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Rookie侃球
-
2 # 愛之育之
有錢能使鬼推磨。
在西方社會。
男女之事難以言清。
一,能出大價錢,找頂級律師。
二,出大錢,將女方嘴一堵上。
雙管齊下。
往往能把這類事情擺平。
故,金錢不是萬能的。
沒有金錢萬萬不能。
#凌遠長著#
-
3 # 一個Boy
不否定會用金錢解決,我覺得更多是女方想敲詐金錢。
在2009年C羅強姦案轟動了世界,一個足球巨星強姦了一個美國女人。從照片中可以看出,在酒吧馬約爾加是非常願意和C羅一起玩耍的,不過轉眼之間就成了被強姦者,其中必有蹊蹺。
馬約爾加口述:
“我喝了一點酒,大概兩杯香檳,不過我保證,我100%是清醒的”
馬約爾加收到簡訊“天啊,你在和那個有名的足球運動員約會嗎”
“我只是想要讓他為我在醫院的開銷買單,他強姦了我。他要為我那些該死的醫療賬單負責”
當時在酒吧喝酒為什麼有人拍照?為什麼在事情發生僅僅幾個小時就被媒體報道?我想這是一個陰謀,一個二十多歲歲的女孩愛慕人帥多金的C羅。被C羅的人格魅力征服,然後發生了比較愉快的事情。在愉快過後C羅並不像與之交往,C羅不會同意一夜情的女孩變為女友。演變出了之後的事情,也有了之後的強姦訴訟案。
在事發後雙方透過律師解決此事,第一次談判女方要求66萬歐元,協調不成功。在12小時後透過協商,26萬歐元協調成功,事情就此結束。
多年之後舊事重提,一是女孩沒有錢了,想再次敲詐C羅一次。畢竟C羅的週薪就幾十萬歐元,對於C羅來說幾十萬歐元只是九牛一毛。二是女孩真的受到了傷害,真的想拿起法律的武器對C羅制裁。
但是女孩交給警察局的證物,在多年之後已經丟失了。那麼女孩就是想控訴C羅都沒辦法了,畢竟法律是需要證據的,沒有證據,C羅是不是可以反控訴女孩侵犯他人名譽權呢。
C羅沒有更多的精力來應付此事,應該會拿出一部分金錢來息事寧人。
-
4 # 你最敬愛的大爺
我們稍微用用腦子想想就明白了,為什麼該女子過了長達9年才報案?事情過去一個月,甚至一年,最多點三年,去報案,可以理解。可是過了九年,才想起來,不是敲詐是什麼?
-
5 # 南雷霆峰
C羅這個案件是09年發生的事了,現在女主角又重提,影響太壞了。
當年C羅始亂終棄,不想繼續和女主角交往,我還認為他渣,現在來看他是做對了。一次你情我願的“深入交流”,竟成了“無底洞”。
西方男人為什麼不願意和女生結婚,就是因為怕離婚。不管誰提出離婚,男生必須一輩子幫女生出贍養費,當“提款機”。C羅都有孩子了,還不結婚,不是沒有理由的。
這個女主角當不了“提款機”,懷恨在心,也就睡了一次,還是你情我願的。你和C羅交往如果不發生這事,誰信?其他金髮美女還在後面排隊呢!誰讓C羅英俊多金,誰不愛他?
如果女主角沒有姿色,估計C羅懶得和你約會,還會給你用肉體“碰瓷”的機會嗎?
美國女人套路深啊!劉強東,科比,邁克畢比全被套路了。這“碰瓷”,估計趙本山也演不出這種境界來。
最可憐的是邁克畢比,還是被一個老女人“碰瓷”了,想想哪裡都不對,可是誰叫美國的法律如此啊!
回覆列表
首先作為一名知名運動員,在這個事情已經結案的情況下,並且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再拿出來說,就是對人的不尊重。
眾所周知,C羅在年輕的時候確實是一個花花公子,當然足協的花花公子並不止C羅一個。C羅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年之久。法院也已經明確指出C羅再也不會面臨此案的任何指控。但如今仍然有很多對C羅的案件“不死心”這位運動員提到了金錢會掩蓋很多的事實,我想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這雖然是一個充滿了銅臭味的社會但,是有錢真的是萬能的嗎?如果錢真的是萬能的那這個社會公平何在。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有偏見,那麼不論事實如何,偏見將會永遠存在。C羅固然在年輕的時候給人了一種花花公子的形象,但是近年來C羅與喬治娜的愛情,卻讓很多人都羨慕不已。近年來的C羅與喬治娜的家庭美滿,而且喬治娜作為迷你羅的後媽,也扮演了一副賢妻良母的角色。作為一名知名運動員,在現在的情況下仍舊還要提出當年的案情,難免就會產生炒作的嫌疑,畢竟C羅的流量是其他人無法匹敵的。此事結局以定,我們這些不知內情的人員還是儘量不要提,也儘量不要去打擾C羅這個回頭的浪子,和這個美滿的家庭。關注我,一起聊我們的足球⚽!!!