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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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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給力30432867
個人觀點:是酒。藥的作用不明顯,日常飲用無可厚非,療效不敢恭維,至於孰是孰非,法律自有公斷,對於敢於揭露事實真相,損害了商家的合法權益。真相與否,有待考證。至少譚教授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不後悔,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使用該產品的廣大消費者急切瞭解真相!
個人觀點:是酒。藥的作用不明顯,日常飲用無可厚非,療效不敢恭維,至於孰是孰非,法律自有公斷,對於敢於揭露事實真相,損害了商家的合法權益。真相與否,有待考證。至少譚教授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不後悔,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使用該產品的廣大消費者急切瞭解真相!
從譚秦東吐槽“鴻毛藥酒”被抓,關押98天,這一事件成了當下的社會熱點,其關注度不亞於敘利亞被襲。無論是個人、企業、媒體和官方,應該從這一事件中思考些什麼?
事件回放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在“美篇”APP上發表《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
2018年1月2日涼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2018年1月10日涼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赴廣州逮捕譚秦東。
2018年4月17日,譚秦東被取保候審。
官方迴應
2018年4月15日,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文迴應這一事件。
2018年4月16日,國家藥監局官網及官微掛出新聞發言人答問,其中講到: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
2018年4月17日,公安部就此事件表態: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隨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表示,遵照公安部要求,自治區公安廳責成涼城縣公安局立即按照檢察機關意見,依法對該案事實和證據進行核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2018年4月17日涼城縣檢察院官微發帖表態。
同日,涼城縣公安局官微再次發文迴應公安部、自治區公安廳指示。
媒體觀點
新華社:涼城警方是否有權力跨省抓人? 4月17日,新華社發文《穿越大半個中國來抓你?三問鴻茅藥酒事件 》。提出問題:內蒙古涼城縣的警察,是否有權力跨越大半個中國到廣東跨省抓人? 新華社:吐槽藥酒值得動用警方嗎?
新華社“三問”中還有一問:醫生吐槽鴻茅藥酒值得動用警方嗎?涼城警方出具的逮捕通知書顯示,譚秦東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的名義被刑拘。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呼籲:“對於涉及藥品的不同觀點,應慎重對待,以示對生命負責;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此外,新華社還刊發評論發問:“應審慎釐清相關網帖是基於既有事實的提醒還是惡意虛構內容中傷。否則難免會被公眾揣度,‘跨省追捕’是否只是出於報案者利稅大戶身份的地方保護主義?”
人民日報指出,廣告法中明確規定,藥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用保健品的廣告模式來宣傳藥品,既違背了法律規定,更是對公眾健康的嚴重不負責任。
反思什麼
對於個人,網路發聲應該把握一個度,正如譚秦東自己承認,“《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文章用詞不妥。如果以後再寫這樣的文章,會注意很多,比如措辭,會詢問法律專家規避掉一些風險,(文字)會溫和很多,只有保護好自己,才能更好地說實話。”說真話沒有錯,但要善於靈活地使用語言藝術,保護好自己,才有更多機會說話。
對於企業,首先必須遵紀守法,優質的產品和良好的服務是生存和發展壯大的基礎。自改革開放以來,打著“愛國”、“惠民”、“復興”、“振興民族企業”、“樹立民族品牌”等幌子,倒下的國內企業,已經不是個別現象。一邊唱著高調,一邊違法犯罪,因此有人感嘆: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通往監獄的路上。利慾薰心,信義盡失,雖然可悲,卻仍然前仆後繼,甚至邀請一些專家教授也主動為利益站臺。
對於權力機關,首先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雖言“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作為手握公權的人,法無禁止也要謹慎為。不能因為幾個人或幾個部門犯錯誤,讓整體為你們買單,損壞人民群眾對整個公權力的信賴。少數手握公權的人,申請批捕和決定逮捕前是否應該認真細緻地研究,行動是否合法妥當?正如新華社評論所說,為“利稅大戶身份的地方保護主義”效力,將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辦成跨省追蹤的刑事案子,出差的費用是不是由企業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