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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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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後北漂生活
記憶中的那個她現在也許已經以為人妻了……
如果你真的愛過,是不可能忘掉的,只會隨著時間慢慢的遺忘, 愛一個人只要一秒鐘,但是想要忘記甚至需要一輩子的時間也說不定, ”勉強自己刻意忘記結果只會加深對TA的記憶,越來越思念TA“ 傷和痛在蔓延,放棄又談何容易,繼續結果卻已註定..........
不要刻意轉移注意力..那樣只是在逃避..只是在 傷上加傷.痛上撒鹽..傷於痛入心扉.. 逃避的了一時,躲避不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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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安華哥
一個曾經喜歡的人,好多年不見,她還是那麼的美嗎?那是當然的,不管她現在變成了什麼模樣,在我的記憶裡她的美是永遠不會變的,因為在我腦海裡記憶中的分子資訊只能停留在那個美好的回憶最強記憶裡。
對於這件事情我想大都數人的想法都是相同的,因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就有這樣的體會,比如說一個你經常見面的人,她就是變化已經很大了,你都不會覺察得到,因為這就是視覺傳達給大腦資訊的規律,我跟她天天見面,她每天身體細胞都是在發生變化的,所為的變化就是一個人在慢慢變老,只是因為天天看到就感覺不出來。但是如果一個人幾年甚至幾十年沒見過面,如果某一天偶遇到了她那就會感到非常的驚訝,驚訝的是她一下子變化太大了,她老了很多,或者是比年輕的時候胖多了,也有可能是比年輕的時候瘦了很多,再有就是比年輕的時候更有女人味兒啦。
所以那個曾經喜歡的人對於我來說是想見面又不想見面,想見面的理由就是想看看她變化大不大,是胖點了還是又瘦點了,是比過去又好看了還是變醜了?當然最想知道的還是她現在生活得好不好,那個佔了應該所於我位置的人對她好嗎,有我愛她那麼深嗎?
那不想見面的理由是,不希望她現在變老的樣子佔據沖淡她在我大腦裡過去美麗身影的記憶,祈禱吧!願我喜歡的那個她永遠美麗!永遠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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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蒲永梅1
記憶中的她,就是我的初中同學,她是全班的第一名,她是我的學習目標和偶像。我一直努力地向她學習,是始終沒有學習到她的1/ 10都沒有,唉,真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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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離別的笙簫Hj
曾經因為第一次班會上他邊彈吉他邊唱《偏偏喜歡你》而暗戀他三年。聲音很有磁性,低沉而清晰。他還會吹笛子,籃球也打得很好。哇奧,完全符合學生時代的文藝青年,或者有運動細胞的男孩子。我默默地關注著他,明明在教室裡高談闊論,一看到他進來了,就安安靜靜地假裝看書。以至於時隔多年以後,我問他:你覺得那個時候的我什麼性格呀?他回答:特別安靜,比我還安靜。呃,你曉得不:俺們室友叫我“泥鰍”,你覺得我安靜不?
三年級要實習了,他回到他爸爸的學校,我和死黨在一個學校,只有死黨知道我喜歡他,我們還在想要不要在畢業前夕告訴他?誰知道短短一個月居然發生了不可思議的事情:班長也喜歡他,而且還帶他去見她的父母了。難怪他們來看我們的時候,有點親密的樣子。我還記得他裡面穿一件白色背心,外面白色的短袖襯衫,帥帥的,很符合當年小年輕的時髦穿搭,走路帶風的感覺。可是,我知道那些話我再也說不出口了。
就這樣各奔前程,他去長沙進修,我南下打工。還好還有QQ能聯絡。那時候不記得成家了沒有,我告訴他當年我的小心情了。他說:你早點說啊,我們就在一起了。呃呃,真的嗎?!那我錯過了什麼。他停薪留職到順德上班,我鼓足勇氣想去看他。他同意了,還給我做飯、買西瓜吃,我說我還想聽《偏偏喜歡你》,你能為我唱一次嗎?伴著電腦裡的節奏,他為我唱了一次。只是這次沒有吉他,對我而言,彌足珍貴。我們去逛公園,我還爬樹了,留了一張合影。兩個人沒有牽手,沒有擁抱。
後來同學聚會見過一次,小範圍同學聚會見過,牽不到的手,永遠錯過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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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來於塵土
我的初戀。相愛六年,他在部隊當兵我是鄉村小學教師,30年前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電話☎️,我們靠書信傾訴對彼此的思念,幾百封書信啊!終於沒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在我們相愛了差6天就6年的時候分手了,那天夕陽如血,我們在經常約會的那條小路上最後一次見面,說了很多,到天黑突然下雨,雷鳴電閃,暴雨傾盆,我一個人在大雨中騎腳踏車回家,從此心死。後來我們倆都遠離故鄉,真的是天涯海角,以為今生不會再見,沒想到1999年8月23日,我們分手18年後,朋友瞞著我安排我們又見面了,那一刻淚眼朦朧,他是我的長痛,我是他的長恨,我們彼此相愛過,不想再彼此傷害,大醉一場,又分別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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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的想起那一年你臨走時的模樣,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高挺的鼻樑,明亮的眼睛,略帶嬰兒肥的臉頰,稚氣未脫。現在也不知道你長成啥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