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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keonesway

    有可能,因為光線穿梭在宇宙之間,而宇宙之間存在的就是萬有引力了,這樣一來的話,引力波和空間有可能就是一個屬性,是統一的。而引力波和光線相互交錯而不相容。是不是引力波是介質,影響著光的傳播速度?從而等效到空間本來來決定光線在宇宙中的傳播速度。但光線在不同的介質裡傳播速度是不一樣的。是不是因為這個不一樣,才導致了光線在宇宙是彎曲的呢?

  • 2 # 使用者青魚wz

    我認為引力波概念本身是一種偽概念。就像水面的水波,你能說是水傳播嗎?更何況不同能量以及頻率的作用會影響到水波擴散傳遞的速度,因此水波沒有其固定的傳播速度。那麼引力場被擾動所形成的所謂引力波的傳播以及速度應該不是一個固定值,並且與引力場介質本身無直接關係。它是一種運動性質的機械波在引力場中傳播的現象。因而叫它引力波是可以的,但說是引力場傳播就牽強了,比如說聲波在水中傳播的速度我們不能認為是水傳播速度,同樣聲波在固體或空氣中傳播,我們都會將固體與空氣看做是介質,而不是波的本質,為何將機械波在引力場中的傳播看做是引力場的本質呢?這顯然是在偷換概念,當然這種概念的被偷換是為了迎合某些研究者的專案需求,不惜誤導大眾,反正能真正理解的人寥寥無幾就可以瞞天過海了。現代科學之悲哀哦!

  • 3 # 西北大學數53畢業

    引力波與光波在兩點間傳播,如果用時相同,才能證明速度與傳播軌跡都相同。但是,去年的觀測結果 ,引力波較光波提前1.7移達到地球上的觀測點。就證明“速度與軌跡至少有一個不相同”。這就是現在用實測證明之結果。與此矛盾之理論,都應適當修正。

    如果認為,兩者速度大小是相等的。則兩者必然沿不同之曲線傳播。兩點能唯一確定的麴錢,就是黎曼空間內之測地線,其充要條件是兩點間的短程線。而一個三維黎曼空間內,過兩點只有唯一一條測地線。於是,只有以下兩種邏輯結論:1,這個三維空間是一個歐氏空間,過這兩點有兩個子空間。引力與光各在一個二維空間內傳播。分別是其所在二維空間內的測地線。例如,引力軌跡為過此二點之一個平面內之直線。(平面位置不定,但是,直線段是唯一的。)光在半徑為R之圓周上傳播。為半徑為R之球面上的測地線。軌跡位置不定,但弧長不變。此弧長就是光軌跡之長度。當R取100億光年時,可適合現有理論。

    2,宇宙空間是分層結構。由兩個以上之不同黎曼空間貼上而成。光與引力分別在一層空間內傳播。各是所在空間之測地線。

  • 4 # 瀟軒

    引力波確實也是以光速傳播的。這個背後的原因其實就是平坦時空上的對稱性決定的。

    我們知道,引力波是平坦時空上的一個微擾。而平坦時空上有一個基本的對稱性就是洛倫茲對稱性,這個對稱性保持光錐不變,這就是光速不變的來歷。而引力波也受到這個對稱性的制約,所以也是以光速運動的。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解釋,如果引力波不以光速運動,那麼這個波就可以在別的高速的慣性參考系裡靜止。那麼問題就出來了,引力波攜帶的能量去哪裡了?不可能換一個參考系就把引力波的能量變沒了——在電磁波的情況下,也是同樣道理,所以電磁波以光速運動也是怕參考系變化下能量無緣無故就失蹤了。

    當然,還有一種解釋可以把引力波看成是空間這種材料的振動。既然材料是固定的,所以引力波的速度也就會固定。比如聲音在空氣中的速度就是340米/秒——這個是空氣這種材料決定的。不過這種解釋有一個缺憾,那就是我們對空間這種材料的組成一無所知,所以解釋了相當於沒解釋,只是一個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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