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740050079327

    有人認為味精吃多了會中毒,這是沒有科學根據的。相反,食用味精的鮮味能刺激味覺細胞和興奮消化腺體,增加食慾,促進消化。味精還有一定的藥用價值,它能改變人體的營養狀態,使腦內乙醯膽鹼增加,從而可以治療神經衰弱;經常適量地食用味精,對兒童發育不良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味精與血液中氨結合形成的谷胱胺,對治療因血氨增高而引起的肝昏迷和癲癇均有很好的療效。但是,使用味精要特別注意溫度,如果烹飪時加熱至120℃以上,穀氨酸鈉就會發生化學變化,變成焦穀氨酸鈉,不僅鮮味減退還有輕微的毒性,所以炒菜、做湯時,味精應在臨出鍋時放入。

    味精的用量要適當,一般不超過千分之五,味精放多了,人吃了後會覺得口乾,有酸澀感。由於味精呈鹼性,不宜與醋等酸性菜餚混用,以免使酸鹼中和。另外,嬰兒應少吃味精,因為味精會與人體中鋅生成絡合物穀氨酸鋅,隨後溶於水排出體外,造成嬰兒缺鋅,影響兒童發育。

    炒菜和煲湯時,適當放些味精,可以提高鮮味。但是,有的人不論煲什麼湯、炒什麼菜都要放味精,這就沒必要了。下列一些菜餚就不宜放味精:用高湯煮制的菜。高湯本來就具有一種見鮮味,而且味精的鮮味又與高湯的鮮味不同。如果用高湯烹子烹製的菜加入味精,反而會把高湯的鮮味掩蓋,使菜的味道不倫不類,還不如不放味精好吃。

    酸味菜、糖醋、醋熘和酸辣菜等味菜,烹製時不宜放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溶液中不宜溶解,而且酸性越強,溶解度越低,酸味菜放入味精,不會獲得應有的效果。有雞或海鮮燉的菜雞或海鮮有較強的鮮味,再加味精是浪費,並不能起到什麼作用。

    怎樣用味精

    味精是一種增鮮味的調料,炒菜、做餡、拌冷盤、做湯等都可用。 味精對人體沒有直接的營養價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鮮味,引起人們食慾,有助於提高人體對食物的消化率。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穀氨酸鈉還具有治療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經衰弱、癲癇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味精雖能提鮮,但如使用方法不當,就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看了一些關於味精的帖子,把它們歸納了一下,這裡包括了味精在烹飪中的使用技巧和如何科學地使用味精。其中的科學原理我也不太懂,尤其是什麼穀氨酸之類的,嘿嘿……

    1.對用高湯烹製的菜餚,不必使用味精。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味精則只有一種鮮味,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會將本味掩蓋,致使菜餚口味不倫不類。

    2.對酸性菜餚,如:糖醋、醋熘、醋椒菜類等,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物質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的效果越差。

    3.拌冷盤使用晶體味精時,應先用少量熱水化開,然後再澆到冷盤上,效果較好(因味精在45℃時才能發揮作用)。如果用晶體直接拌冷盤,不易拌均勻,影響味精的提鮮作用。

    4.作菜使用味精,應在起鍋時加入。因為在高溫下,味精會分解為焦穀氨酸鈉,即脫水谷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而且還會產生輕微的毒素,危害人體。

    5.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並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033%,在使用時,以1500倍左右為適宜。如投放量過多,會使菜中產生似成非成,似澀非澀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兒食品暫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攝入量不要超過6克。

    6.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在 70 C~ 90 C時溶解最好,鮮味最足,超過100C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超過130C時,即變質為焦穀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還會產生毒性。對燉、燒、煮、熬、蒸的菜,不宜過早放味精,要在將出鍋時放入。

    7.在含有鹼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鹼會化合成穀氨酸二鈉,會產生氨水臭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李逵娘被老虎吃了,梁山眾好漢卻大笑,這說明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