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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衛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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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沉醉的文人
要想回答這一問題,就必須說清為什麼要制定道德,信仰,正義,良知和法律,道德是對人的一種柔性的約束,信仰是要為所有人建立敬畏之心,用來保護道德和良知不會崩潰,正義是用來衡量道德和法律的價值標準,法律是在道德失效後,為道德兜底的憑障,因此,法律的設立不能違反道德。
人類建立這些概念的目的,是要人類擺脫愚昧和野蠻,進入文明的生活,因而,這些概念的目標就是維護社會公平,因為公平才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也是文明社會的基礎,沒有了公平的社會,它一定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它的社會資源分配一定是按照關係和身份地位來開展的,所以一定會產生巨大的貧富分化和階層對立,一定會產生奴役和壓迫等等野蠻行為,文明在不公平的社會早已沒有了藏身之地。
法律在所有人面前都是平等,沒有強弱之分,但在專制條件下,法律是為皇權服務的,它的立法精神與現代法治相反,它是要剝奪民眾的一切自由和權利,保護皇權不受威脅,這樣的法律是不能為社會提供公平的。
只有維護社會公平的法律才是良法,否則就是破壞公平的惡法,當一個社會的信仰癱塌時,道德和良知就會隨風而去,當所有人都不能分清正義與邪惡之時,道德和良知就會經常遲到,或者直接消失,當法律不再維護社會公平時,所有人就只能在稀薄的空氣中苛延殘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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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感一杯羮
對於你提的問題,國家早就想到了,並且已經實施,那就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我就遇到法律援助的,有的居民因為家庭經濟困難,打官司請不起律師,可以找司法局,由他們給你指定律師。
所以說,弱勢群體如果打官司,完全可以得到法律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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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袁保新
法律比成家法,國家比成家,弱勢群體比成小孩子,強勢群體比成大孩子。
從前有一個家庭有三個小孩,老大,老二,老三,!老大年領大,個子高很強壯;老二年領小於老大,大於老三,老二能力也一樣強壯。最弱的是老三。
老三年領小,個兒小,身才小。每回父母買好吃的回家給他們吃,他們的父母認為我們愛孩子就是這樣,這些好吃的零食已經給你們了,這三個小孩誰能吃上,我們不管。
結果老大霸站食物,他打老二,老二霸站食物他打老三。最終老三被他兩個哥哥打的大哭,東西也被他們霸站了,他個小力弱,打,打不過,要,要不來。因為他弱勢,他兩哥哥強勢。
那最小最弱的小孩找他的父母說,你們怎麼偏心呢?你們說這些零食不能平均分給你們,說老大能吃多分點,老二第二能吃少分點,老三不能吃更少分點。最小的小孩說,這樣也就罷了,他們連我那最小的一份也奪了去。他們的父母說,奪去就奪去吧!誰叫你打不過他們。他們的父母說,我們往下放權了,沒權管了,誰欺誰我們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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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孫解放麻將人生
《頭》
青山綠水流,
今生幾多愁。
委身破頂樓,
愛吃地溝油。
本人主要的目地就是上來噴幾句,這樣才能善待身邊的人。每天情緒都宣洩了,個人修養由此而提高了,口碑上來了,朋友就多了,人脈廣了,生活也就順暢了。在此,對那些我無情噴過的網友們道個歉,說聲對不起!如果上天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願意噴你一萬年!持久的幸福感來自於堅定的信仰!短暫的幸福感來自於感官享樂。兩個都沒有信仰的人比的是誰的錢多,誰吃的好,玩的好,住得好。經過短暫停留之後,匆匆撒手人間,在絕望迷茫中死去。而有信仰的人,不僅知道自己怎麼來的,還知道自己最後要去那裡?生時散盡家財幫助窮人,死時安詳自然,徐徐步入天堂。
現在社會上最缺少的是信仰,缺失信仰就會沒有道德底線,沒有道德底線就會缺德,所以只有你想不到的缺德事,沒有人做不到的缺德事。說著流利的普通話,帶著迷人的微笑,或鏗鏘有力或悅耳動聽,或真誠傻呆,然後你一個疏忽就被騙得一塌糊塗,最後咱還得說聲謝謝,騙子才會暫時善罷甘休!嘿嘿開個玩笑!社會在進步,只是速度快慢的差別,個人相信,未來一定會越來越美好。如果覺得錢不多了,有危機感了,就趕快多買幾袋糧食,放在家裡顯要位置,這樣就會安心。覺得未來有點不知所措了,就買一注彩票放在懷裡,人生也就有了希望!實在覺著沒辦法活下去了,去醫院溜達溜達,看看那些不久於人世的病人。
如果還不行,就查查百度,看看此時此刻地球人有多少人在捱餓。查一查多少個人左右就有一個捱餓的,詳細查一查多少秒會餓死一個?再想一想,琢磨一下這其中捱餓的、餓死的、為什麼不是自己?如果知道了知足常樂的道理,幸福就簡單多了。由於我們力圖增加我們的幸福,才使我們的幸福變成痛苦。 貧窮的人為生活,為了吃飽飯而打拼,富裕的人有錢人則跟無聊打持久戰。誰活著都不容易,人生就是一場戰役,多事多難的漫長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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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笑風雲過
法律當然應該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並且實際上法律也是這麼做的,非常典型且常見的幫助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的手段就是司法援助制度。
但是幫助弱勢群體打官司,不是幫助弱勢群體贏官司,官司的輸贏其判決標準是證據,是誰做了正確的事,誰做了錯誤的事,一個法律裁判的基本常識就是,法律不裁判人本身,而是裁判人的行為。
人的行為是複雜多變的,昨天偷過東西,不耽誤今天下河救人,同樣,今天下河救人,也不耽誤他明天去偷東西,所以我們經常講,功是功,過是過,而法律的意義在於,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從而倡導人民,多行善舉,不可作惡。
正義不是天生附著在某個人身上的,舉個例子,日寇入侵中國時期,富人攀附日寇是走狗,窮人甘受驅使一樣是漢奸,不存在我窮就可以賣國求榮的道理,正義的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做了正義的事情,也只有一個人做了正義的事情,法律才會給予他正義的評價,所以法律的關注重點不是你是誰,而是你做了什麼。
坦白的說,大量群眾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學習,對於法律存在著非常多的臆想,而這種臆想往往是利益導向,而非“公平正義”導向的,對我有利的就是正義,對我不利的就是不公,這其實是最典型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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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亙辰
首先這個提法就不對!法律法規是保證社會公平正義的準繩。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把一些自然人分成什麼強勢和弱勢。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就是最基本的法制意識。
如果一個王子犯法和一個乞丐犯法,其實他們在法律面前是一樣的!法律的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不能說王子犯法按照法律法規判刑了,就代表了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這只是說明了法律法規不應該屈服於強權。還有一部分,比如乞丐強姦了另一個乞丐,難道就可以免於懲罰嗎?這一部分往往是人們容易忽略的!不能因為社會層級低或是高就改變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的原則!
如果每一個案件都要把雙方分成三六九等,那麼法律法規公平正義會非常難得到實施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應該非要把一些物質財富的因素分成三六九等!把人在法律法規面前分等級,就容易妨礙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的判決!多動腦子!不要總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再評判公平公正,這樣會迷惑住人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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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重情深
法律也是保護弱勢群體的,應該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
曾經聽人說過:只有弱勢群體、沒本事的人沒辦法才打官司。因為那些有本事的人,別人是不敢惹的。並且他們一旦有什麼糾紛,自己都有能力解決,根本不需要打什麼官司。
這話兒雖然說得有些片面,但是也是一些實際情況。
法律是一個國家制定的行為準則,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公平合理的,它保護的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因此,法律是相對公正的,任何人觸犯法律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在這方面對於那些弱勢群體尤為重要。弱勢群體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處於被動弱小的地位,容易受到外界強勢群體的欺負和打擊,更會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
對於弱勢群體來講,內無糧草外無救兵,也只能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因此,法律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事實上,法律也是這麼做的,弱勢群體只有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夠有尊嚴地活著。
現在中國對於弱勢群體不僅予以保護,而且對於那些打不起官司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免費為他們服務。
所以,弱勢群體不要怕,法律為你來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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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梅珊
不報警不能否正當防衛
對麗江反殺案,有人認為,唐雪有多次報警機會,但她未報警,失去了防衛的正當性。
這種論調不能成立。
第一,於法無據。法律並未將不具備報警條件作為正當防衛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當時有報警條件而未報警者,也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
第二,從巳有的正當防衛案例看,有無條件報警和是否報警與正當防衛定性沒有必然聯絡。崑山反殺案,當反殺者撿刀在手,被殺者逃向汽車時,持刀者有機會報案,但他沒有。於歡反殺案,於歡被討債人推倒在沙發時,他也有機會報案,但是他沒有。可他們的反殺都屬於正當防衛。
第三,從弱女反殺的具體情節看,唐雪確實有機會報警而未報警,但並非她有意不報警,而是有其特殊原因:
1.醉酒男攔車辱罵,尾隨糾纏,唐雪有機會報警。但考慮到醉酒男是鄰居,可能僅是尋開心或發酒瘋,不一定是惡意為之,不必報警把關係弄僵。
2.唐雪和其父同醉酒男理論時,唐父被踢一腳。侵害雖然有加劇但並不嚴重,而且即時停止。如果報警,不僅有傷鄰里感情,還可能激化矛盾。從息事寧人角度出發,唐家取隱忍而棄報警。
第三,醉酒男深夜刀砍房門,吼叫殺人,不法侵害升級。這時可以報警。但是唐雪從熟睡中驚醒,心中恐懼,精神緊張,情勢緊急,倉促之間方寸大亂,要她作出最佳決策,實乃強人所難。而且,她在屋裡,外面的情況並不瞭解,報警該怎麼說好?再者,醉酒男是否有同夥?是否還有撬杆之類的破拆工具?如短時破門而入,自己和家人將遭到難以預料的傷害。等警察趕到時,怕已全家隕命了。與其報警,不如先出門看看再說。如能好言相勸,讓其離開,那又何必動用行政資源呢?如事無鉅細一律報警求助,那警察不知累成什麼樣孑。
有機會報警而不報警的就失去防衛正當性這種觀點,是從旁觀者在事後作冷靜從容分析而得出佃
結論,根本沒有考慮當事人當時情況下的心理和考能作出的反映。主觀性太強,缺少客觀依據。過去許多正當防衛案件,也有類似事後諸亮論調出現,但被否定了。想不到今還有人老調重彈,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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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DWARD兄嘚
這個問題本身就很奇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就連小學生都知道,如果人人平等,哪來的弱者?
弱者是會改變的,比如一個老人,所有人都會認為他是弱者,那如果他去碰瓷,對方是個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大傢伙如果不瞭解情況,那麼絕對會有人聲援老人,那麼這個老人就成了強者,而本是強者的年輕人就成了弱者。
法律要為弱者伸張正義嗎?當然需要了!但是必須搞清楚這件事情上到底誰才是弱者,絕對不能咬死弱者=弱勢群體不放。那不就成了我弱我有理,你強你倒黴了?
比如說一個殘疾人,上街給了一個陌生人一刀。那麼法律應該為誰伸張正義?毫無疑問是那個陌生人,因為那殘疾人已經不是弱者了。
所以說,弱者的定義很模糊,而且絕不等於弱勢群體!強勢群體同樣會成為弱者,比如一個屬強勢群體的老闆,走在街上平白無故被一個失了業,屬於弱勢群體的孕婦潑了一瓶硫酸,法律當然會幫助這個老闆。
所以,法律必須為弱者伸張正義,但決不應該只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當強者需要時,法律同樣應該站出來
回覆列表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對於這個問題我相信我有一定的發言權。
首先,題主犯了兩個致命的邏輯錯誤。
其一:法律該不該偏袒弱勢群體。
如果回答該,那麼我反問你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是一句空話?豈不是變成了我弱我有理?誰強誰做坐牢?這是不對的。
準確的說,不管你是弱勢群體還是強勢群體,只要你是合法的,法律就應該保護你,而不是誰弱誰有理。
其二,法律與正義並沒有實際關係。
法律和正義完全是兩碼事,我問你,各行各業哪個行業是正義的?
醫藥行業存不存在犯罪,知道什麼叫假疫苗麼?
中醫行業存不存在黑暗,知道什麼叫硫磺薰蟲草麼?
旅遊行業存不存在坑錢,知道什麼叫強制消費買珠寶麼?
建築行業存不存在黑幕,知道什麼叫豆腐渣工程麼?
食品行業存不存在違法,知道什麼叫防腐劑濫用麼?
媒體行業存不存在誤導,知道什麼叫假新聞造謠麼?
乳製品、早教、租賃、地產、足球、證券、服裝……
但凡這個世上只要能存在的行業,一定都有或多或少的違法犯罪行為,至少是違規坑錢行為,總有吧?這就是社會的生態,只要你到了社會上上過班打過工或者自己創業,你想出淤泥而不染是不可能的,哪怕你躲到深山老林避世,那也是違法的,比方說你在深山老林搭個窩棚,這叫違章建築。
所以,正義這個詞語只是一個概念,本身就是虛無縹緲的,一旦鬧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打官司打的是證據,不是比誰弱誰有理,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是什麼正義的使者。
請記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覺得法律應該偏袒弱勢群體,同時要記住法律是法律,正義是正義,完全是兩個概念,法律是真實存在的白紙黑字的條文,至於正義,不管正義是否存在,但是從來都沒統一過標準,也許每個人心中標準是不一樣的,因此講不清楚。
所以真的起了糾紛,法庭不會考慮原告被告是否是正義的這種愚蠢的因素,只會看雙方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