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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真勒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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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港陸控
這個問題,其實帶有點仇富心態!
明星也是市場經濟中的產品,有市場需求就有價,現在社會,工作都很辛苦,房價高,生活壓力大,想馬雲說的,未來賺錢的肯定是讓人健康和讓人快樂的行業!既然社會需要快樂,釋放壓力,那明星能帶給你快樂或釋放你情感,你為次支付相應費用也很正常。
試問一句:你看綜藝節目或電影,或演唱會等其他理性追星行為,你花費多少?其實很少吧!主要是中中國人口數量龐大,才會集少成巨,大頭還是商家投的廣告費,商家提高知名度,好的商家的好產品又帶給消費者好價效比,平臺賺錢,明星也賺錢,其實觀眾也賺了快樂或情感釋放同時也得到更多好產品。都是共贏的局面!
很多人拿明星收入跟科學家對比,科學家的貢獻也帶個社會,人民價值,但收入確是明星零頭,為什麼?憑什麼?
其實這是國家的付出!為什麼這麼說。
比如:袁隆平,鄧稼先,錢學森等偉大科學家,其實他們所有的成果,專利都可以說奉了國家,國家把這些成果都無條件輸出給人民,讓人民群眾溫飽,讓人民群眾安全。
說是無條件,其實你也是有給國家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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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avid瑋
首先娛樂行業是商業市場化運作,而科研工作是國家和政府的行為。跟王健林靠萬達房地產發財、馬雲靠電商發財,馬化騰靠遊戲發財一樣,明星也是靠自己的演技發財。你想看電影你就要讓王健林掙你的錢;你想享受電商的便利,你就要讓馬雲掙你的錢;你想要玩遊戲,就讓馬化騰賺你的錢。同樣,你想觀看明星的表演,你就要讓明星掙你的錢,一樣的道理。有抱怨科學家掙的錢遠少於明星,怎麼沒人抱怨科學家掙的錢遠少於王健林、馬雲、馬化騰呢?而科研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國家大計,不可能一上來就立竿見影地有經濟回報,所以科研掙錢遠遠沒有商業化來得快。另外科研工作事關國家大計,需要國家長期、持續投入,科學家要比明星數量多得多,這是事實。試想,如果科學家也享受明星一樣的收入的話,那麼國家養得起他們嗎?納稅人要多交多少稅才能供養這些科學家?國家還剩多少科研經費花在具體研發上?娛樂行業是市場化、商業化行為,人氣好的就掙多點,人氣低的就掙少點,“全看業績”。而科研對大眾來講,是公益行為,基本都是教育性質、愛國主義性質,你願意出幾千去看周杰倫演唱會,那你願意出幾千去看國家科普展嗎?科研需要保密、使得許多科學家受關注度遠遠沒有明星高。許多科研行業,都是事關國家安全的重大行業,他們的工作都是要嚴格保密的,不能像明星那樣大搖大擺。科學家的本職工作,就應該踏踏實實、潛下心來科研,如果大家都像追星那樣去追捧科學家,那麼科學家根本沒有精力去研究,光是公關、甩開狗仔就夠忙死了。如果科學家都像明星那樣想著出名、想著掙大錢,那他們哪還有心思搞研究?治理關鍵是不要盲目追星,青少年不應該花更多精力和金錢去追演唱會、要明星簽名、更應該多去看科普展,生物科學交流展等。必須治根,才能解決這個社會的問題。不看電影不看演唱會不追星不會死,但你不學習,不研究專業技能,科研資料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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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經典勵志傳
在這裡,我要說明下,經過平臺的提醒和自己的進一步的查證,確實沒有在網上找到李蘭娟院士自己有說過的如下這番言論。因此,給各位網友帶來不適的體驗感到十分抱歉。
此次網傳的原話如下:這次疫情過後,希望國家給現在的年輕一代樹立正確人生導向和正確的價值觀。把高薪高福利高地位留給那些德才兼備的科研,軍事技術人員。加強控制娛樂圈某些所謂的‘‘明星’’,動輒上千萬的片酬,讓孩子們從小就明白偶像的真正含義!因為只有少年強則國強,給祖國未來發展培養國之棟樑。
發自肺腑之言,振聾發聵,似乎也震醒了我們大眾消失已久期待已久的心聲!
既然講到這裡,有必要讓我們來關注下目前部分一些的明星收入的排行榜。以下是全網能夠搜尋到的2017年的明星的收入部分排行榜。
但將視線重新拉回現實,毫無疑問,我們明顯可以看到目前大部分媒體對娛樂明星的關注度遠大於科研技術工作者,一線的醫務工作者,軍人,警察,教育園丁等。我認為這是一個很不樂觀的娛樂文化導向。因為這會使得現在的孩子從小就慢慢會形成這樣一種認知,明星是一種受大眾關注度高,並且收入不菲的一種熱門職業,也是我日後所追求的目標乃至夢想。然而,這會讓很多年輕的孩子,乃至於孩子的家長們,漸漸地被其桎梏思想,慢慢減弱甚至失去了原本科學正確的價值觀。
進而在這種大的背景環境下,娛樂文化才有了生根發芽,逐漸壯大、逐漸穩固輸出的生命之源。
但我也不完全否認,目前的娛樂文化,明星流量帶給我們豐富的精神享受,並且有很多知名的明星們也都是公益的熱心有效的推動者和參與者,這都有助於社會健康的向上向前發展。
但問題的關鍵是,這種娛樂文化渲染的有些過頭了,完全遮掩了那些為推動國家真正強大的奮鬥者的形象。
而這恰恰會使得在當下媒體網路如此發達的情況下,孩子們,少年們,年輕人們容易迷失方向,都一蜂窩似的湧現娛樂明星們,而忘卻了那些在他們身後保家衛國,勇於探索,勇克時艱們的真正明星,偶像,英雄!
因此,我們決不能本末倒置,顛倒黑白。
更因為這關係到祖國的未來是否真正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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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首快樂的歌
我要是明星,我會問,這能怪我嗎?請問在這個世界上有幾個人是不愛錢的?誰和錢有仇?誰和錢過不去?
我認為,要追究,首先應該追究各種媒體的責任,是它們為了吸引人們的眼球,增加閱讀量,專門設定一個娛樂板塊,報道各路明星的活動軌跡,日常生活,連有些人為了出名,故意製造緋聞都要報道,甚至恨不得連明星拉屎尿尿的情景都要報道出來。久而久之,就會在年輕人中間樹立了威信,自然就成了年輕人的偶像。
何為偶像,就是我也要向他學習,成為他那樣的人,即便是有些人先天不足,也要追求明星,以能聽一場明星的演唱會而覺得驕傲,我驕傲!!!為能看一場明星演的電影而感到自豪,我自豪!!!
君不見,有些年輕人為了聽一場票價上千元的演唱會而節衣縮食,天天吃泡麵的情景嗎?君不見,成千上萬人拿著熒光棒,高舉著明星的照片熱淚盈眶的高聲尖叫嗎?那種瘋狂的場面你見過嗎?他們給你送錢你能不要嗎?不要你才傻呢。
要追究,就要追究為明星充當吹鼓手的各種媒體的責任,是它們讓明星走紅,是它們才讓明星們一夜暴富的金光大道。要治理就要先治理這些媒體,再也不要報道那些毫無意義的娛樂新聞了,讓年輕人有個正確的輿論導向,迴歸正常的生活,正常的學習,正常的工作當中,崇尚科學,崇尚中國的傳統文化,崇拜對國家建設有突出貢獻的各類人物,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做為家長,應該教育自己的孩子,再也不要盲目追星,把心思放在學習和工作上,只要大家都不要追星,看那些個明星上哪裡弄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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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單純色
娛樂圈明星出場費的高低不是誰批准而是市場決定的。
當一個商家選擇一個明星前來做代言或是參與活動首先會依據自己的市場定位和消費人群來鎖定代言人,而他們最終會選擇最符合自己品牌和產品定位,最能為產品帶來宣傳效果的人選,這也和明星本人的人氣和影響力有關。
在確定人選後,廣告公司或者廠家會直接與明星經紀人進行接洽,經紀人會根據代言或活動內容等包括代言形式(平面或電視廣告或現場出席),代言時效(合約年限、出席時間等)來確定代言或者活動價格。而這個價格是依據明星本身的市場行情再根據合作方式進行調整。目前依據市場情況來看,雖然明星代言價格很高,但對於廠家的回報也非常明顯,所以形成明星代言熱,也造成明星代言或出場費居高不下,這不是認為製造而是市場決定的。而明星為了維護自己的身價也需要潔身自好,經營好自我形象,因為一旦形象受損進而影響到代言產品,商家會依據合約進行索賠,所以明星在這一點上也是非常注意的。綜上明星代言和出場費用一方面是對其在專業領域內的肯定,也代表了明星巨大的市場號召力,而商家通過明星的代言和宣傳也能提升產品和企業形象,擴大市場佔有率,最終實現利益最大化。歸根結底這還是一種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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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就是來懟人的
明星的高收入並不是誰批准的,這是社會經濟發展調控的!明星的高收入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明星本身工作的付出!音樂類明星需要大量的時間練習歌曲和舞蹈,在舞臺上時又得小心翼翼的,以免出現錯誤!影視類明星,很多是拍反季節戲,夏天三五件衣服,冬天一兩件單衣的,對身體損害較大!還有像郭德綱的相聲,現場表演,需要超高的反應,因為隨時有觀眾起鬨,得要有應變!
明星生活的付出!都知道明星星光熠熠,但是誰又真的關注明星在生活的困擾?還記得第一狗仔卓偉,就是偷拍明星隱私起家的,現在在媒體中大行其道,混得風生水起!為了維護自己的名氣,很多明星選擇隱婚!很多明星為了保護家人,從來小心翼翼的!
明星還得接受來自世界各地人們的謾罵,本身各有品味,有人喜歡民謠,有人喜歡搖滾,有人喜歡情歌,這很正常,但有些人就是什麼都看不慣,唱民謠說炒情懷,唱搖滾說太吵瞎嚷嚷,唱情歌說無病呻吟!總之,想罵你,你就是聖人都能找到罵點!
總之,明星的高收入取決於市場,取決於粉絲對偶像的追捧!粉絲的過分追星,讓商人看到了粉絲經濟,願意給明星大量的金錢來獲取粉絲更多的消費!讓娛樂公司願意毫無底線的炒作,以獲得快錢!想要降低明星的高收入,除了政策的調控,還需要對民眾的教育,讓他們明白,娛樂市場,追的不是星,而是優秀的作品!也要讓他們明白,盲目的追星,會擾亂市場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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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泯雙瞳
任何事先別問應該不應該,先考慮一下為什麼?
無論偷稅漏稅也好,洗錢也罷,終歸只是一群人的問題,但娛樂圈明星出場費高,既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更不是中國一個國家的特例。錢多錢少由市場決定,但終究是由消費者導致的。
經紀公司每年會捧很多新人,有的紅了有的沒紅,紅了的是受到觀眾喜愛的,這個不以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的意志為轉移,不能說你不喜歡別人就不喜歡,說白了如果誰都不喜歡,那這個人就沒飯吃,這點不同於其它行業的工作,娛樂圈的明星創造效益其實本身就是依靠個人魅力和包裝。
無論是演員還是歌手,總有人喜歡也總有人不喜歡,很多人說明星靠緋聞八卦炒作,確實如此,他們要保持在輿論的中心,為了博眼球搶曝光不惜以負面為代價。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就是他們最希望要的效果。
而就賺錢而言,無論是綜藝節目的出場費還是拍電影,投資方願意給多少薪酬是投資方和演員商定的結果,給幾千萬還是幾個億都是正常的,畢竟投資方又不是傻子,他們如果賺不到錢給明星這麼多錢是有病嗎?而投資方的錢最後還是消費者買單的,只是有的時候你並不覺得你買了單而已,比如你付出的流量、購買的產品,其實都對投資方產生了效益。
沒演技的小鮮肉們是現在市場上最炙手可熱的明星,投資方不惜一個億的片酬請他們自己都知道是拍不出好片子的,但沒辦法,他們拍的電影有粉絲買單。拍的廣告也有粉絲買單,上的綜藝更有粉絲買單,所以他們就能值那麼多錢。這些流量明星依靠的就是粉絲經濟,君不見一個爆紅的網路主播都能年入千萬,何況這些明星。但人家沒偷沒搶沒犯法啊。
最後,不要自己認為什麼事看不過眼就認為是不合理的,那這世界不合理的事太多了,有句話叫存在即合理,試著去理解一下。如果還是想不通,可以把電視砸了,網線拔了以後再也不看,並勸說身邊的朋友也別看,但可惜,中中國人那麼多還是會有很多人看。
時代在發展,任何人都不應該用老眼光看待問題,否則只能被時代拋棄,與時俱進才是維繫良好發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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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魚磊衛靜
這個問題,不是誰批准的問題。而是牽涉下面幾個問題,一是市場的及時調節問題。當發現某個行業不是一兩個優秀者,而是一群人出現暴利時,國家職能就要考慮如何合法的調節了。調節的手段當然是首先使用現有法規的上限了,如果還不行,就要及時考慮修法規和增加法規了。當然,娛樂圈的暴利是全球性的,緣自於網路的運用和經濟的發展,這個並非娛樂圈的功勞,而是有幸運用。而我們國家由於市場最大,而是最嚴重的。那麼,為什麼我們不率先調節呢?!為什麼我們總是走在別人後面呢?值得三思。對娛樂圈如此,對其他經濟領域也應如此。比如房地產。
二是牽涉到我們這個市場不成熟問題。大家說說我們的娛樂市場是個什麼樣的市場?我認為是個比較發達國家來說,不成熟的市場。主要是不少人什麼破片都看,往往還看的津津有味,大家反思一下是不是?二是企業贊助方面也很幼稚,合算不合算,值不值得都一窩蜂搶著上,當然這指私人企業和私人控股企業,那麼其他企業是什麼原因呢?值得企業反思和算帳。三是什麼破片都能批,是什麼原因?
三是這還牽涉娛樂圈內部的分配問題。製片方、導演方、編劇方、主要演員方(經紀公司、演員本人)丶次要演員和群眾演員,其他職員各方等等各個方面。現狀是製片方要承擔風險,就是賺錢,也往往不如一號演員。編劇是原創且用的是智力,往往收入微薄。導演、二號演員及三號演員收入可能還可以,還算合理。其他演員就慘了,往往還不如一般白領的收入,那他們為什麼還在拚命幹呢?一號演員的暴利夢在支撐著。一號演員暴利多多,但他們聲稱,自己走的是市場規律,別人怎麼反駁?!這個分配關係要用什麼來規範是娛樂圈內部的難題。國家有無權力幹予?是否也定個最低工資標準?
四是還牽涉演員的稱呼問題。不少演員僅演一次一號演員,就稱為明星。這簡直讓人笑掉大牙了。更讓人笑掉大牙的是,由於經紀公司的瘋狂的,不擇手段的炒作,還竟然有一批一批傻子(其中一批並不傻,因為他們是僱傭粉絲,是託)認同,甚至是瘋狂的追捧。這除了娛樂致死思潮的侵害外,就是不規範。國家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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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影視觀察家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的確,在娛樂圈,明星們的身價是水漲船高,短短几年時間,他們的出場費用或者片酬,已經是翻著倍的增長。不過實際上明星的出場費或者片酬,也就是相當於我們普通人的工資。如果問,一個人的工資,是如何衡量?個人認為,還是市場決定的。
所謂存在即合理,市場決定價格。題主的這個問題,個人猜測可能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就是明星的出場費或者片酬,怎麼計算?另一個就是,為何會這麼高。
實際上,作為一個在娛樂圈工作多年且跟明星們在工作中有過接觸的人,親眼看著他們拍戲、上節目、工作,個人認為,他們的工資,跟他們的勞動相比,不能說不算多,但至少,也還算是他們應得的收入。
首先,可能有人覺得,明星們不就站個臺,唱首歌或者露一面,怎麼有時要收費那麼高?但是,你有沒有想過,為何會讓他站臺唱歌露面?因為他是明星,有明星效應。那成為一個明星,成本有多少?這個數字,恐怕就無法估計了。
生活中,大多數家長都知道如果讓孩子學藝術,那一定得是準備好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其實即便讓孩子學習了很多年的藝術,離成為明星,還連門都靠不上。更不要說進入這個圈子以後,付出的那些辛苦。
也可能有人會說,那我們平常人也會付出那些辛苦啊,憑什麼明星就能拿那麼多錢。可是,普通人付出辛苦,只是普通人,沒有人認識。而明星,之所以成為明星,是因為他有他的明星號召力,只有他站臺唱歌露面才會有廣告效應,這就是普通人跟明星的區別,這也是同樣付出辛苦,明星為何會拿這麼多費用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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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在演出圈裡,我來就我所知道的一些歌手的出場的費用說一下吧。
這問題誰拿的多誰拿得少還是要看明星是否能給出資方帶來利益,很簡單,你明星效應明顯,只要風險加成本計算後我還能賺,那你多少錢我都願意請,金主爸爸都不是傻子,我投了幾百萬一兩千萬找你開一場演唱會,帶來的效益還不夠成本的,我幹嘛要給你那麼多錢來做這專案?
再一個明星的出場費,觀眾知道的其實並不是都準確,也有好多虛高的成分在,一般的金主爸爸也就是出資方很少能接觸到藝人本人,通常都是通過第三方聯絡到的,那這第一手資源的第三方肯定要賺一筆啦,有的還是轉了兩三手價格加高了大幾十萬才到了出資方那裡,其實藝人本身並沒有收到那麼多錢。
當然現在國家稅法規定明確,你有多少的出場費就要交相應比例的個人所得稅,經過當年範某人事件後,不能說之後沒有了陰陽合同,但是確實少了很多,個稅也都按規定繳納,也是敲了警鐘的。
總結一下,就是這明星火,就是值錢,經紀公司就敢開口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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