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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見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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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離婚孩子是沒有財產的分割權的,但是可以透過協議將特定財產贈予孩子。
一般情況下離婚財產分割是遵循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的原則,但是法官會酌情考慮孩子和婦女的利益。如果想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避免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的話,建議請專業的婚姻律師介入,專業的律師可以透過訴訟技巧以及其他的一些方式幫助你。“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一個優秀婚姻家事律師的成長,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歷練,這些都是成百上千單案件的經驗總結,不是透過簡單諮詢或幾句話就可以解決的。
離婚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孩子是無法分到財產的。
不過可以選擇孩子跟誰過,如果離婚夫妻雙方要分割財產,那麼法院會酌情考慮女方和撫養孩子一方,但是不代表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一定可以多分財產。
所以,離婚要孩子財產不一定會多分,但是要孩子的一方會得到對方支付的各種撫養所需要的費用。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撫育費可以定期給付或者一次性給付。這個要按照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母,應按月給付;
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給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對子女的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此外可以以物折抵。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確定的子女撫育費所要給付的數額,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育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