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車大修 ———對整車大修,目前各企業經常使用的計核方法主要有3種,可視具體情況選用。
a.定額制。即完全按企業所在地頒佈的《定額標準》中該車型的整車大修定額計核,所涉及的配件、材料費用另行加計。
b.合同制。即採用各工種、工序的工時與配件、材料包乾,限額計費,其具體內容由企業和送修方協商確認後,在維修合同中寫明。
c.混合制。即一些工種(如發動機、底盤各總成與電器系統的維修)採用按地方頒佈的工時定額計核,另一些工種和作業專案(如車身的鈑金修復、車身塗裝、蓬墊、內外裝飾修復等)按合同制包乾計核。混合制計核方法適應了不同修復難度和不同塗裝用料、工藝要求的具體情況,故應用較為普遍。
2.總成大修———總成大修一般均按定額制計核工時費,但有兩點須予以注意。
a.因目前不解體檢測、診斷技術尚不夠完善,還無法在修前檢測中精確判定總成內部零件的磨損或損壞程度,故在客戶報修確定維修作業專案,簽定合同時,應留有餘地。即應說明總成解體,進行零件檢驗、分類後,方能最後確定零件(特別是曲軸、氣缸體等重要部件)的更換方案;到時應請車主到企業現場予以確認後,共同認定零件更換方案,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這不但是對客戶的尊重,同時也避免了今後結算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b.屬正常大修中的一些加工(如發動機總成大修時的鏜磨氣缸、磨修曲軸等),有的企業缺乏加工裝置而採用外協加工,這筆加工費已包含在總成大修工時費中了,雖然企業支付了這筆加工費,但不應向客戶另外加計收取。
3.汽車維護———汽車維護一般均按定額計核工時費,但在維護過程中應注意劃清維護與附加小修(含故障排除)作業專案的界限,在維護中發現了故障、隱患,須作小修處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客戶,共同確認小修作業專案。
4.汽車小修———汽車小修的工時計核,比較前面的維修專案更為複雜,故應首先進行分類。按照專業特點,我們把小修工時計核方法分為以下3類。
a.直接計核法。此類方法直接、簡單,客戶所報的小修專案單純、直接,可從《定額標準》欄目中直接查詢到其定額工時,比如:換火花塞;換制動片;換某燈燈泡;換傳動帶等。
b.綜合作業法。使用者報修更換某一總成、零部件或解決某一明顯故障,但要完成此項作業,必須涉及周邊一個或多個零部件的拆裝與除錯。此項任務看似簡單,實則施工複雜,且因車型檔次、結構不一,雖工序相差不大,但計費差異卻大,處理不好,極易引起客戶與基層班組、技工個人的不滿。這類例項比較多,如解決曲軸後油封漏油、更換變速器或主減速器某軸承、更換離合器片或分離軸承等等。最有趣的例項是Alto轎車與豐田凌志L400轎車更換水泵,其工序數、工作量相差無幾,但如按《定額標準》綜合計費收費較高,對Alto車客戶感到難以承受,但對凌志車客戶則少有怨言。
操作這類小修工時計核最易發生爭議的是,客戶只計報修處的工時所耗,而忽略周邊零部件的拆裝與調整所涉及的材料費,如前例換曲軸後油封,需吊、裝發動機,拆裝空調管路,裝配後需重加製冷劑等。對製冷劑的材料費,使用者則因難以理解而常執異議。而從作業班組或技工來說,他們卻認為此項作業費工費時,而工時計核不足,致使承擔這類管理工作的員工“兩頭受氣”,頗感為難。
實施這類小修工時核計的基本方法是:將更換零件或排除故障所相關的周邊其他零部件拆裝、調校工序排出(其工藝程式依各企業自身工藝條件確定最佳方案),查出對應每道工序(或工步)所規定的工時數,然後累加,得出所需總工時數。當上述工時一一對應明確列出後,應及時與客戶見面,徵得其認同,使雙方都能“心中有數”,避免修後的計價疑慮,同時也可使企業在客戶中樹立“坦誠相待、明碼實價”的形象。另外,此統計資料亦可作為該小修專案內部核算的基本原始依據。
1.整車大修 ———對整車大修,目前各企業經常使用的計核方法主要有3種,可視具體情況選用。
a.定額制。即完全按企業所在地頒佈的《定額標準》中該車型的整車大修定額計核,所涉及的配件、材料費用另行加計。
b.合同制。即採用各工種、工序的工時與配件、材料包乾,限額計費,其具體內容由企業和送修方協商確認後,在維修合同中寫明。
c.混合制。即一些工種(如發動機、底盤各總成與電器系統的維修)採用按地方頒佈的工時定額計核,另一些工種和作業專案(如車身的鈑金修復、車身塗裝、蓬墊、內外裝飾修復等)按合同制包乾計核。混合制計核方法適應了不同修復難度和不同塗裝用料、工藝要求的具體情況,故應用較為普遍。
2.總成大修———總成大修一般均按定額制計核工時費,但有兩點須予以注意。
a.因目前不解體檢測、診斷技術尚不夠完善,還無法在修前檢測中精確判定總成內部零件的磨損或損壞程度,故在客戶報修確定維修作業專案,簽定合同時,應留有餘地。即應說明總成解體,進行零件檢驗、分類後,方能最後確定零件(特別是曲軸、氣缸體等重要部件)的更換方案;到時應請車主到企業現場予以確認後,共同認定零件更換方案,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這不但是對客戶的尊重,同時也避免了今後結算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b.屬正常大修中的一些加工(如發動機總成大修時的鏜磨氣缸、磨修曲軸等),有的企業缺乏加工裝置而採用外協加工,這筆加工費已包含在總成大修工時費中了,雖然企業支付了這筆加工費,但不應向客戶另外加計收取。
3.汽車維護———汽車維護一般均按定額計核工時費,但在維護過程中應注意劃清維護與附加小修(含故障排除)作業專案的界限,在維護中發現了故障、隱患,須作小修處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客戶,共同確認小修作業專案。
4.汽車小修———汽車小修的工時計核,比較前面的維修專案更為複雜,故應首先進行分類。按照專業特點,我們把小修工時計核方法分為以下3類。
a.直接計核法。此類方法直接、簡單,客戶所報的小修專案單純、直接,可從《定額標準》欄目中直接查詢到其定額工時,比如:換火花塞;換制動片;換某燈燈泡;換傳動帶等。
b.綜合作業法。使用者報修更換某一總成、零部件或解決某一明顯故障,但要完成此項作業,必須涉及周邊一個或多個零部件的拆裝與除錯。此項任務看似簡單,實則施工複雜,且因車型檔次、結構不一,雖工序相差不大,但計費差異卻大,處理不好,極易引起客戶與基層班組、技工個人的不滿。這類例項比較多,如解決曲軸後油封漏油、更換變速器或主減速器某軸承、更換離合器片或分離軸承等等。最有趣的例項是Alto轎車與豐田凌志L400轎車更換水泵,其工序數、工作量相差無幾,但如按《定額標準》綜合計費收費較高,對Alto車客戶感到難以承受,但對凌志車客戶則少有怨言。
操作這類小修工時計核最易發生爭議的是,客戶只計報修處的工時所耗,而忽略周邊零部件的拆裝與調整所涉及的材料費,如前例換曲軸後油封,需吊、裝發動機,拆裝空調管路,裝配後需重加製冷劑等。對製冷劑的材料費,使用者則因難以理解而常執異議。而從作業班組或技工來說,他們卻認為此項作業費工費時,而工時計核不足,致使承擔這類管理工作的員工“兩頭受氣”,頗感為難。
實施這類小修工時核計的基本方法是:將更換零件或排除故障所相關的周邊其他零部件拆裝、調校工序排出(其工藝程式依各企業自身工藝條件確定最佳方案),查出對應每道工序(或工步)所規定的工時數,然後累加,得出所需總工時數。當上述工時一一對應明確列出後,應及時與客戶見面,徵得其認同,使雙方都能“心中有數”,避免修後的計價疑慮,同時也可使企業在客戶中樹立“坦誠相待、明碼實價”的形象。另外,此統計資料亦可作為該小修專案內部核算的基本原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