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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閔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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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刑法的趣味
想起來自己老家,和我們共同住在一條巷子裡的一個阿姨,她的女兒就是在6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跑的,時間是在2009年,雖然有司法機關的及時幫助,但直到今天人販子依舊沒有找到,孩子更是杳無音訊。只記得阿姨撕心裂肺的那幾天,天天哭,彷彿這輩子的眼淚都在那段時間流光了,那種親生骨肉被剝離的痛苦,真的難以想象......
回到正題,科技發達的今天,人販子也在“與時俱進”,他們往往是一些反偵查意識和能力很強的一幫經常性的犯罪分子,有專門的犯罪團伙和集團作為後勤,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其次,他們是否是人販子沒有明明白白地寫在臉上,不過在我大學實習過的一個檢察院內的一個分管副檢察長和我們說,就像“梅姨”一樣,人販子大多數都長著一張人畜無害,甚至是和藹可親的臉,一般是中老年婦女作為誘餌,引誘被害人,尤其是兒童上鉤。他們一般的犯罪物件是一些剛出社會的女大學生,或者是一些剛到異鄉打拼的年輕女性,最多的當然是知世甚少的兒童。往往通過一些小恩小惠就能將這些目標釣上鉤,最終拐賣出去,好的一些被拐賣到鄉下被強制做了農村大漢的媳婦,壞的一些那就是成為了集團坑蒙拐騙的工具,一旦被社會上的大眾知情,唉,最終的結果真的就是慘不忍睹!
真的希望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以及我們全體社會成員一起努力,將這些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罪行嚴重的(就如這個梅姨),不處死刑不足以平民憤!莫讓他們逍遙法外,禍害更多的婦女兒童。讓每個家庭都能圓圓滿滿,讓犯罪分子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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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雨如書
從朋友圈裡大家積極主動地傳播“梅姨”畫像這個現象不難看出,公眾對於人販子的憎惡和痛恨以及對於受害者家庭的同情。不過,隨後官方闢謠稱第二張“梅姨”畫像是假的,該資訊的釋出方ccser不是權威平臺。至於謠言的傳播者,這種利用大家的善良來博取流量的做法的確應該被處罰。
那麼,這個“梅姨”到底是何許人也?據悉,這位“梅姨”至少涉嫌9起拐賣兒童案件,現約65歲,身高1.5米,講粵語,會客家話,曾稱自己名叫潘冬梅(不排除其使用假名)。而上述資訊也不是最新的,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位“梅姨”到底長什麼樣子,很難準確描述,此前網傳疑似“梅姨”落網,後經證實也是假訊息。
其實,網傳的“梅姨”稱號很可能只是取了“潘冬梅”中的“梅”字,而這個名字又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假名,真的不具備任何參考價值。如果稍微瞭解一下這個“梅姨”的惡行,恐怕很多人都不會將其歸為人類了。
據通報顯示,在“梅姨”涉嫌參與的9起拐賣兒童案件中,其中2名被拐兒童已經找回。即便是孩子被找回來了,可是因此對這兩個家庭造成的創傷確實難以彌補的。其中一個孩子的爸爸因為受不了思子只痛,尋找了兩年多之後跳火車自殺,孩子的媽媽也改嫁了。還有一位被拐兒童的家長申某某,整整找了孩子15年,而他的妻子(也就是孩子的母親)因為承受不了打擊患了精神分裂症。
這個罪大惡極的“梅姨”,為了一己私利,弄得別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確應該受到嚴懲。
按照刑法來看,拐賣兒童罪,最高是可以判處死刑的,這位“梅姨”如果最終落網,等待她的必然是最嚴厲的制裁。
即便是在古代,對於人販子的處罰也是很嚴厲的。
《宋刑統》:“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和誘者,各減一等。”《明律》:“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最後,希望“梅姨們”都能被繩之以法,希望那些被拐兒童都能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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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黎濤微世界
“梅姨”多麼好聽的名字,這個名字卻用在了一個心如蛇蠍的女人身上。我多次看過《等著你》的節目,關注過“寶貝回家”等網站,對親人相認、孩子找回來等新聞極為關注,也隨著別人的悲歡離合,感動落淚。
以“梅姨”為代表性的人販子群體,把活生生的小生命當成了一種商品和資源,他們不僅是買賣,還發展為拐騙、盜搶等極為惡劣的手段,將別人的孩子從身邊奪走,拆毀了一個又一個家庭。
這些人販子已經沒有了做人的基本原則和底線,他們就是一堆行屍走肉,將自己的生活和享樂建立在別人一生的痛苦之上。他們就是人渣,有時看著比人渣還不如。這就是他們的心態,把錢看得比人重要。
不管此事是真是假,畢竟說明了人們的重視程度,讓社會對人販子增加了防範意識和警覺,也算是一次成功的普法和安全意識教育了。
相信藉助全國資訊聯網的作用,會有更多的離散家庭能夠團聚,人販子被繩之以法的時間為時不遠了。
全國公安機關都將打擊拐賣、盜搶孩子的行為作為重大刑事案件突破口,對犯罪嫌疑人加重刑罰,可以殺一批,重判一批。對有保護傘行為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律嚴處嚴懲,淨化執法空間。
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大家法律意識,尤其是加大對買方市場的打擊力度,由公安部進行督辦,對非法買孩子,使用非法出生證明辦理戶口的行為上升到刑事處理。將買孩子的重災區做為整治的重點,抓一批、關一批,對不作為管制不力的政府工作人員追究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打拐打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全社會共同積極的行動起來,全民總動員,不給人販子生存的空間,“梅姨"一夥犯罪分子,不管他們逃到天涯海角,都要繩之以法,處以極刑,還世界一個清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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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豐房阿曾
極有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1/可能給同夥滅口了,2/也有可能因病去世了,3/最後可能因梅姨就是虛擬的人販子,只不過是已經抓捕的人販子放的煙霧彈,干擾警方破案的伎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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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二姐吖
只怕天大地大,光中國就十幾億人口,找一個人談何容易?當中可能荒廢許多人力物力,以中國來說,科技發達也不是找一個人就能馬上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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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恆口快訊
其實這主要是兩點,第一影象並不是特別明確。如果有身份證照片的話,天網系統不用多久就可以抓到。有身份資訊的話就特別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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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拆遷組
首先沒有特別標準的參照物,如視訊,照片、身份資訊,臉部特點及走路姿勢等明顯特徵!對於畫像都是憑多年模糊記憶畫出來的,一個相隔十年的變化和十年前的記憶又能畫出幾分相似。若嫌疑人多年前就未再犯案而是老老實實的在某一個地方生活著並稍加打扮十年後的改變早就判若兩人,又怎能輕易被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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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阿根廷旗下
她手裡好幾個身份證,好幾份證件,加上她易容,一下子能有好幾裡地,經常換地方,有反偵察意識。這只是我的猜測,不然她早就該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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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常代步
首先模擬畫像和本人有多少的相識度可以觸碰天網海燕系統的報警,第二根本沒有準確的身份證或者名字是無法掛上網追逃。不是說抓不到這個人,現在是模擬畫像,身份未知,是很難偵查的。
回覆列表
人販子的確是堪稱惡魔的代名詞,為了一己私慾活生生造成數個家庭的痛苦,更有甚者有些人販子把那些拐賣來的孩子弄殘廢逼他們去乞討,如此禽獸行徑可見一斑。
最近網上傳的最火的自然是人販子“梅姨”一案,一個造成了九個家庭支離破碎的“惡魔”,現如今其大部分同夥都相繼落網,唯有“梅姨”如今尚逍遙法外,到此我們也不禁疑問以如今如此發達的科技為何至今遲遲不見落網呢?
1.掌控的資訊過少
梅姨拐賣孩子的事件發生在距今十幾年前,當時的網路系統還沒有如今這般發達,隨處可見有監控。
而我們從申軍良一案之中知道當時的人販子居然膽大妄為到敢直接入室將孩子拐走,而當時被害人粗住的房子處於較為偏僻的地方,因而監控等設施往往無法跟上,所以也造就了案件偵查的難度。
2.狡猾如狐,行蹤飄忽不定
我們最近總能聽到“梅姨”疑似在哪落網等等,可是最後的結果卻總令人失望,然而失望的背後也說明了這個“梅姨”是很狡猾的。
我們從最近網上的案例之中知道她與人交往是很警惕的,以致於現今我們連她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而同時她總是不在一個地方久留,由此也給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難度,說明這個“梅姨”極其狡猾。
當然如今我們在痛恨人販子的同時我們自身也得提高警惕,其實人販子針對的有可能不單單是孩子,還有諸多的成年人士,防範人販子除了越發發達的網路科技之外自己也得提高警惕:
夜間儘量減少外出,避免走夜路,如果實在避無可避的話儘量往人多的地方走,不要去往那種偏僻的小巷子之類的。時時刻刻要報持警惕,現在人販子的手段可謂五花八門,如果有陌生人特地湊上來的話自身就應該多一個心眼,因為現在有些人就是讓你放下警惕心再拐孩子。自己一個人在家之時也得多留心一下,遇上陌生人按門鈴之時也該多留幾個心眼,同時給自己找好後路。家長自身也得時時刻刻教育孩子不要輕信陌生人,筆者小時候父母就經常教導我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這句話是有道理的。總之我們自身也要做到防範於未然,雖然現如今治安越來越好,但是自身也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