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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uli小咖

    娶不起老婆就能養得起孩子?還是說你把養育孩子當成了養活孩子?給口飯吃餓不死就行,長大了給你養老送終?好自私的想法啊。

  • 2 # 遊戲人超超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關於《收養法》規定的收養條件

    首先,必須強調:收養是一種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就是專門規範收養行為的法律。《收養法》明確規定: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也就是說: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是收養法律制度的最高原則。它規定了收養人、送養人以及被收養人都是需要滿足相應條件的,同時必須辦理收養手續。

    其次,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週歲;一般只能收養一個子女(棄嬰等除外);單身男性收養女性的,年齡相差應該在40歲以上。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不能收養子女。

    再次,被收養人,必須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並且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另外,收養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須經本人同意。

    再再次,下列組織和人員才是合法送養人:孤兒的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也即,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員或組織,沒有送養資格。

    最後,對被收養人,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併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嚴格地說,不符合以上所述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收養行為,只是在民間由收養人、送養人雙方私下促成的收養關係,即沒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保護,其實是標準的非法行為。

    二、娶不起老婆、想領養一個孩子,合適嗎?

    題主說娶不起老婆。由此推斷,他是一個單身男人,並且是一個窮人,起碼家裡條件並不好。在此情況下,想領養一個孩子,那是他的想法,他有這個自由。

    從收養人的角度考慮,就相對複雜一些:家庭條件肯定差一些,給不了孩子一個好的生活條件和生活環境;一個男人,會不會撫養、照顧孩子的日常生活;身體是否健康,有沒有不宜收養孩子的疾病;是不是超過30週歲,尤其是收養女孩時,年齡差必須在40週歲以上;並且如果被收養人10歲以上,必須取得孩子的同意和認可。

    對於民政部門來說,以上所提的問題,無論哪一方面不符合條件,或者條件不是太好,都可以不同意辦理收養登記手續。不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收養關係自然不能成立。是否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是辦理收養手續必須堅持的最高原則。這個原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

    另外,在合法、正規的收養關係中,往往是一個被收養人,經常見到多個收養人想要收養孩子,而民政部門的職責,恰恰就是給孩子選一個家庭經濟條件好、有男人有女人但沒有孩子、收養人文化程度高、身體健康、最有利於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的家庭。否則,等於把孩子推入窮困潦倒之中,無異於害了孩子。

    三、回答題主的問題

    綜上所述,考慮到題主的具體家庭條件,我個人認為:題主不宜收養孩子。一定要收養,民政部門也可以直接否決,不予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如果放行,即給收養者本人增加了極大的負擔,一個孩子可不是那麼好撫養長大的;又徹底害了孩子,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至於說有什麼注意的?我想:還是好好努力致富,改善家庭經濟條件,正常娶妻生孩子才是正途。以目前的狀況領養他人的孩子,即使政策上允許,其結果只能是即害了自己,又害了孩子,還是免了吧!

  • 3 # 歡寶說

    首先我們現在瞭解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一些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無子女。

    所謂的無子女就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

    這裡年滿30週歲,是包括30週歲在內的夫妻共同收養,必須雙方都是30週歲才行。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雙方同意共同收養,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脈的子女可以不受身,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和被養人不滿14週歲的限制。

    收養相關手續。

    收養人申請收養登記時,應當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本人的年齡,婚姻,有無子女有撫養能力等情況證明。

    當事人應當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收養登記機關的審查核實之後,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次日起30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雖然關係制登記日之起成立。

    收養孩子的渠道有哪些?

    收養孩子的渠道不是特別多,主要是來自於福利院,如果符合收養條件您就需要進行一個排隊等候,現在的話想要收養小孩的家庭也蠻多的。千萬不要因為沒有小孩兒,而用錢購買,因為購買小孩兒是屬於犯罪行為。

  • 4 # 張望鹽井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人應該具備以下條件:沒有孩子;有能力撫養和教育收養人;年滿30歲;沒有不適合收養孩子的疾病。

    我估計你年齡已經有30歲了,沒有小孩,也沒有疾病。我有點懷疑的是你是否具有撫養和教育孩子的能力?

    但願是我多心了。你可能善良勤勞,外出打工有一點收入,或者有一點自己的小事業,生活不愁。如果我說對了,你可以有收養小孩的心思。

    哪一些小孩可以收養呢? 我用最簡單通俗的方式告訴你。沒有爹媽的;找不到爹媽的;爹媽無力撫養的14歲以下的兒童。 送養人是小孩的爹媽、小孩的監護人、有關福利機構。

    這一點很重要,千萬不要弄錯了。有人從陌生人或者朋友那裡領養孩子,甚至用錢買孩子,這都是違法行為,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援,最後很有可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與送養人達成協議後,還要到縣級民政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以上是必須要懂的知識和方法。最後我還感慨幾句。

    但有時候一個人的“基因”太強大,“狼性”父母的孩子永遠都是“白眼狼”,你辛辛苦苦把他(她)撫養大,最後有可能恩將仇報。我有一天看塗磊主持的節目,一個二十幾歲的養女,竟毫無人性地逼問自己的養父親:你沒有能力,那麼窮,你收養我幹什麼?

    所以,從收養小孩的那一刻起,也許溫暖和感恩伴隨你一輩子;但也有可能痛苦和災難隨之而來。

  • 5 # 喂z你的益達

    你願意收養一個孩子說明你心中有愛,這種事情說來話長,首先你收養孩子要到正規的單位辦理相關的手續,還有就是願意被你收養的孩子家庭是否願意,你們有沒有什麼協議,比如錢方面的事情,還有孩子長大了,他的家庭會來糾纏什麼嘛?你自己單身收養你自己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要面對什麼嗎?孩子的親生父母必須有書面協議達成一致,不然以後事情就很多,到相關部門辦理領養手續後在介紹人的陪同下,去孩子家裡去一趟,簡單瞭解孩子的一些習慣和資訊,有無病史,不要的願意,生日等等,還有就是要去醫院給孩子做全面的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

    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6)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8)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去吧,讓你的愛得到被愛!

  • 6 # 虹月天欲YQ

    個人覺得吧:你這個樣子不適合領養,首先你沒物件,領養了是單親家庭,不利於孩子成長,官方不應許。(這是客觀存在的。)

    不靠譜解決辦法:撿棄嬰,有被找回的風險,患病風險大,給你經濟,生活帶來巨大壓力。

    地下黑交易買孩子,你可能會人財兩空。(新聞上說的嘛,我不知道這些。應該還是)

    靠譜點的辦法:找人過繼個孩子給你,畢竟主觀上已經給你了。沒有家族性遺傳病嘛。(孩子多無力撫養的家庭啊/婚姻破解/偷吃禁果女生/參考女大學生丟孩子的(扔了就是殺人,畢竟也是生命嘛,)

    不知道會不會被封哦,不說敢說了。

    上戶口應該難不到你。

    最後;真誠的建議還是找個物件好,

    1.孩子是自己的

    2.兩個人一起養比一個人好。

    3.你讓單親孩子怎麼處?會不會影響心裡健康呢?

    唉,光棍3000萬,客觀存在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物件。以後的路都不好說哦。

    上面閒扯的,看看就好。

  • 7 # 嘻嘻哈哈歡歡樂樂

    老婆娶不起,你就有能力養一個孩子嗎?現在養個孩子多費錢呢,幼兒園每個月一兩千還算少的,各種補習班一個月也得大幾千,興趣班更是不能少,別人家孩子學習琴棋書畫,你不能虧待自己的孩子吧,至少學兩樣才藝,每個月又是一兩千,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每年的衣服,鞋子都要重新買,吃的更不能含糊。

    一個人領養孩子,又當爹,又當媽,你確定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了嗎,不要一時衝動毀了你,毀了孩子,以後如果你想找老婆了,這個孩子會不會影響你,萬一你以後有了老婆,有了自己的親骨肉,對這個孩子還能一視同仁嗎?

    不要輕易灰心,我覺得找老婆還是比領養孩子靠譜一點。

  • 8 # 阿童木555555555

    豬腦,老婆都養不起,居然還想幫別人養孩子,你動機不純,至少有拿小孩進行買賣獲得經濟利益可能,這種可能性只要成在,你就永遠沒有資格領養小孩資格,你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才能證明你養別人小孩沒有獲得經濟利益嫌疑,否則你是在犯罪。

  • 9 # 楊紹文6

    你連老婆都娶不起,更別談什麼領養孩子的事情了。那個孩子會那麼命苦讓你收養。你能對付把自己的肚子填飽,餓不死就不錯了。就不要坑別人了!

  • 10 # 暇評

    哥們兒,養小孩比養老婆更費錢,費精力,費時間。除了要照顧他的吃喝拉撒睡,還要讓她受教育明事理,做有健全人格的人,這責任你也負擔得起嗎?從你思考問題的邏輯來說,你目前最適合提升自己內在修為,好好賺錢工作,攢錢娶老婆,生孩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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