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納德跳出合同這個訊息實際上是遲早的事情,因為他下賽季合同才2130萬美元,這壓根就不是一個總決賽MVP球員該有的年薪。所以不管他能否留在猛龍隊,他都是百分百會跳出合同的。
目前根據倫納德身邊的朋友透露,他現在正在認真考慮與猛龍隊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而且合同的內容可能非常傾向於一份2年的合約。
事實上當你看到這裡的時候,你一定會疑惑為何倫納德要考慮簽下一份1+1的球員選項合同呢?按理說他現在如果跟猛龍續約的話,他完全是有理由簽約一份5年的頂薪合同的,可是他幹嘛要放棄這份長約呢?
實際上倫納德選擇1+1合同自然是有他自身的考慮。而且我覺得他這樣做的目的無法有以下幾點理由:
第一,倫納德是2011年進入聯盟的,他現在的NBA球齡才8年,按照聯盟規定,他如果要簽約頂薪合同的話,那麼只能是工資帽的30%。但是如果他先跟猛龍簽約2年的合同,那麼到期後他將擁有10年的球齡,屆時倫納德可以再次簽約一份工資帽35%的超級頂薪合同,這無疑有利於倫納德利益最大化。
第二,簽約1+1合同雖然無法得到更多的錢,但是倫納德擁有在明年跳出合同的話,其實依然有許多的選擇。要是猛龍還能保持總冠軍的競爭力,那麼倫納德其實可以繼續留在多倫多,要是球隊戰績糟糕,失去了總冠軍競爭力,那麼倫納德則可以名正言順的離開。
第三,簽約2年合同也有利於倫納德現階段的處境,因為以猛龍現在留下他的意願以及努力來看的話,倫納德總不能殘忍的離開多倫多吧,這樣他的形象可能會被崩塌,顯然不利於倫納德團隊為他塑造的國際形象。所以用1+1合同來給自己未來極大的操作空間,很顯然這種做法是隊的。
就像以前詹姆斯跟騎士簽約1+1合同,杜蘭特與勇士簽約1+1合同,這也是許多超級巨星在拿捏不定主意的時候,最喜歡的一種簽約方式。
以上就是倫納德為何考慮以1+1形式續約猛龍的目的,當然這暫時只是媒體爆料的,具體他會不會按照我們的預計的那樣續約猛龍,這還得他親自簽約才行啊。
倫納德跳出合同這個訊息實際上是遲早的事情,因為他下賽季合同才2130萬美元,這壓根就不是一個總決賽MVP球員該有的年薪。所以不管他能否留在猛龍隊,他都是百分百會跳出合同的。
目前根據倫納德身邊的朋友透露,他現在正在認真考慮與猛龍隊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而且合同的內容可能非常傾向於一份2年的合約。
事實上當你看到這裡的時候,你一定會疑惑為何倫納德要考慮簽下一份1+1的球員選項合同呢?按理說他現在如果跟猛龍續約的話,他完全是有理由簽約一份5年的頂薪合同的,可是他幹嘛要放棄這份長約呢?
實際上倫納德選擇1+1合同自然是有他自身的考慮。而且我覺得他這樣做的目的無法有以下幾點理由:
第一,倫納德是2011年進入聯盟的,他現在的NBA球齡才8年,按照聯盟規定,他如果要簽約頂薪合同的話,那麼只能是工資帽的30%。但是如果他先跟猛龍簽約2年的合同,那麼到期後他將擁有10年的球齡,屆時倫納德可以再次簽約一份工資帽35%的超級頂薪合同,這無疑有利於倫納德利益最大化。
第二,簽約1+1合同雖然無法得到更多的錢,但是倫納德擁有在明年跳出合同的話,其實依然有許多的選擇。要是猛龍還能保持總冠軍的競爭力,那麼倫納德其實可以繼續留在多倫多,要是球隊戰績糟糕,失去了總冠軍競爭力,那麼倫納德則可以名正言順的離開。
第三,簽約2年合同也有利於倫納德現階段的處境,因為以猛龍現在留下他的意願以及努力來看的話,倫納德總不能殘忍的離開多倫多吧,這樣他的形象可能會被崩塌,顯然不利於倫納德團隊為他塑造的國際形象。所以用1+1合同來給自己未來極大的操作空間,很顯然這種做法是隊的。
就像以前詹姆斯跟騎士簽約1+1合同,杜蘭特與勇士簽約1+1合同,這也是許多超級巨星在拿捏不定主意的時候,最喜歡的一種簽約方式。
以上就是倫納德為何考慮以1+1形式續約猛龍的目的,當然這暫時只是媒體爆料的,具體他會不會按照我們的預計的那樣續約猛龍,這還得他親自簽約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