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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然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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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鄒澤江
首先打一個可能粗俗甚至讓人不適的比方,作家之於作品,就好比凡人之於出恭。
作家寫不出東西,寫點東西靠勉力掙、憋出來,這就好比人便秘。
作家寫東西滔滔不絕,但實際上很多東西都是注水充數的廢話,這就好比人拉稀。
——憋不出來,一天可能寫不出一個字,或者寫少少一點,這是創造乏力;看起來寫了很多卻都是注水豬肉,沒真正營養,一天寫上萬字又有何益?
所以,最好的情況,是調整自己的健康,使自己的“大事”看起來呈金黃色、健康態。
那麼在應該追求健康態的前提下,有的人“食量大”(也就是輸入的儲備的多)並且“拉得多”(也就是產出豐富),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大仲馬產出驚人,且作品在通俗小說的領域都有較高水準。這是因為,大仲馬本就是精力旺盛的體質;巴爾扎克也不賴,但他是靠每天五十杯咖啡維持精力的,最終也是這些過量的咖啡要了他的命。
一般來說,有一定藝術原則和水準的全職作家,每天堅持寫3000-5000字是比較健康的。
但始終要記住,我們首先要健康、健康、健康。瘦小一點沒關係(在文章,那就是篇幅短小一點),過於浮腫虛胖那就不好了(寫得多而言之無物)。
放眼世界文學史,短小精悍的名著比比皆是:《小王子》、《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
總體來說,如果你打算當個碼字民工賺點快錢,能多寫就多寫吧,只要有人訂閱買單;如果你想步入一流作家的行列,那就深思熟慮之後再寫,不要過分注重數量而錘鍊文字質量;如果你想數量質量兼顧,那你就要將別人喝咖啡吹牛逼的時間多用在讀書寫作上,你還要注意健康養生保持充沛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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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塵彌勒
有誰說過一個作家每天必須寫出多少字嗎?
這是強行綁架式還是道聽途說式呢?
說的沒錯兒。一個作家,本質的本能是以書寫為專職,從筆下流淌出來的字跡中尋求一種心靈上的共振和慰藉,以作品為引領,引領讀者走進文字核心,體會那種道不盡的風情說不盡的餘韻。
一個作家練筆與否,不能一概而論。每個作家的寫作習慣也大不一樣。有的喜歡每天塗鴉幾百上千字,有的則多少天喑啞無語,心底卻孕育驚雷,心中的腹稿或許更有震撼力和感召力。
別管作家採用哪種習慣性寫作方式,其目的都是為了寫出更好的作品以饗受眾,給廣大讀者帶來美不勝收的精神食糧。至於說到質量和效率的保證,也不必每天糾結於千把字的所謂質量,這個微乎其微的數字和作家的大部頭比起來簡直九牛一毛,少寫一天也不會絲毫影響作家的自我功力,更不會延宕滯後,影響創作效率。
只有那些初入門楣、或者還沒摸到路徑的人才會認為作家每天千把字的意義和份量。這種帶有強行綁架式的道聽途說,甚至胡說八道,根本就不應該作為一個作家的寫作標準,更不可能制約作家的創作意願和創作熱情,乃至創作衝動。
希望這種無謂的、閒扯的、無稽的創作經驗不要害了一眾文學票友,成為廣大文學愛好者的心理負擔和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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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寫什麼?詩詞歌賦,小說散文,本身沒有統一標準,創作一般需要生活感悟,多體驗多思考,自然會有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