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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宋藝祖趙匡胤

    今天在地下出土了一些秦朝時代的墓葬(如湖北省永安縣雲夢澤睡虎墩“喜”墓葬)的竹木書簡,要是和《漢書刑法志》的漢代刑罰記載對比,可以發現兩者幾乎一字不差。為何秦朝立國十五年二世而亡,而漢朝立國近四百餘年呢。秦朝的皇帝與漢朝皇帝的區別在與治國理念的不同。秦朝的秦始皇趙政、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嬰的理念在於三個字,即“法當刑”。就是一個人(國民)犯了罪而帶來的刑罰處理是“當”的,就是應當的。而漢朝皇帝則不同,漢朝的漢孝惠帝在位只有七年而繼位當年劇《史記呂后本紀》和《漢書孝惠帝本紀》記載他就提出了,犯了肉刑罪的犯人如果年齡過大或是太小的允許家人出錢贖罪,給犯人改過的機會。秦始皇趙政犯過的錯誤漢武帝劉徹都犯過而結局是不一樣的,除了劉徹“雄才而大略”外(該記載詳見《資治通鑑》)再有就是理念的不同。秦始皇趙政等秦朝皇帝被法家思想束縛了。

  • 2 # 路上塵666

    簡單來說就是“打天下和治天下”的區別。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秦國至商鞅變法之後,以法家理論治理國家,重耕戰,明賞罰,賢君名臣良將倍出,上下一心,國勢已遠超東方六國,再加上秦始皇雄才偉略,一統天下已是必然。然而在統一之後的治理上,卻不盡人意,最終二世而亡。對照漢朝初建的情況,作簡單分析吧:第一,治理模式生搬硬套,沒有因地制宜。在原六國故地上一律強推郡縣制和法家制度,而且操之過急,導致水土不服,就像空中樓閣,政權架構根基不牢,簡單來說就是步子太快扯了蛋。派駐的官吏要麼被地方豪強架空,成了擺設,要麼和豪強同流合汙,挖帝國牆角。反觀漢朝的建立者劉邦集團就要高明得多,分封和郡縣搭配進行,在政權架構上符合當時實際情況,慢火細烹,逐漸穩定了全域性。第二,沒有休養生息。常年戰亂,無論秦國還是原六國都已經民生疲弊,不堪重負,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始皇帝卻繼續延續好大喜功,急於求成的執政方略,築長城、建阿房、建驪山陵等,不惜民力,導致上下離心,民間的怨憤不滿情緒實際上已經達到了臨界點。反觀漢朝,建國後執行黃老之道與民休息,從上至下都從戰亂中緩了一口氣,整個社會的情緒也趨於穩定,就算稍有叛亂,也因響應廖廖迅速平息。第三,兵力分散。軍隊是作為國家統治的壓艙石,重要性不言而喻。秦統一六國後,為了統治廣袤的土地,軍對必須四處駐守,導致兵力相對分散,這本來不算什麼,但又為了征討匈奴和南越等地,特別是南越,簡直是個巨坑,重兵團成建制長時間大量抽調,導致腹心地區兵力嚴重不足,在六國起義的浪潮下,那些分散駐守、忠於秦國的官吏和駐軍難以形成合力,終被一一消滅,導致最後出關平叛的主力居然是十幾萬修驪山陵等地的刑徒,就這些人也差點幹翻了六國叛軍,但最後偏偏遇上項猛男,一戰玩完。反觀劉邦集團,建國後猛將守四方,除了和匈奴、英布短時間大規模的幹了一架以外,幾乎沒有發動長時間大規模戰爭,在強大軍力的威懾下,收起心思老實過日子,就成了多數豪強唯一的選擇。第四,頂層作死。由於秦始皇那愛自由的老媽和強勢的乾爹給他留了太多的童年陰影,導致他既不立皇后,也不立皇儲,權利慾爆棚,簡單的來說就是集權過了頭,完全失去制約,他活著尚能掌控局面,他一死就立馬失控了,胡亥掌控能力不足又寵信奸佞,扶書、蒙恬等自殺,秦公族慘遭屠戮,統治階級內部搞成了一鍋粥,四分五裂,事實上原六國豪強起兵之時秦朝的大腦中樞就已經腦中風了。反觀漢朝,朝堂的權利基本平衡,權力交接也較為平穩,雖然有諸呂作亂,但破壞力比起胡亥殺戮公族和朝臣差遠了,朝廷的正常運作沒有受到嚴重影響。總之,上層自亂陣腳、下層離心離德,滅亡也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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