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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想做壞孩子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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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賤賤209
告訴我他從來沒有喜歡過我
和我在一起是因為我閨蜜可憐我
不許我告訴別人我們在一起了
和別人說他沒有女朋友
和我閨蜜劈腿一次
第二次我被別人通知他和別人在一起
最後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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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胖達說說
談戀愛,總要有戀愛,才能談得下去,對吧。
世間上有三種東西是無法掩飾的:咳嗽、貧窮、愛。
愛可以深藏在心底,可以不善於表達,但總能體會到,無法掩飾。
2.開始的時候,吵架是吵不起來的,他總讓著你;後來也吵,但甜言蜜語早上吵架晚上就和好了;再後來,吵架聲音越來越大,吵煩了就說,“滾”,可以一天不聯絡,也可以一週不聯絡,直到……
3.開始的時候,感冒發燒,他總是第一時間來陪你,還笨手笨腳地給你煮粥;後來,他叮囑你要按時吃藥,即使晚上有應酬也會早早回家;再後來,他說“哦,多喝熱水。”,晚上沒有應酬還要邀約三五好友出去逍遙,留你一個人在家,熱水有沒有也不知道。
為你花時間叫浪費、為你花心思叫費神、為你花錢叫費錢,於是敷衍、冷暴力、不再哄你。
不會提分手,但所做的事情,都在告訴你,我不愛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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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追劇懶癌少女
這個問題得分三個點來回答。
1.喜歡的物件是暗戀關係。最讓人受不了的是明明知道你喜歡他,他卻無動於衷,把你的喜歡當成理所當然,當茶餘飯後的談資,當賣弄的資本。他明知道自己不會和你在一起,還是接受你的關心,你的真心,你的禮物,在你面前表現得好像對你很有意思的樣子,他心裡卻在想:這小妮子真蠢.......
當你知道事實的真相,你可能會懊悔,羞愧,會怪自己蒙塵的心和瞎了的眼。但最可怕的是你多年以後再遇見心儀的物件時,那扇想開啟卻又緊閉的心門是最沉重的阻礙。所以請廣大網友一定要火眼金睛,看清渣男渣女,聰明點,機靈點,理智點。
2.喜歡的物件是戀人關係。很多人都會覺的腳踩兩隻船(或者很多隻船)是讓人接受不了的行為,因為愛情神聖不可侵犯,要從一而終。come on!花花世界花心人,只會多不會少,作為確定戀愛關係的另一半,你要用自己的能力和手段來杜絕一個人花心不是難事。沒有人天生是賊,也沒有人一輩子是賊。所以我覺得戀愛時劈腿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不能接收到的是騙吃騙喝騙錢的。
我認為戀愛時兩個人雖然決定在一起但還是兩個獨立的個體,思想獨立,經濟獨立。騙吃騙喝,美名其曰借錢,但不還者是最可惡,已經褻瀆了兩個人在一起時的真誠。所以戀愛時,跟金錢掛鉤的感情一般都不會長久,即使以後結婚了也會走到離婚那一步。俗話說親兄弟都明算賬,何況情侶。而且欠錢不還者本身人品就存在問題,所謂人不靠譜,是走不到頭的。
3.喜歡的物件是夫妻關係。受法律保護的身份多少都會對雙方有一定的壓制,即使愛情不在了,也能湊合過下去,除非對方做的事情非常出格,不可原諒。畢竟離婚有很多因素的限制,比如孩子,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都是需要慎重考慮。就像前段時間轟動的馬伊琍文章離婚事件,為什麼當初馬伊琍知道文章出軌時說“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選擇原諒,而五年後才決定離婚,就是因為要顧及的事情太多了,兩個女兒,兩人的事業,兩人的形象。妥協了,湊合了,但是真的過不下去,不離婚就是悲劇。我個人是很贊同馬伊琍的做法,五年前很理性,考慮周到識時務,五年後當機立斷,全身而退,這個女人不簡單。
如果說婚姻裡能讓我徹底死心的那就是出軌,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我們彼此選擇的路就需要彼此負責,不是搞搞小戀愛,隨隨便便就行的。忠誠是兩個人必要的信念。如果因為沒有感情了可以分手,但是因為你出軌,或者有人輕而易舉插足,對不起,我會拼盡全力讓你淨身出戶,我不管你是我孩子的什麼人,,麻煩你麻溜的滾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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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我們之前就鬧的很不愉快了,他突然求和好,求見面,我一時心軟答應了,等了快兩個小時,他還沒來,打電話也沒接,後來打聽一下,是在睡覺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