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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過三十在職場

    我曾經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因為同部門的人突然提出離職,然後就被要求把同事的工作都頂上。當然,老闆也專門找我談過,表示可以加薪,只是肯定不會將走掉的那個人的全部工資加到我身上,只是意思一下而已。因為,在老闆眼裡,離職同事的工作量不大、工作內容也是簡單的,與其招一個人花大價錢,還不如省點錢給現在的人加點工資。

    所以,雖然不知道題主面對的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老闆是否願意給你加工資。反正,作為接手的人來說,在老闆那裡還是有一些發言權的,至少是可以為自己爭取一點利益的。比如,跟老闆談好加多少工資,雖然肯定不會太多,但這個時候主動權在自己身上。又比如,可以跟老闆約定,自己頂替的時間是多久,至少可以有個期限,真的到時做不下去的話不至於自己灰溜溜的走,還有商量的餘地。

    因此,這個時候不是說你自己要不要走的問題,而是要衡量一下利弊。雖然從情理上來說,沒人願意去接手其他人的工作,還只加一點錢給自己。但是如果能有緩衝的餘地的話,還是多給自己爭取一些利益,畢竟現在找個稱心如意的工作也不是那麼容易。

  • 2 # 南城晴天

    首先,離職後工作合併已經是很平常的事情,近兩年經濟形勢一般,很多企業為了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還開始內部的管理變革,開始減員增效,提高人均產值和勞動效率,尤其是一些國有企業改制,這種情況更加多見。

    所以,在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從薪資、成長和發展幾個方面來看,如果這個崗位能夠讓你接觸新的東西,增加你的工作經驗,而且有助於你今後的成長,那麼可以先接手做下去,不要想著付出就能得到回報,有時候得到回報是要一個過程的。這幾個方面都滿足,不妨做下去;如果只是佔用了你的工作時間,但是對你自身都沒有成長助力,單位又沒有調薪的意思,那麼就拒絕這種無效的勞動。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在讓你接手的時候就應該要把這些事情考慮在內,將自己所要負責的事情以及自己得到的報酬都應該問清楚;而不是接手後再提要求,這樣一方面讓自己處於被動位置,也讓自己不好脫手。所以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 3 # AOD導師

    我理解你的問題是,你的崗位與上道工序或下道工序的崗位長時間缺人,你完成自己的崗位的工作任務,同時你還要負責處理一下空缺崗位的工作任務。就應為此事,我不會炒老闆魷魚嗎?

    分析一下,自己的崗位加上缺人崗位的工作情況,一個人承擔雙崗的工作量有多大?保證產品質量的操作技術難度有多少?工作期間安全風險有多高?分析清楚能不能一個人承擔雙崗?能和老闆談薪水,不能和老闆談困難,推辭缺崗工作的負責。

    1. 一個人承擔雙崗,能保證了公司對崗位考核的各項指標的有求,那就和老闆談薪水,達到自己的理想值,那就按崗位考核的各項指標的有求認認真真工作。

    2. 一個人承擔雙崗,不能保證了公司對崗位考核的各項指標的有求,那就和老闆談困難,一個人承擔雙崗工作量大,不是薪水的問題,主要是安全保障不了,產品質量難以控制,出現事故對個人和企業多不好,推辭缺崗工作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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