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事件,孫某弟弟表示,姐姐於2007年經家裡親戚介紹嫁入姜家,而姜某乙平時在家嗜打成性,多次家暴派出所均有出警記錄。多年來,由於念及孩子尚小,為了三個孩子,孫某多次忍讓。當晚,對方拿鐵棍和鐵錘來敲車窗,同時唆使多名黑社會人員拿鐵棍對孫某進行毆打,並且將孫某按壓在地上,往其嘴巴、臉上塞抹大便。
事後,溫州龍灣區公安分局釋出了通報:
2019年12月13日22時31分,我局接報警稱永中街道綠城海棠灣西門路口發生打架。中心區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現場,並控制相關人員,隨後將傷者孫某(女,33歲)、林某某(男,35歲)送醫院治療,將涉嫌毆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歲,系孫某丈夫)姜某乙(男,66歲,系孫某公公)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初步調查,姜某甲與傷者孫某因夫妻情感糾紛,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現我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後續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從公安機關的通報情況來看,對於是否存在出軌或婚外情的情況並未予以說明。但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這個確實也是客觀事實,也確實屬於違法行為。不過,公安機關也只是通報進行立案偵查,並未說明是否對姜某甲、姜某乙採取強制措施。不過,若從法律上來看,姜某甲、姜某乙的行為是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及侮辱罪。
從網上報道的情況來看,孫某的傷情還是相對嚴重,如果一旦傷情鑑定達到輕傷以上,那姜某甲、姜某乙的行為是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將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姜某甲、姜某乙在公共場所將孫某按壓在地上,往其嘴巴、臉上塞抹大便。這是典型的侮辱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對於這個事件,孫某弟弟表示,姐姐於2007年經家裡親戚介紹嫁入姜家,而姜某乙平時在家嗜打成性,多次家暴派出所均有出警記錄。多年來,由於念及孩子尚小,為了三個孩子,孫某多次忍讓。當晚,對方拿鐵棍和鐵錘來敲車窗,同時唆使多名黑社會人員拿鐵棍對孫某進行毆打,並且將孫某按壓在地上,往其嘴巴、臉上塞抹大便。
事後,溫州龍灣區公安分局釋出了通報:
2019年12月13日22時31分,我局接報警稱永中街道綠城海棠灣西門路口發生打架。中心區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現場,並控制相關人員,隨後將傷者孫某(女,33歲)、林某某(男,35歲)送醫院治療,將涉嫌毆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歲,系孫某丈夫)姜某乙(男,66歲,系孫某公公)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初步調查,姜某甲與傷者孫某因夫妻情感糾紛,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現我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後續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從公安機關的通報情況來看,對於是否存在出軌或婚外情的情況並未予以說明。但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這個確實也是客觀事實,也確實屬於違法行為。不過,公安機關也只是通報進行立案偵查,並未說明是否對姜某甲、姜某乙採取強制措施。不過,若從法律上來看,姜某甲、姜某乙的行為是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及侮辱罪。
從網上報道的情況來看,孫某的傷情還是相對嚴重,如果一旦傷情鑑定達到輕傷以上,那姜某甲、姜某乙的行為是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將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姜某甲、姜某乙在公共場所將孫某按壓在地上,往其嘴巴、臉上塞抹大便。這是典型的侮辱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