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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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的歸宿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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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嫉惡如仇的老百姓
因為法院沒有判決前不能認定任何一個人有罪,這也是為了避免冤假錯案,如果凡是你認為有罪的,他就不能有律師辯護的話,那你也是製造冤假錯案的一個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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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05186441684
首先,第一要搞清楚律師的職責,就是辯護,在法律的框架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只要是依法辯護,就不存在什麼幫兇,什麼正義不正義的說法,第三,律師是公法也就是國家執法權和私人權益維護之間的緩衝,沒有了律師辯護,公法一方就更可能肆意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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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養花阿土哥
沒有判之前,誰知道他有沒有被冤枉?如果殺人強姦都沒有律師,那麼早些那些冤死的人如何避免和惋惜?之前韓寒說中國新矛盾是人民越來越高智商和腐敗官員底下道德的矛盾,我認為中國新出現的危機時越來越多的人用屁股來指揮理性思考,思考辨明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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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冰水混合型
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你所謂的這些案件,一般都是法律明確規定強制法援的。也就是說,必須有律師辯護,即便被告人不請律師,法院也必須花800塊錢幫他請一個律師。
同時,法律也規定。辯護人只能進行有利於被告人的辯護。所以說,不是他們沒有你所謂的正義感,而是法律強制要求他們必須這麼做。
另外,你所謂的正義感,那不是正義感。因為這個世界就沒有所謂的正義,人人想得到的,都是勝訴而已。那個為了欺騙自己,而將勝訴的願望掩蓋起來的假象,才叫做正義。
為犯人辯護,只是為了讓犯人得到公平公正審判,而不是權力機關毫無顧忌的制靠冤假錯案!一切按程式辦,法律辦,才能把權力關進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