的職責所在。辯護律師絕不可利用刑事辯護的機會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這樣的行為可能置被告人於不利,是不道德的。2、爭取該爭取的,放棄沒意義的。司法實踐有司法實踐的特點,有其自身獨有的規律。辯護律師必須尊重這個現實,不能僅憑自己一廂情願就信口開河。3、刑事辯護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切不可強詞奪理。犯罪了,就應該負責。對於證據確鑿的事實,應尊重事實,做量刑辯護。如果非要胡攪蠻纏、強詞奪理,甚至強行做無罪辯護,不僅起不到辯護的作用,反倒讓人感覺是在負隅頑抗。
回覆列表
有罪辯護,是在承認被告已經觸犯公訴機關指定的罪名,辯護人作罪輕辯護.。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的行為根本就不屬於刑法規定的犯罪,達不到法定的犯罪構成要件,辯護人作無罪辯護。
辯護的拼音是biàn hù,注音是ㄅㄧㄢˋ ㄏㄨˋ,意思有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實為其辯解和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訴的正確性等。中國的辯護分有有自行、委託、指定三種方式。
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實為其辯解; 例:他作冗長的演說為自己的意見辯護。
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訴的正確性。
出庭辯護
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為辯護,我們要為真理而辯護。
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辯護人、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