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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目前來講,除了老人 生前訂立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沒有別的太好的辦法

    先說說為什麼會產生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

    我們拿最早這一代獨生子女舉個例子。

    最早一批獨生子女,基本上是70後、80初。至今父母也都七旬左右了。從父母方來講,多兄弟姐妹的情況比較普遍。而一旦父母早於祖輩去世,那麼,就必然面臨財產被祖輩繼承。

    等到祖輩去世之後,財產又由祖輩的子女繼承,這些子女裡,就包括了自己父母的兄弟姐妹,即“七大姑八大姨”。

    最終的結果就是:自己父母的財產,先被祖輩繼承、然後再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分走了。

    這是“法定繼承”的結果——包括這次《民法典》中關於繼承的新規,對此現象未做任何修訂。所以,這種現象,未來一定會普遍存在。

    避免的手段: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

    如果父母生前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並且將自己的房產指定全部由子女繼承的話,就不會產生上述問題,最終房產可以全部給到自己的子女。

    什麼叫合法有效遺囑?這裡涉及到三類關鍵因素,簡單說明一下:

    1.滿足訂立前提條件。

    訂立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主要通過醫學診斷、或者司法鑑定,證明訂立人屬於思維意識正常人。訂立人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訂立人的遺囑必須是其自願、真實的意思。不能受到脅迫、誘導等。這裡可以通過“證據採集”來解決,後述。

    2.形式合法、內容規範

    從形式上,遺囑包括了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列印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

    這裡不詳細講解遺囑怎麼訂、各種形式的基本要求是什麼。從實際操作過程中,重點提醒兩個點:

    優先選擇紙質的。“白紙黑字、簽字畫押”是最有說服力的。優先選擇自書、代書、列印或者公證。其中,公證遺囑已經取消“最高效力”的說法,這一點要注意。一定要避免“共立遺囑”。夫妻共同訂立一份遺囑、簽上兩人名字,這種風險非常大。遺囑,強調的是“個人”。一定要做到一人一份。

    3.證據一定要及時採集、保留好。

    遺囑真正發揮作用,是在訂立人去世之後。所以,再行追溯是不是老人意願、是不是老人自己訂立的,等等,已經無法再次向訂立人本人求證。所以,訂立過程中的證據,非常重要。這裡給出一些常見的證據(注意,不限於遺囑形式):

    筆跡樣本。留有老人訂立遺囑期間的書寫筆跡,用於證明文字、簽名等確實是訂立人自己的。人證。見證人非常重要,需要兩個(含)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包括自書遺囑,雖然不強制必須有見證人,但是建議納入。視訊證據。視訊證據在證據型別中叫“視聽資料”。把訂立全過程原封不動的錄製下來並儲存好,不要進行任何編輯、修改。電子資料。將訂立人的筆跡、遺囑原本等掃描成電子資料,並且原封儲存,不要編輯。目的是萬一紙質的被篡改了,起碼有原始的電子檔案作為比對。

    當然,還要最後一點很重要:就是把以上所有,要原封不動的儲存好,避免丟失、損毀、被篡改。

    以上三點做到了,基本就能確保遺囑的合法有效性。即便未來有人想跟獨生子女爭財產了,無非就是找點麻煩而已,最終結果也拿不走。

  • 2 # 任律師工作室

    首先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指的是父母去世的時候,除了有子女之外,還有其他的法定繼承人的情況,或者父母生前立有遺囑將遺產贈與了其他人。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在生前訂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確定由某一個人繼承,所以如果父母在生前訂立遺囑,將房產贈予了其他人而沒有贈與自己的子女,即便是獨生子女,也沒有辦法繼承父母的房產。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父母雖然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但是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除了獨生子女之外,父母還有其他的法定繼承人,因此子女必須要跟其他的合法繼承人來平均分割父母的財產,而不能有一人全額繼承。

    所以獨生子女要想保證自己能夠全額繼承父母的遺產,只能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要求父母在生前訂立遺囑將所有的財產約定由自己一人繼承,另外一種就是你可以考察一下父母去世之後,合法的繼承人是否只有獨生子女一個人,如果是這種情況,子女也可以全額繼承父母的財產。

  • 3 # 童律師會客室

    按照慣常習俗,無兄弟姐妹的獨生子女應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但現實中往往不能。這是為什麼呢?

    中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去世後,若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按照繼承人的順序繼承遺產。

    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為何如此規定?

    《繼承法》作此規定,主要考慮的是家庭成員中親情最重要者莫過於父母、配偶和子女。

    這也是法律上的責任: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對配偶有夫妻義務,所以《繼承法》將之均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同等的繼承權。

    ......

    現實中,為什麼會出現獨生子女與“七大姑八大姨”共同繼承的問題?

    原因是《繼承法》中“轉繼承”的規定,如獨生子女的父母先於其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去世,繼承開始後財產分割前,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又去世,就可能產生“七大姑八大姨”與獨生子女共同繼承的問題。

    按以上所述,法定繼承情形下,獨生子女顯然難以全額繼承父母財產。

    .

    那麼,在遺囑繼承中是否可以做到全額繼承?

    有人說,只要有遺囑,或者公證的遺囑就可以全額繼承。然而,並非如此!

    遺囑不能剝奪被撫養人的份額。如果被繼承人的父母尚在,但遺囑中並沒有其父母的繼承份額,或者還有其他撫養人的繼承權被剝奪,那麼該遺囑就為無效遺囑。

    所以,獨生子女要全額繼承父母財產不僅需要父母的遺囑,而且需要合法有效的遺囑。

    律師的見證遺囑相對較好,專業、全程錄影、證據嚴密,法定情節考慮全面。節前,我們的律師團隊就為一名獨生子女的病危父親在醫院做了見證遺囑。

  • 4 # 小明樂分享

    根據我的認知(如有錯,請指教)夫妻二人的財產可以由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財產平分一人一份)繼承,只要有一個第一順位繼承人活著,第二順位繼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沒有繼承權的。於此同時,如果夫妻二人有債務,那麼繼承人應該在繼承財產的同時繼承債務,也可以選擇不繼承財產,當然也就沒有義務了,所謂的父債子償說的是兒子在繼承父親財產的情況下應該幫父親還債,如果不繼承財產就可以不替其父還債(至少在法律上是這樣,在人情上另說),也就是說繼承人應該先把遺產還完債務之後再繼承,如果債務大於遺產可以選擇不繼承財產就沒有債務了。假如一對夫妻有兩個孩子,這對夫妻去世後,其雙方父母理還活著,自然有繼承權每人一份,即雙方父母和兩個孩子每人分1/6(這是本就應該的,於情於理都不為過),當這對夫妻的雙方父母去世後,他們的子女也就是這對夫妻的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孩子繼承父母的財產沒錯吧!),但是他們繼承的財產包含了這對夫妻的財產。這就是我們看到的七大姑八大姨來繼承財產的問題。這對夫妻的財產由其父母繼承沒有問題,繼承之後就變成其父母的財產了,而這對夫妻的兄弟姐妹繼承的是其父母的財產自然沒有問題。至於大家說的不繼承債務的問題,請大家清楚,只要繼承遺產就必須繼承債務。

  • 5 # 笑看風雲淡悠然天地間

    為什麼總是有人把簡單的事情弄複雜呢?到底是智商受限還是就想賣弄自己聰明?還老是有人提什麼七大姑八大姨,七大姑八大姨和這事根本沒有直接關係,而且這事和獨生子女也沒有任何關係!

    首先說重點,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先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才有可能會發生遺產不能完全繼承的情況。這種情況並不多見!至少絕大多數人不會遇到,所以不必要總是用聳人聽聞的語氣來說這件事。

    其次,如果父母先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按照繼承法,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權繼承一部分遺產。事情僅此而已。至於七大姑八大姨,他們只是繼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遺產,與之前的這件事已經沒有關係了。

    所以我們要做的事情很簡單:如果你只打算把財產留給子女不留給父母,任何時候寫一份簡單的遺囑說明即可,寫在任何一張哪怕是破紙片上都行。非常簡單!

    再說一遍,這和是不是獨生子女沒有關係!也和七大姑八大姨沒有關係!只和你會不會早於父母去世有關。

  • 6 # 自在126753

    立遺囑繼承就可以,只要是現在有一些突發事件,所以通俗的說不能全部繼承。因為如果父母雙方的父母在的時候,父母有一個去世了,父母的父母就有繼承權了,延伸下去父母的兄弟姐妹因為父母也有了繼承份額。。。等等吧!所以早立遺囑就沒有以後的麻煩了。

  • 7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父母有遺囑表示將房產全部給獨生子女繼承,那麼應該按照遺囑的意思來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要進行法定繼承。當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即父母、配偶都放棄繼承權的,獨生子女可以全額繼承遺產。

  • 8 # 劍茗話旅行

    謝邀!你這個問題好可笑!不是做就能辦成的,因為繼承法那是很明確的,不是通過做來改變和更改的。說的明確一點,就是所有能享有繼承權的人如果全部放棄了,你才享有全額繼承。這點恐怕不好辦吧!但願他們都生活的比你幸福,而且捨得放棄,捨不得放棄也辦不成啊!難啊!同志哥!也許你有這個福氣。我還是希望你自強自立!

  • 9 # 平平安安115593735

    我覺得,有些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要求法律公平,這本身就是不講理!法律保護的是總體上的公平正義,不是為某個人專門制定的!這就是說法律要照顧到所有方面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不能有所偏袒。作為一個公民,要想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就要在法律框架內按法律規定做事,這才是理智守法的公民!

  • 10 # 冷杉

    那個圖在一定條件下是對的,我剛辦理過類似情況。首先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即男50%,女50%。如圖,假如男方過世(以下一切前提是男方沒有遺囑),那麼,女方50%是不變的,而男方的50%發生繼承,繼承者為第一繼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女方除了固定的50%還繼承了男方50%的一部分。比如子女有2個,父母健在,那麼就是1個配偶+2個子女+父母2人,共計5個人平分這50%。如果男方去世之前父母任何一方已經去世,那麼去世的不會有繼承權。而如果男方去世後,房產問題沒有及時處理,在這中間父母一方有去世,那麼去世的一方有繼承權。那麼去世這一方的10%再產生繼承,也就是轉繼承。比如男方的父親是在他去世之後去世的,那麼這10%相當於子女的叔叔姑姑和子女的奶奶再繼承這10%,以此類推。所以房產問題最好是早解決,不然很麻煩。需要公證、放棄繼承等等繁瑣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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